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002646 证券简称:青青稞酒 公告编号:2014-056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
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4年3月10日,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3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16)。
2014年4月24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8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28)。
2014年9月5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其下属全资子公司合计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自有资金购买短期(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低风险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事宜。该3亿元额度可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8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48)。
2014年9月29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稞酒销售”)以自有资金1.5亿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2014年9月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2,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52212号理财计划”(以下简称“理财计划”)理财产品,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招商银行结构型存款
1、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
(2)本金及利息:招商银行向该存款人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存款人支付浮动利息(如有,下同)。浮动利率范围:2.86%或4.1%(年化),(本利率仅供参考,最终成交之存款利率(年化)以招商银行向客户提供的《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交易确认单》中所约定的利率为准),具体请参见“本金及利息”。
(3)起息日期:2014年9月29日
(4)到期日期:2014年12月29日
(5)期限:91天
(6)利率:4.65%
(7)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1.5亿元
(8)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9)关联关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风险提示
(1)本金及利息风险:招商银行仅保障存款本金和保底利率范围内的利息,您应充分认识利息不确定的风险。本存款的利率由保底利率及浮动利率组成,浮动利率取决于挂钩标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利息不确定的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存款人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如果在存款期内,市场利率上升,本存款的利率不随市场利率上升而提高。
(2)政策风险:本存款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利息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存款人不享有提前支取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存款的浮动利率与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挂钩,利息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和风险承受能力的存款人。
(5)信息传递风险:本存款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存款人应根据本存款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存款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存款的信息公告。存款人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向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存款人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存款人无法及时了解存款信息,并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另外,存款人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存款人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存款人其他原因,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存款人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存款人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存款人自行承担。
(6)存款不成立风险:如自存款人签署《结构性存款业务协议》至存款起息之前,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存款人提供本存款,则招商银行有权决定本存款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存款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所需的价格水平,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存款的起息、存续期、到期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存款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存款人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12号理财计划”
1、基本情况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12号理财计划(代码:52212)。
(2)投资方向和范围:本理财计划由招商银行负责将理财资金投资于本币债券市场、货币市场,以及股票指数相关的衍生产品。
(3)投资比例区间:本理财计划理财本金100%投资于本币债券市场和货币市场。
(4)本金及理财收益:如本理财计划成立且投资者持有该理财计划直至到期,则本理财计划向该投资者提供本金完全保障,并根据本产品说明书的相关约定,按照挂钩标的的价格表现,向投资者支付约定的理财收益率。在最不利的情况下,年化理财收益率为4.60%。具体请参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5)理财期限:52天
(6)成立日:2014年9月30日
(7)到期日:2014年11月21日。到期日逢中国(大陆)法定公众假日及纽约公众假日顺延。
(8)公司购买理财产品总额:2,000万元
(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关联关系: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
2、风险提示
(1)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招商银行仅有条件保障理财资金本金和理财固定收益部分,不保证理财浮动收益部分,您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本理财计划有条件保证本金,即投资者持有本理财计划到期时,招商银行承诺理财本金及固定收益部分保证,超出招商银行保障范围的本金损失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的理财收益分为固定收益部分和浮动收益部分。理财浮动收益取决于挂钩标的的价格变化,受市场多种要素的影响。理财浮动收益不确定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应对此有充分的认识。
(2)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
(3)流动性风险:产品存续期内,投资者不享有赎回权利。
(4)欠缺投资经验的风险:本理财计划投资者的收益与沪深300股票指数价格水平挂钩,理财收益率计算较为复杂,故只适合于具备相关投资经验、风险承受能力较高的投资者认购。
(5)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产品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招商银行将可能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并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6)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认购期结束,如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发行规模下限,或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期间,市场发生剧烈波动且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投资者提供本理财计划,则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7)数据来源风险:在本理财计划收益率的计算中,需要使用到数据提供商提供的挂钩标的的价格水平。如果届时产品说明书中约定的数据提供商提供的参照页面不能给出适用的价格水平,或者用于价格水平确定的版面或时间发生变化,招商银行将本着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选择市场认可的合理的价格水平进行计算。具体参见“本金及理财收益”。
(8)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乃至本金损失。对于由不可抗力风险所导致的任何损失,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招商银行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
针对可能发生的投资风险,公司制定如下措施:
1、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内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审计和监督;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4、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保障公司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序,有助于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1、2014年3月31日,公司全资子公司青海互助青稞酒销售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16,944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52077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8),已于2014年9月22日到期。
2、2014年4月10日,公司及西藏天佑德分别以自有资金6,313万元和5,7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52086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19),已于2014年10月8日到期。
3、2014年5月26日,西藏天佑德以自有资金1亿元购买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挂钩利率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5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5)。
4、2014年5月30日,西藏天佑德使用自有资金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存汇盈”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36)。其中,2000万“存汇盈”33天已于2014年7月2日到期。
5、2014年7月2日,西藏天佑德使用自有资金15,000万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行 “存汇盈”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7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40)。
6、2014 年 9 月 11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 1 亿元购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点金股指赢 52198 号理财计划”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4年9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披露的《全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4-054)。
截至公告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过去12个月购买的尚未到期的保本型的银行理财产品金额共计55,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净资产的26.94%。
五、备查文件
1、招商银行结构性存款说明书及风险揭示书;
2、招商银行点金股指赢52212号理财计划说明书及风险提示书。
特此公告。
青海互助青稞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