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管理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发售日期: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8日
重要提示
1.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募集已获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958号文注册。
2.本基金为契约型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
3.本基金的管理人和注册登记机构为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银行”)。
4.本基金的募集对象为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个人投资者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机构投资者指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登记或经有权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和有效存续并依法可以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5.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总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本产品募集期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募集期自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7日,第一阶段的销售机构为除广发基金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外的本公司直销机构、兴业银行等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第一阶段募集上限为18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若本基金在第一阶段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销售第一阶段募集规模上限18亿元,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第一阶段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18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第一阶段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8亿元人民币,则对第一阶段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第一阶段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第二阶段募集期为2014年10月28日,本阶段可通过广发基金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认购,第二阶段募集规模上限为12亿元人民币。该阶段的募集规模控制以时间优先为原则,注册登记机构以当日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第二阶段募集上限规模的时间为准,将该时间点之前的所有认购申请予确认,在该时间点之后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第二阶段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若第二阶段确认募集份额接近或者略微超过第二阶段募集上限规模,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实际份额为准。
6.本基金的销售机构包括本公司直销机构和兴业银行、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等机构。
7.本基金将自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8日(周六、周日本公司网上交易平台、部分代销银行网点照常办理业务,具体时间安排详见本公告正文)通过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8.本基金设A类和E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E两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9.投资人欲购买本基金,需开立本公司基金账户。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一个投资人只能开设和使用一个基金账户;不得非法利用他人账户或资金进行认购,也不得违规融资或帮助他人违规进行认购。已经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人无需再开立基金账户,直接办理新基金的认购业务即可。若投资人在不同的销售机构处重复开立基金账户导致认购失败的,基金管理人和销售机构不承担认购失败责任。如果投资人在开立基金账户的销售机构以外的其他销售机构购买本基金,则需要在该代销网点增开“交易账户”,然后再认购本基金。投资人在办理完开户和认购手续后,应及时到销售网点查询确认结果。募集期内本公司直销机构及代销机构同时为投资人办理开放式基金账户开户及认购手续。开户和认购的具体程序请见本发售公告正文。
10.在募集期内,除《发售公告》另有规定,本基金认购限制为:除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外,每一基金投资者每个基金账户首次认购A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额为人民币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A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元(含认购费);除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外,投资者首次认购E类基金份额的最低额为人民币 1元(含认购费),追加认购E类基金份额最低金额为1 元(认购费);直销机构销售网点(非网上交易系统)每个基金账户认购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50,000元(含认购费)。各销售机构对最低认购限额及交易级差有其他规定的,以各销售机构的业务规定为准。已在基金管理人销售网点有认购本基金记录的投资者不受首次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但受追加认购最低金额的限制。本基金募集期间对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设置最高认购金额限制。
11.投资者在募集期内可以多次认购本基金,认购期间单个投资者的累计认购规模没有限制,但已申请的认购一旦被注册登记机构确认,就不再接受撤销申请。
12.销售机构(指本公司的直销网点和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对申请的受理并不表示对该申请的成功确认,而仅代表销售机构确实收到认购申请。申请的成功确认应以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即本公司)的登记确认为准。投资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生效后到各销售网点查询成交确认情况。
13.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募集的有关事项和规定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2014年10月9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证券时报》上的《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及本公告将同时发布在本公司网站和本基金代销机构网站(详见本公告正文)。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下载基金申请表格和了解基金募集相关事宜。
14.各代销机构的代销网点以及开户、认购等事项的详细情况请向各代销机构咨询。
15.在募集期间,除本公告所列的销售城市外,各代销机构可能随时增加部分基金销售城市。具体城市名单、联系方式及相关认购事宜,请留意近期本公司公告,或拨打本公司及各代销机构客户服务电话咨询;本公司在募集期内还可能增加新的代销机构,投资者可留意相关公告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查询。
16.对未开设代销网点地区的投资者,请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95105828或020-83936999)及直销专线电话(020-89899073),垂询认购事宜。
17.本基金发起人可综合各种情况对发售安排做适当调整,并可根据基金销售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基金发售时间,并及时公告。
18.风险提示
本基金投资于证券市场,基金净值会因为证券市场波动等因素产生波动,投资者在投资本基金前,需充分了解本基金的产品特性,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人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本基金的特定风险等。
本基金是指数基金,其特定风险包括标的指数回报与股票市场平均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波动的风险、基金投资组合回报与标的指数回报偏离的风险、标的指数变更的风险等。
投资有风险,投资人拟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招募说明书》与《基金合同》,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充分考虑投资人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人基金投资要承担相应风险。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并不构成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
投资者在进行投资决策前,请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及《基金合同》。
一、本次募集基本情况
(一)基金名称
基金名称:广发中证百度百发策略100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广发百发100指数
A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0826;
E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代码为:000827。
(二)基金类型
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基金的运作方式
契约型开放式。
(四)存续期限
不定期。
(五)基金份额发售面值
每份基金份额发售面值为1.00元人民币。
(六)基金份额类别
本基金设A类和E类两类基金份额,两类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A、E两类基金份额分别通过基金管理人指定的销售机构办理认申购、赎回等业务。
(七)募集规模及规模控制方案
本基金在募集期内总规模上限为30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本产品募集期分为两阶段,第一阶段募集期自2014年10月20日至2014年10月27日,第一阶段的销售机构为广发基金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以外的本公司直销机构、兴业银行等符合要求的销售机构,第一阶段募集上限为18亿元人民币(不含募集期利息),若本基金在第一阶段募集期内任何一天(含第一天)当日募集截止时间后,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或超过销售第一阶段募集规模上限18亿元,本公司将结束本次募集并于次日在指定媒体上公告。若第一阶段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全部确认后本基金募集规模不超过18亿元人民币(含18亿元人民币),则所有的认购申请予以确认。若第一阶段募集期内认购申请金额超过18亿元人民币,则对第一阶段募集期内的认购申请采用末日比例确认的原则给予部分确认,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第一阶段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
T日部分确认的计算方法如下:
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18亿元人民币-募集首日起至T-1日有效净认购总金额)/T日有效认购申请总金额
投资者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投资者T日有效认购申请金额×T日部分确认的比例
当发生部分确认时,投资者认购费率按照认购申请确认金额所对应的费率计算,而且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不受募集最低限额的限制。认购申请确认金额以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第二阶段募集期为2014年10月28日,本阶段可通过广发基金指定的电子交易平台进行认购,第二阶段募集规模上限为12亿元人民币。该阶段的募集规模控制以时间优先为原则,注册登记机构以当日基金募集总规模接近、达到第二阶段募集上限规模的时间为准,将该时间点之前的所有认购申请予确认,在该时间点之后未确认部分的认购款项将在第二阶段募集期结束后退还给投资者。若第二阶段确认募集份额接近或者略微超过第二阶段募集上限规模,以注册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实际份额为准。
(八)募集对象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及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者。
(九)销售渠道与销售网点
1.直销机构
本公司通过在广州、北京、上海设立的分公司、深圳理财中心、杭州理财中心及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为投资者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
(1)广州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琶洲大道东3号保利国际广场东裙楼4楼
直销中心电话:020-89899073 020-89899042
传真:020-89899069 020-89899070
(2)北京分公司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宣武门外大街甲1号环球财讯中心D座11层
电话:010-68083368
传真:010-68083078
(3)上海分公司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2908室
电话:021-68885310
传真:021-68885200
(4)深圳理财中心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民田路178号华融大厦24楼05室
电话:0755-82701982
传真:0755-82572169
(5)杭州理财中心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华星路2-2号
电话:0571-81903158
传真:0571-81903158
(6)网上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办理本基金的开户、认购等业务,具体交易细则请参阅本公司网站公告。
本公司网上交易系统网址:www.gffunds.com.cn
本公司网址: www.gffunds.com.cn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客服传真:020-34281105
(7)投资人也可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进行本基金发售相关事宜的查询和投诉等。
2.代销机构与代销地点
(1)名称: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湖东路154号
法定代表人:高建平
联系人:唐斌,陈志伟
电话:0591-87824863,0591-87857530
传真:0591-87842633
客服电话:95561
公司网站:www.cib.com.cn
(2)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天河区天河北路183-187号大都会广场43楼(4301-4316房)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天河北路大都会广场5、18、19、36、38、41、42、43、44楼
法定代表人:孙树明
联系人:黄岚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7985
客户服务电话:95575或致电各地营业网点
公司网址:www.gf.com.cn
(3)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田国立
客服电话:95566
传真:010-66594946
公司网站:www.boc.cn
(4)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88号
法定代表人:牛锡明
联系人:曹榕
电话:021-58781234
传真:021-58408483
客户服务电话:95559
网址:www.bankcomm.com
(5)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深南大道7088号招商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傅育宁
客服电话:95555
公司网站:www.cmbchina.com
(6)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号信合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联系人:黎超雄
联系电话:020-28019593
业务传真:020-28852692
客服热线:020-961111
公司网址:www.grcbank.com
(7)名称: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银城中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宁黎明
联系人:张萍
电话:021-68475888
传真:021-68476111
客服电话:021-962888
公司网站:www.bankofshanghai.com
(8)名称: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办公地址:长春市自由大路1138号
法定代表人:矫正中
联系人:安岩岩
联系电话:0431-85096517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0686
开放式基金业务传真:0431-85096795
公司网站:www.nesc.cn
(9)名称: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
法定代表人:王东明
联系人:陈忠
电话:010-60833722
传真:010-60833739
客服电话:95558
公司网站:www.citics.com
(10)名称: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深圳路222号1号楼2001
办公地址:青岛市崂山区深圳路222号青岛国际金融广场20层(266061)
法定代表人:张智河
联系人:吴忠超
电话:0532-85022326
传真:0532-85022605
客服电话:0532-96577
公司网站:www.zxwt.com.cn
(11)名称: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东路29号迪凯银座22层
法定代表人:沈强
联系人:王霈霈
电话:0571-86078823
客服电话:95548
公司网站:www.bigsun.com.cn
(12)名称: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福州市湖东路99号标力大厦
法定代表人:兰荣
联系人:谢高得
电话:021-38565785
传真:021-38565955
客户服务热线:95562
公司网站:www.xyzq.com.cn
(13)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银城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万建华
联系人:吴倩
电话:021-38676666
传真:021-38670666
客服电话:400-8888-666
公司网站:www.gtja.com
(14)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法定代表人:薛峰
联系人:刘晨
电话:021-22169999
传真:021-22169134
客服电话:4008888788,10108998,95525
公司网站:www.ebscn.com
(15)名称: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18层-21层及第04层01.02.03.05.11.12.13.15.16.18.19.20.21.22.23单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与福中路交界处荣超商务中心A栋第04、18层至21层
法定代表人:龙增来
联系人:刘毅
电话:0755-82023442
传真:0755-82026539
开放式基金咨询电话:400-600-8008
公司网站:www.china-invs.cn
3.其他代销机构
本基金发售期间,若新增代销机构或代销机构新增营业网点,则另行公告。
(下转B10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