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9月30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基金简称 | 嘉实元和 |
基金主代码 | 505888 |
基金运作方式 | 契约型,封闭式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4年9月 29日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2 基金募集情况
基金募集申请获中国证监会注册的文号 | 证监许可[2014]905号 | |
基金募集期间 | 2014年9月23日 | |
验资机构名称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募集资金划入基金托管专户的日期 | 2014年9月 29日 | |
募集有效认购总户数(单位:户) | 17,888 | |
募集期间净认购金额(单位:元) | 10,000,000,000.00 | |
认购资金在募集期间产生的利息(单位:元) | 3,670,496.21 | |
募集份额(单位:份) | 有效认购份额 | 10,000,000,000.00 |
利息结转的份额 | 0.00 | |
合计 | 10,000,000,000.00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10,000,00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10% |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 作为本基金的发起资金,通过承销商认购,认购费用50,000元,并自《嘉实元和直投封闭混合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所认购本基金份额的持有期限不低于3年。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从业人员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单位:份) | 8,455,110.00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0.08% | |
其中: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 100万份以上 |
其中:本基金基金经理认购本基金情况 | 认购的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 | 0 |
募集期限届满基金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办理基金备案手续的条件 | 是 | |
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获得书面确认的日期 | 2014年9月29日 |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由本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资产中支付。
3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项目 | 持有份额总数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数 | 占基金总份额比例 | 发起份额承诺持有期限 |
基金管理公司固有资金 | 10,000,000.00 | 0.10% | 10,000,000.00 | 0.10% | 3年 |
基金管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经理等人员 | - | - | - | - | - |
基金管理公司股东 | - | - | - | - | - |
其他 | - | - | - | - | - |
合计 | 10,000,000.00 | 0.10% | 10,000,000.00 | 0.10% | 3年 |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登记结算机构或基金管理人的确认结果为准。对于认购申请及认购份额的确认情况,投资者应及时查询并妥善行使合法权利。
本基金属于封闭式基金,在基金存续期内不开放申购赎回。基金管理人会在基金合同生效后申请本基金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在确定上市交易的时间后,基金管理人会在指定媒介上刊登基金上市交易公告书。
风险提示:
本基金为发起式基金,在基金募集期间基金管理人运用公司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基金份额10,000,000.00份,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不低于三年。基金管理人认购的基金份额持有期限满三年后,基金管理人将根据自身情况决定是否继续持有,届时,基金管理人有可能卖出认购的本基金份额。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上述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 9月30日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持有
“飞利信”恢复收盘价估值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 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自2014年8月15日起,对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飞利信(代码:300287)”采用“指数收益法”予以估值。
经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自2014年9月29日起对旗下证券投资基金持有的飞利信股票,恢复按估值日收盘价进行估值。
投资者可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jsfund.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600-8800咨询有关信息。
特此公告。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