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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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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景顺长城景兴信用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号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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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1版)

    4)回购(包括正回购和逆回购)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5)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中央银行票据、资产支持证券、中期票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6)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回购债券的剩余期限为该基础债券的剩余期限。

    7)买断式回购产生的待返售债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回购协议到期日的实际剩余天数计算。

    8)短期融资券的剩余期限以计算日至短期融资券到期日所剩余天数计算

    9)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平均剩余期限的计算结果保留至整数位,小数点后四舍五入。如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对剩余期限计算方法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六)基金的融资、融券

    本基金可以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融资、融券。

    九、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为: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

    通知存款是一种不约定存期,支取时需提前通知银行,约定支取日期和金额方能支取的存款,具有存期灵活、存取方便的特征,同时可获得高于活期存款利息的收益。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具有低风险、高流动性的特征。根据基金的投资标的、投资目标及流动性特征,本基金选取同期七天通知存款利率(税后)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其他代表性更强、更科学客观的业绩比较基准适用于本基金时,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本基金可以在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十、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货币市场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低风险品种,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均低于债券型基金、混合型基金及股票型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兴业银行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取自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固定收益投资13,581,480,455.9024.80
     其中:债券13,581,480,455.9024.80
     资产支持证券--
    2买入返售金融资产543,051,584.580.99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3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40,171,330,453.4573.36
    4其他资产463,215,962.830.85
    5合计54,759,078,456.76100.00

    2、报告期债券回购融资情况

    序号项目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报告期内债券回购融资余额2.77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0.00
    序号项目金额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2报告期末债券回购融资余额2,701,096,580.355.20
     其中:买断式回购融资--

    债券正回购的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20%的说明

    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债券正回购资金余额超过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基金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

    (1)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基本情况

    项目天数
    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103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高值245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最低值101

    报告期内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超过180天情况说明

    序号发生日期平均剩余期限原因调整期
    12014年4月2日228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22014年4月3日233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32014年4月4日243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42014年4月8日245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52014年4月9日234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62014年4月10日240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72014年4月11日231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82014年4月14日226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92014年4月15日229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02014年4月16日227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12014年4月17日231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22014年4月18日225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32014年4月21日223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42014年4月22日224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52014年4月23日223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62014年4月24日224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72014年4月25日218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82014年4月28日189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192014年4月29日186建仓期2014年4月30日

    (2)报告期末投资组合平均剩余期限分布比例

    序号平均剩余期限各期限资产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各期限负债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
    130天以内55.135.39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230天(含)-60天5.7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360天(含)-90天4.46-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490天(含)-180天12.30-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5180天(含)-397天(含)27.13-
     其中: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
    合计104.745.3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序号债券品种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国家债券--
    2央行票据--
    3金融债券--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4企业债券--
    5企业短期融资券13,138,569,899.8025.30
    6中期票据442,910,556.100.85
    7其他--
    8合计13,581,480,455.9026.15
    9剩余存续期超过397天的浮动利率债券--

    5、报告期末按摊余成本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债券投资明细

    序号债券代码债券名称债券数量(张)摊余成本(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1147400114陕煤化SCP0013,000,000301,965,357.490.58
    201142000514中铝SCP0053,000,000301,146,279.170.58
    301142000314中铝SCP0033,000,000301,060,391.490.58
    401142000614中铝SCP0062,500,000250,773,953.940.48
    507140800314东方证券CP0032,500,000249,988,394.780.48
    601141500314中铝业SCP0032,200,000220,675,181.290.42
    704145200114中铝业CP0012,100,000212,342,802.810.41
    807140100714招商CP0072,100,000209,981,574.600.40
    904135503713徐工CP0022,000,000201,594,155.630.39
    1001143700614中建材SCP0062,000,000200,207,053.820.39

    6、“影子定价”与“摊余成本法”确定的基金资产净值的偏离

    项目偏离情况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绝对值在0.25(含)-0.5%间的次数-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高值0.0234%
    报告期内偏离度的最低值-0.0018%
    报告期内每个工作日偏离度的绝对值的简单平均值0.0073%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 本基金估值采用摊余成本法,即估值对象以买入成本列示,按照实际利率每日计提应收利息,2007年7月1日前按直线法,2007年7月1日起按实际利率法在其剩余期限内摊销其买入时的溢价或折价。

    (2)本报告期内不存在剩余期限小于397 天但剩余存续期超过397 天的浮动利率债券的摊余成本超过当日基金资产净值20%的情况。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

    (4)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
    2应收证券清算款100,908,826.03
    3应收利息362,307,136.80
    4应收申购款-
    5其他应收款-
    6待摊费用-
    7其他-
    8合计463,215,962.83

    (5)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 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2014年2月27日,基金业绩截止日2014年6月30日。

    阶段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4年第2季度1.3314%0.0010%0.3366%0.0000%0.9948%0.0010%
    2014年2月27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4年6月30日止期间1.8954%0.0014%0.4586%0.0000%1.4368%0.0014%

    十三、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7%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7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0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0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的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登记机构,由登记机构代付给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基金托管费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规模等因素协商酌情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和基金销售服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按本基金合同的规定进行公告并办理备案手续。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并依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2月22日刊登《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 “重要提示”部分

    增加了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期等内容,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

    二、“释义”部分

    更新了《运作办法》释义。

    三、“ 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慨况。

    2、更新了董事、监事概况。

    3、更新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概况。

    4、增加了新任基金经理。

    5、更新了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概况。

    四、“ 基金托管人”部分

    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托管业务经营情况进行了更新。

    五、“ 基金的募集”部分

    删除募集方式、募集期限、认购费用等内容,调整为“(四)募集情况

    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4】217号文批准,由基金管理人依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于2014年2月26日向全社会公开募集。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募集期募集的基金份额及利息转份额共计1,306,102,190.00份,其中利息结转基金份额共计0.00份,募集户数为714户。”。

    六、“基金合同的生效”部分

    删除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和不能生效时资金的处理方式等内容,调整为“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2014年2月27日正式生效。” ,并根据新颁布的《运作管理办法》对“基金存续期内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数量和资产规模”的表述进行了修改。

    七、“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部分

    1、增加了本基金开放日常申购和赎回的时间“2014年3月10日”。

    2、修改了“申购和赎回的数量限制”。

    八、“基金的投资”部分

    增加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部分,数据内容取自本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九、“基金的业绩”部分

    增加了此部分内容,数据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十、“ 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增加了此部分内容:

    本基金的其他应披露事项将严格按照《基金法》、《运作办法》、《销售办法》、《信息披露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内容与格式进行披露,并予以公告。

    以下为自2014年2月22日至2014年8月26日,本基金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公司网站的基金公告。

    序号事项名称披露日期
    1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2014-2-22
    2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托管协议2014-2-22
    3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2014-2-22
    4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份额发售公告2014-2-22
    5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2014-2-28
    6关于调整兴全添利宝货币基金申购金额限制和赎回份额限制的公告2014-2-28
    7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业务的公告2014-3-7
    8关于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开通快速赎回业务的公告2014-3-7
    9关于部分独立董事变更的公告2014-3-20
    10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开放直销柜台日常申购业务的公告2014-5-31
    11关于增聘兴全添利宝货币市场基金基金经理的公告2014-6-10
    12旗下各基金2014年6月30日资产净值公告2014-7-1

    上述内容仅为摘要,须与本《招募说明书》(正文)所载之详细资料一并阅读。

    兴业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