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75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债券评级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公司债券适用)、《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元资信”)对本公司2012年04月05日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简称:12湘鄂债,债券代码:112072)进行了跟踪信用评级。
公司于2014年10月8日收到鹏元资信出具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本次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为:本公司债券信用等级下调为BBB,发行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下调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跟踪信用评级报告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76
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本公司申请,12湘鄂债将于2014年10月10日起停牌,自评级报告和风险警示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002306 证券简称:中科云网 公告编号:2014-178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
2012年公司债券风险警示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债券的种类、简称、证券代码以及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债券种类: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2湘鄂债。
3、实行风险警示后债券简称:ST湘鄂债。
4、债券代码:112072。
5、实行风险警示的起始日期:2014年10月13日。
6、实行风险警示的措施: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对个人投资者实行买入交易权限管理,可以为符合下列条件的个人投资者开通被实行风险警示债券的买入交易权限。
(1)名下各类证券账户、资金账户、资产管理账户等金融资产总计不低于人民币五百万元。
(2)已签署《实行风险警示公司债券交易风险揭示书》。
二、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
201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4年6月17日发布的《关于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等相关事项的通知》的规定,上述情形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债券交易实行风险警示的情形。
经本公司申请,12湘鄂债将于2014年10月10日起停牌,自评级报告和风险警示公告披露的次一交易日起复牌,并自复牌之日起实行风险警示。
三、董事会关于拟撤销风险警示的意见及具体措施
本次公司债券实行风险警示的主要原因是12湘鄂债主体评级和债项评级为AA-以下。目前公司正处于战略转型的重要阶段,拟逐步剥离餐饮业务,并将新媒体和大数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在转型过程中为充分保障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利益,根据《关于在公司转型过程中为公司债提供增信措施的议案》,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提出保障本期公司债券按期偿付的追加担保措施,为公司长远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基础。公司将争取早日撤销本期债券风险警示。
四、实行风险警示期间发行人接受投资者咨询的主要方式
投资者咨询方式:
电话:010-88137599
传真:010-88137599
电子邮箱:anxin@cltg.com.cn
五、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内容
无。
特此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日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12湘鄂债”
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特别提示:
1、根据《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或债券持有人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自2013年以来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一直处于经营战略调整和转型期。根据发行人公告,目前公司拟逐步剥离餐饮业务,并将新媒体和大数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根据201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规定,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12湘鄂债”)受托管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决定召开2014年第一次“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4年10月27日(星期一)上午10:00时
2、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鼓楼外大街23号龙德行大厦五层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4、会议召开和投票方式:现场方式,记名投票
5、债权登记日:有权出席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7日
6、会议审议事项:《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2湘鄂债”提供担保的议案》、《关于“12湘鄂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议案全文见附件二)
二、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债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登记在册的公司“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均可出席。债券持有人也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债券持有人。
2、债券受托管理人和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
三、参会方式
1、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0日-10月23日;
2、登记方法:参会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传真或邮寄方式将本通知所附的参会回执(参见附件一)及证明文件(见下文),在登记时间截止前送达至以下指定地址(以联系人签收时间为准):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5号新盛大厦B座9层广发证券
联系人:刘亮奇、彭晶
邮编:100034
电话:010-56571635
传真:010-56571688
3、证明文件:
参加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债券持有人应在提交参会回执时附上以下证明文件,并在出席会议时出示该等证明文件:
(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的,如由法定代表人出席,应出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2)债券持有人为非法人单位的,如由负责人出席,应出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代理人需提供债券持有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如由本人出席,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原件、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并由委托人签名)、授权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四、表决程序和效力
1、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拟审议事项表决时,以每一张本期债券(面值为人民币100元)为一票表决权,只能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未填、错填、字迹无法辨认的表决票或未投的表决票均视为投票人放弃表决权利,其所持有表决权的本期债券张数对应的表决结果应计为“弃权”。
2、持有发行人10%以上股权的股东及发行人的其他重要关联方所持债券没有表决权,并且其代表的本期债券张数不计入出席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的出席张数。
3、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须经代表本期债券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债券持有人和/或代理人同意方为有效。
4、债券持有人会议根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审议通过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公司债券的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
5、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决议后,发行人以公告形式通知债券持有人。
五、其他事项
会议会期半天,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以公告方式在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日5天前发出补充通知。债券持有人会议补充通知将在刊登会议通知的同一指定报刊或互联网网站上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特此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一:
参会回执
兹确认本人/本单位或本人/本单位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将出席2014年第一次“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
本期债券持有人(签署):
(公章):
本期债券持有人证券账户卡号码:
持有本期债券张数(面值100元为一张):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或“中科云网”)2014年第一次“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本公司/本人对2014年第一次“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议题投赞成、反对或弃权票的指示: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2湘鄂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 |||
2 | 关于“12湘鄂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
注:
1、请在“赞成”、“反对”、“弃权”任意一栏内打“√” ;
2、如果委托人不做具体指示,视为受托人可以按自己的意思表决。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委托人(签字或法人单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面额为¥100的债券张数:
委托人的证券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结束之日止。
附件二:
会议议案一:
“12湘鄂债”(证券代码:112072)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要求发行人为“12湘鄂债”提供担保的议案
各位“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
中科云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于2012年4月发行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9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2湘鄂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充分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约定,本期债券持有人有权于2015年4月5日行使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额或部分回售给公司。届时公司应偿付的本金及利息至少为3,254.40万元,最高可达51,254.40万元。由于外部经营环境的重大变化,自2013年以来,发行人一直处于经营战略调整和转型期。根据发行人公告,目前公司拟逐步剥离餐饮业务,并将新媒体和大数据业务作为公司未来发展的基本方向。根据2014年10月8日本期债券评级机构鹏元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2014年不定期跟踪信用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BBB,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BBB,评级展望为负面。
鉴于发行人目前主营业务情况和财务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与本期债券发行时发生了重大变化,特请“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为了充分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利益,要求发行人为确保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为本期债券追加担保或采取其他方式的增信措施。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
会议议案二:
“12湘鄂债”(证券代码:112072)201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
关于“12湘鄂债”再次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会议召开形式及投票表决方式的议案
各位“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
北京湘鄂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2年发行了北京湘鄂情股份有限公司2012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期债券”)。根据《公司债券发行试点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2007年第49号)、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12湘鄂债”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为债券持有人的最大利益行事,充分维护债券持有人的利益。
本期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约定,“债券持有人会议可通过现场投票表决方式决定以后召开的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表决方式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为方便债券持有人行使权利,特请“12湘鄂债”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
受托管理人提议以后的债券持有人会议可以采用现场或通讯方式召开,且投票表决方式可以采用现场、通讯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其中网络投票方式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