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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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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09-30       来源:上海证券报      

      (2014年第2号)

      重要提示

      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由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宜而来。《关于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变更投资范围及其相关事项的议案》经2012年8月6日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通过,并获中国证监会2012年8月21日证监许可[2012]1146号文核准。自2012年8月21日起,由《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修订而成的《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基金合同》生效,原《嘉实沪深3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同日起失效。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申购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

      本摘要根据基金合同和基金招募说明书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本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运作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基金管理人承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8月21日(特别事项注明除外),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未经审计)一、基金管理人

      (一)基金管理人概况

      1、基本信息

      ■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9]5号文批准,于1999年3月25日成立,是中国第一批基金管理公司之一,是中外合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司注册地上海,总部设在北京并设深圳、成都、杭州、青岛、南京、福州、广州分公司。公司获得首批全国社保基金、企业年金投资管理人、QDII资格和特定资产管理业务资格。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无任何受处罚记录。

      (二)主要人员情况

      1、基金管理人董事、监事、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

      安奎先生,董事长,大学本科,中共党员,曾任吉林农业机械研究所主任;吉林省信托投资公司外经处处长、香港吉信有限公司总经理;吉林省证券公司总经理;东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吉林天信投资公司总经理;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8月5日起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学军先生,董事、总经理,经济学博士,中共党员。曾就职于天津通信广播公司电视设计所、外经贸部中国仪器进出口总公司、北京商品交易所、天津纺织原材料交易所、商鼎期货经纪有限公司、北京证券有限公司、大成基金管理有限公司。2000年10月至今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高方先生,董事,大学本科,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建设银行总行副处长,外企服务总公司宏银实业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9月至今历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总裁助理、副总裁,现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

      Bernd Amlung先生,董事,德国籍,德国拜罗伊特大学商业管理专业硕士。自1989年起加入德意志银行以来,曾在私人财富管理、全球市场部工作。现任德意志资产与财富管理公司(Deutsche Asset & Wealth Management, London)全球战略与业务发展部负责人,MD。

      Mark Cullen先生,董事,澳大利亚籍,澳大利亚莫纳什大学经济政治专业学士。曾任达灵顿商品(Darlington Commodities)商品交易主管,贝恩(Bain@&ompany)期货与商品部负责人,德意志银行(纽约)全球股票投资部首席运营官、MD。现任德意志资产管理(纽约)全球首席运营官、MD。

      韩家乐先生,董事,1990年毕业于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1990年2月至2000年5月任海问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总经理;1994年至今任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王巍先生,独立董事,美国福特姆大学文理学院国际金融专业博士。曾任职于中国建设银行辽宁分行。曾任中国银行总行国际金融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美国化学银行分析师,美国世界银行顾问,中国南方证券有限公司副总裁,万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04至今任万盟并购集团董事长。

      张维炯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教授、加拿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商学院博士。曾任上海交通大学动力机械工程系教师,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副院长。1997年至今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副院长。

      汤欣先生,独立董事,中共党员,法学博士。清华大学商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清华大学法学院副教授,担任中国证券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中国商法学研究会理事、北京市经济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金融检察专业委员会委员。曾任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一、二届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委员,现任上海证券交易所第三届上市委员会委员。

      朱蕾女士,监事,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曾任首都医科大学教师,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科员,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高级经理,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发展战略官、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董事会秘书。2007年10月至今任中诚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国际业务部总经理。

      穆群先生,监事,经济师,硕士研究生。曾任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助教,长安信息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北京德恒有限责任公司财务主管。2001年11月至今任立信投资有限公司财务总监。

      王利刚先生,监事,经济学学士。2001年2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综合管理部、人力资源部,历任人力资源部副总监、总监。

      曾宪政先生,监事,法学硕士。1999年7月至2003年10月就职于首钢集团,2003年10月至2008年6月,为国浩律师集团(北京)事务所证券部律师。2008年7月至今,就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稽核部、法律部,现任法律部总监。

      宋振茹女士,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研究生,经济师。1981年6月至1996年10月任职于中办警卫局。1996年11月至1998年7月于中国银行海外行管理部任副处长。1998年7月至1999年3月任博时基金管理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3月至今任职于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督察员和公司副总经理。

      张峰先生,副总经理,中共党员、硕士。曾就职于国家计委,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研究部副总监、市场部总监、公司督察长。

      戴京焦女士,副总经理,武汉大学经济学硕士,加拿大大不列颠哥伦比亚大学MBA。历任平安证券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平安保险集团公司资产管理部副总经理兼负责人;平安证券公司助理总经理,平安集团投资审批委员会委员。2004年3月加盟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公司总经理助理。

      王炜女士,督察长,中共党员,法学硕士。曾就职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北京市陆通联合律师事务所、北京市智浩律师事务所、新华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曾任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总监。

      2、基金经理

      (1)现任基金经理

      杨宇先生,经济学硕士,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和金融学系,具有16年证券从业经验。曾任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管理部证券分析师、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中心基金交易室主任、天同基金管理公司投资管理部部门经理,2003年3月15日至2004年7月7日任万家(原天同)18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经理。2004年7月加入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2日至2014年5月9日任嘉实中创400ETF、嘉实中创400ETF联接基金经理,2013年2月5日至2014年6月20日任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基金经理,2013年5月10日至2014年6月20日任嘉实中证中期国债ETF、嘉实中证金边中期国债ETF联接基金经理。2012年5月7日至今任嘉实沪深300ETF基金经理,2013年2月6日至今任嘉实中证500ETF基金经理,2013年3月22日至今任嘉实中证500ETF联接基金经理,2014年3月11日至今任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嘉实深证基本面120ETF联接、嘉实基本面50、嘉实H股指数(QDII-LOF)、嘉实黄金(QDII-FOF-LOF)基金经理。2005年8月29日至今任本基金基金经理。

      (2)历任基金经理

      本基金无历任基金经理。

      3、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

      本基金采取集体投资决策制度,股票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成员包括: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公司首席投资官(股票业务)邵健先生,公司总经理赵学军先生,公司研究总监陈勤先生,资深基金经理邹唯先生、张弢先生,定量投资部负责人张自力先生。

      上述人员之间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二、基金托管人

      (一)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银行”)

      住所及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首次注册登记日期:1983年10月31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柒佰玖拾叁亿陆仟肆佰陆拾万陆仟叁佰叁拾元整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 号

      托管业务部总经理:李爱华

      托管部门信息披露联系人:王永民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2

      (二)基金托管部门及主要人员情况

      中国银行托管业务部设立于1998年,现有员工110余人,大部分员工具有丰富的银行、证券、基金、信托从业经验,且具有海外工作、学习或培训经历,60%以上的员工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职称。为给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托管服务,中国银行已在境内、外分行开展托管业务。

      作为国内首批开展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中国银行拥有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一对多、一对一)、社保基金、保险资金、QFII、RQFII、QDII、境外三类机构银行间债券、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企业年金、银行理财产品、股权基金、私募基金、资金托管等门类齐全、产品丰富的托管产品体系。在国内,中国银行是首家开展绩效评估、风险管理等增值服务,为各类客户提供个性化的托管增值服务,是国内领先的大型中资托管银行。

      (三)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中国银行已托管276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251只,QDII基金25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三、相关服务机构

      (一)柜台(场外)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1)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

      ■

      (2)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上海直销中心

      ■

      (3)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

      (4)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

      (5)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青岛分公司

      ■

      (6)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

      (7)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福州分公司

      ■

      (8)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

      (9)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

      2.代销机构

      (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6)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8)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9)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0)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1)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2)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3)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4)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5)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6)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7)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8)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19)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0)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1)乌鲁木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2)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3)嘉实财富管理有限公司

      ■

      (24)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5)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责任公司

      ■

      (26)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27)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28)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29)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

      (30)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3)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4)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6)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7)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8)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39)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0)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1)国都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2)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3)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4)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6)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7)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48)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49)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0)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1)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2)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3)财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54)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

      (55)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

      (56)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

      (57)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8)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59)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0)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1)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2)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3)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4)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5)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6)浙商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67)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8)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69)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0)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1)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2)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3)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4)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5)世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6)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7)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78)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79)华龙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0)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1)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2)齐鲁证券有限公司

      ■

      (83)大同证券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84)瑞银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5)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6)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87)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88)江海证券有限公司

      ■

      (89)中国民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0)厦门证券有限公司

      ■

      (91)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2)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3)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4)英大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5)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6)日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97)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8)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99)华融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0)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1)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2)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

      (103)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04)宏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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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注册登记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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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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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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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基金的名称

      本基金名称:嘉实沪深300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LOF)

      五、基金的类型

      本基金类型:契约型上市开放式

      六、基金的投资目标

      本基金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以实现对沪深300指数的有效跟踪,谋求通过中国证券市场来分享中国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成果。

      七、基金的投资方向

      本基金以目标ETF基金份额、标的指数成份股及备选成份股为主要投资对象。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部分非成份股(包含中小板、创业板及其他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一级市场新股或增发的股票、衍生工具(权证、股指期货等)、债券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资产支持证券、债券回购、银行存款等固定收益类资产、现金资产、以及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待基金参与融资融券和转融通业务的相关规定颁布后,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改变本基金既有投资策略和风险收益特征并在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以及通过证券金融公司办理转融通业务,以提高投资效率及进行风险管理。届时本基金参与融资融券、转融通等业务的风险控制原则、具体参与比例限制、费用收支、信息披露、估值方法及其他相关事项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

      八、基金的投资策略

      本基金为目标ETF的联接基金。主要通过投资于目标ETF实现对业绩比较基准的紧密跟踪,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如因标的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偏离度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偏离度进一步扩大。

      1、资产配置比例

      本基金投资于目标ETF的资产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90%(已申购但尚未确认的目标ETF份额可计入在内),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净值的5%。本基金将根据市场的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基金资产的配置比例,以保证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

      2、组合构建

      在投资运作过程中,本基金将在综合考虑合规、风险、效率、成本等因素的基础上,决定采用一级市场申赎的方式或证券二级市场交易的方式进行目标ETF的买卖。本基金还将适度参与目标ETF基金份额交易和申购、赎回的组合套利,以增强基金收益。

      此外,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投资股指期货和其他经中国证监会允许的衍生金融产品,如期权、权证以及其他与标的指数或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相关的衍生工具。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将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主要选择流动性好、交易活跃的股指期货合约。本基金力争利用股指期货的杠杆作用,降低股票仓位频繁调整的交易成本和跟踪误差,达到有效跟踪标的指数的目的。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和招募说明书(更新)等文件中披露股指期货交易情况,包括投资政策、持仓情况、损益情况、风险指标等,并充分揭示股指期货交易对基金总体风险的影响以及是否符合既定的投资政策和投资目标。

      本基金投资于股票期货、期权等相关金融衍生工具必须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批准。

      3、风险收益目标

      本基金运用指数复制法进行被动式指数化投资,在日常管理过程中,通过严格的投资纪律约束和数量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力争控制本基金的净值增长率与业绩衡量基准之间的日平均跟踪误差小于0.3%,以实现对标的指数的有效跟踪,分享中国股票市场的长期收益。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以沪深300指数为标的指数。业绩衡量基准为95%的沪深300指数增长率加5%的银行活期存款税后利率。

      本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期间有权更换标的指数和业绩衡量基准,标的指数和业绩衡量基准的更换将提前3个月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风险中等,获得证券市场平均收益率。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原基金合同规定,于2014年7月16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报告期末”),本报告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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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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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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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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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金管理人: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下转1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