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1727 证券简称:上海电气 编号:临2014-045
衍生证券代码:122223 证券简称:12电气01
衍生证券代码:122224 证券简称:12电气 02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如有董事对临时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无法保证或存在异议的,公司应当在公告中作特别提示。
重要提示:
● 本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 本次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
(1)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临时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14年10月10日下午14:00 在中国上海市漕宝路509号上海华美达广场新园酒店B楼3楼兴园厅召开。
(2)临时会议的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5:00。
2、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参加本次临时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24人,代表股份10,117,623,831股,具体如下: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24 |
A股股东人数 | 22 |
H股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0,117,623,831 |
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8,806,898,411 |
H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 1,310,725,42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78.8983% |
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68.6771% |
H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10.2212% |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数 | 1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255,2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020% |
3、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推举执行董事兼总裁郑建华先生主持了临时会议。
4、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3人,公司执行董事兼总裁郑建华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吕新荣先生、独立非执行董事简迅鸣先生出席本次会议,其余董事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2人,公司监事谢同伦先生、李斌先生出席会议,监事长董鑑华先生、监事周昌生先生、郑伟健先生均因公未能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伏蓉女士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为普通决议案,需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方为通过;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为公司在香港新设一个特殊目的公司(暂定名:上海电气新时代公司)境外借款不超过 4 亿欧元提供担保的议案
证券类别 | 同意票数 | 同意比例 | 反对票数 | 反对比例 | 弃权票数 | 弃权比例 |
全体股东 | 10,115,930,331 | 99.9833% | 9,500 | 0.0001% | 1,684,000 | 0.0166% |
三、律师见证情况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葛佳琪律师、周易律师见证了公司临时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数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上述会议合法、有效。
四、上网公告附件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特此公告。
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