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后进展情况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22 证券简称:科伦药业 公告编号:2014-066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间
投资合同纠纷一审判决后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伦药业”与“公司”)分别于2013年8月8日、2014年1月24日、2014年3月26日、2014年4月29日就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珈胜”)之间的合作纠纷情况以《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合作纠纷的说明公告》(公告编号:2013-046)、《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合作纠纷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2)、《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间借款纠纷诉讼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和《关于公司与成都珈胜能源有限公司之间投资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3)进行了公告,现就公司与成都珈胜之间投资合同纠纷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解除合同与合同纠纷案件一审判决后的进展情况
1.解除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川民终字670号)等文件,成都珈胜不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成民初字第1677号民事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为该院于2014年9月22日受理。
2.合同纠纷案件
2014年9月30日,公司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川民终字669号)等文件,成都珈胜不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13)成民初字第509号民事判决,上诉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并为该院于2014年9月22日受理。
上述两个案件均处于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过程中,公司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根据事件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川民终字669号);
2.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应诉通知书》(2014川民终字670号)。
特别提示:本公司郑重提醒投资者,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本公司所有信息均由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科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