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2014-10-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374 证券简称:丽鹏股份 公告编号:2014-49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
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4年9月2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41004号),中国证监会依法对公司提交的《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核准》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现需要公司就有关问题作出书面说明和解释。请在30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受理部门提交书面回复意见。
公司与相关中介机构将按照上述通知书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组织相材料报送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部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尚需中国证监会的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审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山东丽鹏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