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483 证券简称:福建南纺 公告编号:2014-049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00
现场会议地点:福州美伦大饭店(福州市北环西路118号)二楼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9月29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网络投票平台: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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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董事长林金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7人,其中董事张小宁先生和王静女士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4人,其中监事郑建新先生因公务无法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中除1人因公务无法出席外,其余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 现场出席和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经过审议并逐项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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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小投资者即单独或合计持股5%以下股东表决情况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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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述议案2、5为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回避表决,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969,863,611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经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委派的律师蒋浩先生和魏吓虹先生见证,并出具《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南纺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九月三十日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