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014-012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八届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二次会议,对相关议案进行审议。应发表决票9张,实发表决票9张,实收表决票9张。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议定事项合法有效。决议公告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定制SPVC专用料的关联交易议案》。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董事李军先生、王曾金先生2人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7名董事一致通过该议案。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为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定制SPVC专用料的关联交易公告》。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发布的《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实施委托贷款的公告》。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4-013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关于
为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
定制SPVC专用料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4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定制SPVC专用料的关联交易议案》。公告如下: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胜德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注册资本5650万元,主要从事塑料制品产销,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胜德公司是国内主要汽车制造公司的合格供应商。胜德公司的下游客户经过认证,指定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胜德公司塑料制品专用料的指定供应商,多年来公司一直为胜德公司提供生产所需的SPVC专用料。
公司为减少吴泾基地调整对胜德公司的影响,决定在2014年底前一次性为胜德公司定制10000吨SPVC专用料,涉及金额约8000万元。胜德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二级子公司,公司为胜德公司定制SPVC专用料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因该关联交易金额超出2014年度公司预计与胜德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00万元的范围,按照该关联交易标的,该事项属董事会批准权限。
本次公司为胜德公司定制SPVC专用料的议案已经公司八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李军先生、王曾金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王开国先生、陆益平先生、李增泉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和认可,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关联方及关联关系介绍
上海天原集团胜德塑料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2月,注册资本5650万元,法定代表人王伟其,注册地上海市闵行区虹梅南路4999号第一幢1067室。经营范围为塑料制品产销,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是公司控股股东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的二级子公司。
三、关联交易标的
公司为胜德公司定制10000吨SPVC专用料,涉及金额约8000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双方本着市场化的原则,遵循公平、合理、公正和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就产销协议达成一致。
五、关联交易协议情况
董事会授权商务部经理签署相关协议。
六、审议程序
1、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董事会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且该关联交易事项属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
2、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王开国先生、陆益平先生、李增泉先生对该事项进行了事先审核和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该关联交易事项,双方遵循市场化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合理定价,没有发现有损害氯碱公司和非关联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符合氯碱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同意将该关联交易事项提交氯碱公司董事会审议。
(3)董事会对该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决策程序合规合法,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七、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关联交易属于日常生产经营性关联交易,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
八、备查文件
1、公司关于本次关联交易的董事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四年十月九日
证券代码:600618 900908 证券简称:氯碱化工 氯碱B股 编号:临2014-014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
有限公司实施委托贷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8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八届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实施委托贷款的议案》。公告如下: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氯碱公司”)控股子公司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坛助剂”)拟投资建设15000吨过硫酸盐项目。该项目预算总投资为人民币7,600万元,其中自筹资金2,300万元,项目贷款5,300万元。为支持天坛助剂的发展,氯碱公司通过上海华谊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向其实施委托贷款5,300万元。
一、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介绍
1、基本情况
法定代表人:张天峰
注册资本:3,000万元
注册地:上海市奉贤区浦星公路9500号
经营范围:静电防止剂、匀染剂、阻聚剂等化工原料及产品的生产、批发、零售。
股权结构:氯碱公司持股44%,江苏飞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4%,自然人持股12%。其中自然人持股12%由氯碱公司受托管理。因此,天坛助剂为氯碱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子公司。
2、财务状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天坛助剂资产总额20,068万元,净资产12,408.8
万元,2014年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2,373.5万元,利润总额627.2万元,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为82万元。
二、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拟投资项目内容及评价
(一)项目内容
1、主体装置建设内容包括
13500吨过硫酸铵生产装置、9000吨过硫酸钾生产装置、4500吨过硫酸钠生产装置。
2、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及环保工程
公用工程、辅助生产设施依托天坛助剂现有的设施。配套建设危险品仓库、氢氧化钾储罐、液氨钢瓶站、循环水、冷冻站、真空系统、环保处理等公辅工程。
(二)项目评价
1、该项目产品为精细化工产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中鼓励类产品。采用的生产工艺具有投资少、质量好、单耗低、制造成本低、“三废”排放量少等特点,有效地提高了产品的使用性能,具有较广阔的市场前景。
2、该项目产品是一种清洁、环保的特种无机过氧化物,广泛用于电子线路板的制造、高聚物的生产、水体的消毒、“三废”无害化处理和修复被有机物污染的土地等方面,具有极好的发展前景。
3、该项目拟建在星火开发区天坛助剂预留工业用地范围内,不新征土地,不占用耕地,不涉及征地拆迁和移民安置。可充分利用区内已有的公用工程资源和天坛助剂已建成的公用工程设施。使用的主要原料硫酸、氢氧化钠等都可从上海采购,供应可靠,同时由于原料供应的及时性,减少了流动资金的占用,减少了运输及仓储的成本。
4、该项目从整个财务评价的各项指标来看,投资收益较高、回收期较短、具有较高的经济效益,财务上可行。
三、委托贷款主要内容
1、委托贷款金额:人民币5,300万元
2、委托贷款用途:项目建设
3、委托贷款期限: 5年(自委托贷款手续完成、委托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4、委托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基准利率执行
5、委托贷款方式:通过财务公司向天坛助剂实施委托贷款
6、委托贷款手续费:按照委托贷款金额的千分之零点三由公司向财务公司支付
7、协议生效条件和时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四、委托贷款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该项目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将对天坛助剂总体发展带来新的助力,也将为氯碱公司合并口径增加销售收入和利润,成为氯碱公司新的增长点。
2、氯碱公司在委托贷款中获得息差,且手续费率取市场标准下限,金额很小。因此,委托贷款不会损害氯碱公司利益。
3、委托贷款存在资金不能收回风险。为规避和降低风险,天坛助剂全体股东对该笔贷款提供连带担保责任。各股东方同意在各股东方内部按股权比例分别承担担保责任。
五、备查文件
1、氯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上海天坛助剂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氯碱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