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433 证券简称:太安堂 公告编号: 2014-051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减少、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8日下午2: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7日—2014年10月8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8日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7日15:00—2014年10月8日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汕头市金园工业区揭阳路28号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麒麟园中座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柯树泉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会议股东的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30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83,988,6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2,136万股的39.3685%。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4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56,536,100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2,136万股的35.5628%。
3、网络投票参加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6人,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7,452,5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2,136万股的3.8057%。
4、中小投资者参加情况
中小投资者(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27名,代表公司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数27,452,662股,占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72,136万股的3.8057%。
5、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逐项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987,162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反对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弃权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256,536,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7,451,062股,反对0股,弃权1,500股。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451,1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3%);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二)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广东康爱多连锁药店有限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2014年7月31日的总资产:57,877,637.39元,总负债:45,305,672.74元,净资产:12,571,964.65元;
2014年1-7月份的营业收入:178,547,220.04元,净利润:1,999,719.77元。
表决结果:同意283,987,162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反对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弃权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256,536,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7,451,062股,反对0股,弃权1,500股。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451,1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3%);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三) 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胡清光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胡清光先生当选公司董事,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同意283,987,162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反对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弃权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256,536,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7,451,062股,反对0股,弃权1,500股。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451,1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3%);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四) 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283,987,162股,同意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95%;反对0股,反对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弃权股份数占参加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5%。
其中,现场投票表决同意256,536,100股,反对0股,弃权0股;网络投票表决同意27,451,062股,反对0股,弃权1,500股。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27,451,162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4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63%);反对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弃权1,500股(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5%;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邹志峰律师和陈桂华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太安堂药业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集团(广州)事务所关于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广东太安堂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