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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7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在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1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宋广菊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应到董事九人,实到董事八人,授权委托董事一人。董事王小朝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并书面授权委托董事张振高先生代表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超过人民币150亿元的范围内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可一次或多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项目投资建设、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处理与公司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认可的融资工具品种,以及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决定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

    2、根据公司需要及市场条件决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及(或)修订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品种、数量、金额、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定方式、发行地点、发行时机、期限、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评级安排、担保事项、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承销安排、还本付息安排等以及相关信息披露等与发行相关的一切事宜;

    3、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聘请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机构、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谈判、签署及修订相关合同或协议;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或市场变化情况对每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的调整;

    5、具体处理与公司每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务,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发行有关的申请、注册或备案以及上市等所有必要手续及其他相关事宜;

    6、办理与债务融资工具相关的上述未提及的其他事宜;

    7、上述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制定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三、董事会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以上第一项议案须提交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有关具体事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8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4年10月27日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7日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27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27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议案均采用相同的投票方式。公司将选择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会议地点

    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18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根据规定,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4年10月17日(星期五),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四、会议登记方法(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3)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需持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须持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地点及登记资料送达地点

    地址: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688号保利国际广场北塔33层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0308

    联系电话:020-89898833 传真:020-89898666-8831

    联系人:尹超 郭宁

    (三)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21至22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五、其他事项

    请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议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附件1: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一、投票流程

    (一)投票代码

    (二) 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按以下方式申报:

    (三)表决意见

    (四)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一)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17日)A 股收市后,持有“保利地产”A 股(股票代码600048)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二)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三)如某 A 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对于该股东投票申报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要求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附件2:股东登记表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登记表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登记参加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股东账户号:   股东持股数:

    联系电话:   传真:

    联系地址:   邮编:

    2014年10月 日

    注:本登记表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3: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授权委托书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个人)出席2014年10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日期: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表决指示:

    备注:委托人应在本授权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本授权委托书打印、复制或按照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4-039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9月份销售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4年9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80.61万平方米,同比减少5.79%;实现签约金额116.06亿元,同比增长20.70%。

    2014年1-9月,公司实现签约面积715.22万平方米,同比减少9.18%;实现签约金额917.93亿元,同比增长3.52%。

    由于销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销售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证券代码:600048 证券简称:保利地产 公告编号:2014-040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本公司获得房地产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茂名市博贺湾新城启动区三地块(宗地编号:WG2014-026、WG2014-027、WG2014-028,项目具体位置见图1),项目用地面积约为142426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约为356066平方米,成交总价约为12818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项目拟引入合作方共同开发。

    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汕尾市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三地块(宗地编号:441502001007GB00070、441502001007GB00071、441502001007GB00072,项目具体位置见图2),项目用地面积为342490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约为680155平方米,成交总价为31696万元。土地用途为商住用地。公司目前拥有该项目100%权益。

    公司通过挂牌方式取得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两地块(项目具体位置见图3),其中地块一(宗地编号:AF040122)用地面积约为22969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约为110252平方米,成交总价为155353万元;地块二(宗地编号:AF040140)用地面积约为32691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约为127494平方米,成交总价为210000万元。土地用途均为居住用地。项目拟引入合作方共同开发。

    由于项目开发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相关数据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日

    图1:茂名市博贺湾新城启动区三地块

    图2:汕尾市汕马路金町路段南侧三地块

    图3: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南两地块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048保利投票1A股股东

    议案

    序号

    议案内容委托

    价格

    1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1.00元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48买入1.00元1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48买入1.00元2股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048买入1.00元3股

    议案序号议案内容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议案1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