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4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9月29日以电话、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14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出席会议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长王东兴先生主持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叶永茂先生、郭立田先生、徐天春女士、宋晏女士参加了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的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计划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7.24%,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5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4年10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凌芃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最大限度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经营成本,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计划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7.24%,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具体情况详见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6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对再次使用部分闲置
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1、对《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7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对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全面了解和审核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相关内容后,监事会认为: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8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27,000万元;
2.本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2014年10月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暨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7,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本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占募集资金净额的47.24%。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司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5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1,600万股新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为5.01元/股,发行数量为115,768,46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9,999,995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为571,594,907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天职京QJ[2012]1262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募集资金项目变更情况
根据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和《保定天鹅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本次发行的募投项目为新疆莫代尔纤维产业化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1,123万元,实施主体为新疆天鹅特种纤维有限公司(简称“新疆特纤”)。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发行费用)不超过5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全部投入募投项目,其中的25,680万元作为出资投入新疆特纤,其余部分将通过金融机构以委托贷款的方式投入新疆特纤。
2013年12月26日,恒天天鹅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募投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将调整为建设2万吨莫代尔生产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将相应调整为39,587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特纤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15,以下简称“湖北金环”)共同出资成立的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于2013年11月2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以下简称“恒天金环”),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湖北金环原厂区内。
恒天金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新疆特纤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4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湖北金环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相关公告请参见公司于2013年12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布的《关于部分变更莫代尔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62)。
二、公司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及归还情况
1.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2年5月23日经公司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议案,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6.24%,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
2012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12年11月21日,公司对归还募集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2.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于2013年1月17日经公司201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议案,公司将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7.49%,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2014年1月16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1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14年1月17日,公司对归还募集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3. 2014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6.24%,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4年9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已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2014年9月19日,公司对提前归还募集资金事项予以公告。
三、再次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计划
本次使用不超过27,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预计可节约利息支出约810万元(按同期银行存贷款利率差计算)。
导致流动性不足的原因:公司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同时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
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五、监事会意见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六、保荐机构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的银行账单复印件,审阅了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议或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恒天天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恒天天鹅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恒天天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恒天天鹅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恒天天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恒天天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恒天天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独立意见;
3.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4.监事会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的意见;
5.保荐机构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证券代码:000687 证券简称:恒天天鹅 公告编号:2014-079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公司持有部分长江证券股票
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2009年3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09年4月3日召开的公司200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择机出售公司所持全部长江证券股份。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公司出售长江证券股票情况,详见2014年4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公司持有部分长江证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34)。
2014年4月1日至本公告发布日,公司出售长江证券股票情况:
2014年4月1日至2014年9月30日,本公司通过证券交易系统累计出售6,770,580.00股,交易均价为6.12元/股,通过该交易在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投资收益为3,219.71万元,目前公司还留存的长江证券股权为5,003,638股,公司董事会将遵照股东大会授权,择机处置。
特此公告
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9日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关于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的核查意见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西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恒天天鹅”)2012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023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002634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恒天天鹅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2]135号文批准,恒天天鹅向包括实际控制人在内的6名投资者定向发行了共计115,768,462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79,999,995元,扣除与发行相关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71,594,907元。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于2012年4月13日全部到位且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天职京QJ[2012]126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拟全部用于新疆年产莫代尔纤维20,000吨及棉浆粕50,000吨生产线项目,该项目预计总投资61,123.36万元。
2013年12月26日,恒天天鹅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恒天天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
根据该议案,募投项目变更后,募投项目实施方式将调整为建设2万吨莫代尔生产项目,项目投资金额将相应调整为39,587万元,实施主体变更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特纤与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深交所上市公司,股票代码000615,以下简称“湖北金环”)共同出资成立的恒天金环新材料有限公司(公司名称已于2013年11月27日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预先核准,以下简称“恒天金环”),募投项目变更后的地址位于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太平店镇湖北金环原厂区内。
恒天金环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亿元,其中新疆特纤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2.4亿元(该部分现金全部来源于新疆特纤募集资金专户中的募集资金),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60%;湖北金环作为合资公司的出资人,以现金方式出资人民币1.6亿元,占合资公司注册资本的40%。(详情请参见公司巨潮资讯网的相关公告)。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14年6月30日,公司及新疆特纤全部募集资金账户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1、募投项目已投入使用资金24,596.00万元;
2、投资理财0万元;
3、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万元;
4、闲置募集资金19,532.00万元(含募集资金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
目前,公司及新疆特纤全部募集资金账户资金余额(含募集资金利息及投资理财收益)总计19,532.00万元。
二、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一)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1、2012年5月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6.24%,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6个月。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2012年5月23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截止2012年11月20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通知了保荐机构。2012年11月21日,公司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2、2012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0,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17.49%,使用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13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2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截至2014年1月16日,公司已将上述10,000万元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并于2014年1月17日发布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到期还款的公告》。
3、2014年1月20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15,000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26.24%,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截至2014年9月17日,公司已将上述15,000万元资金全部提前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并于2014年9月19日发布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提前还款的公告》。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情况
2014 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再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 27,000 万元,占公司募集资金净额的47.24%,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承诺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使用工作。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预期,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同时,公司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取得了归还前次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的银行账单复印件,审阅了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本次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决议或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1、恒天天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以进一步降低恒天天鹅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利于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
2、恒天天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单次补充流动资金时间不超过12个月,金额不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恒天天鹅承诺,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证券投资,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恒天天鹅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经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恒天天鹅《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
3、保荐机构同意恒天天鹅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不超过27,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后应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保荐代表人(签字):
程敏敏 邹明春
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