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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关于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开通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并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201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11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
    基金主代码519093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0年2月3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公告依据《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2014年10月14日

    2.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办理时间

    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为投资者办理申购、赎回业务的开放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日。开放日直销业务办理时间为9:30-15:00;代销业务办理时间由于各代销机构系统及业务安排等原因,应以各代销机构的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3.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协商,决定自2014 年10 月14 日起,本公司旗下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开通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以下简称“定投业务”)。

    “定期定额投资”是基金申购的一种业务方式,指在一定的投资期间内投资人在固定时间、以固定金额定期申购基金。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接受投资人的基金定投业务申请后,根据投资人指定的日期从投资人签约的资金账户内自动扣划约定的款项用以申购基金。投资者在开办本基金定投业务的同时,仍然可以进行本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业务。

    1.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1.1、适用投资者范围

    定投业务适用于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者。

    1.2、办理场所

    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基金销售网点等渠道办理定投业务,具体办理场所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相关规定。

    本基金若增加直销或者新的办理定投业务的代销机构,本公司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1.3、申请方式

    1.3.1、凡申请办理定投业务的投资者,须先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已开户者除外),具体开户程序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

    1.3.2、已开立本公司开放式基金账户的投资者,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

    1.4、申购日期

    1.4.1、投资者应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规定与其约定每期扣款日期,该扣款日期视同为基金合同中约定的申购申请日(T 日);

    1.4.2、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将按照投资者申请时所约定的每期约定扣款日、扣款金额进行扣款。若遇非基金开放日则顺延到下一基金开放日,并以该日为基金申购申请日。

    1.5、申购金额与费率优惠

    在活动期间,凡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柜台系统与电子银行系统进行本基金的定投业务申购交易的投资者可享受定投业务申购费率8 折优惠。若享受折扣后费率低于0.6%,则按0.6%执行;若《新华钻石品质企业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条款中规定定投业务申购费率等于或低于0.6%,则本基金按原合同条款中费率规定执行,不再享有费率折扣。

    通过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办理本基金定投业务,每期最低申购额均为100 元人民币,每期最高申购额均为5000 元人民币。本业务不受日常申购的最低数额限制与最高数额限制。

    1.6、交易确认

    1.6.1、以每期实际扣款日(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计算申购份额。基金份额确认日为T+1 日,投资者可在T+2 日查询相应基金申购确认情况。

    1.6.2、当发生限制申购或暂停申购的情形时,如无另行公告,定投业务也将做暂停处理。

    1.7、"定投业务"的变更和终止

    投资者办理变更每期投资金额、申购日期、签约账户等事项,或者终止定投

    业务时,具体办理程序请遵循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有关规定。

    4.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通过定投业务申购并确认成功的基金份额,投资者可在开放日办理赎回业务。

    2、定投业务申购需遵循"未知价"和"金额申购"的原则。"未知价"是指投资者办理基金定投业务后,以实际扣款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进行计算。

    3、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事宜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客户服务电话: 9558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网站:www.psbc.com

    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19-8866(免长途费)

    本公司网站:www.ncfund.com.cn

    5.风险提示

    本公司以保障投资者利益为己任,充分重视投资者教育工作。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正确认识投资基金所存在的风险,慎重考虑、谨慎决策,做理性的基金投资者,享受长期投资理财的快乐!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0 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