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965 证券简称:福成五丰 公告编号:2014—046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的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星期一)下午14时在本公司办公楼五层会议室召开,同时,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9月23日上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二)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以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和占有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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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李高生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会议6人;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会议4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的审议情况
(一)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对每项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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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次会议涉及中小股东单独计票议案的表决情况(中小投资者为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不含)股份的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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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第二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其余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
(四)议案2、3、4、5、6、7、8、10为关联事项,关联股东福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三河福生投资有限公司和李高生回避表决,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量为191,925,778股,由与会的其他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北京市天元律师事务所刘冬律师和杜若岩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河北福成五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