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公司
  • 4:市场
  • 5:互动
  • 6:研究·宏观
  • 7:信息披露
  • 8:艺术资产
  • 9:股市行情
  • 10:市场数据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37:信息披露
  • 38:信息披露
  • 39:信息披露
  • 40:信息披露
  • 41:信息披露
  • 42:信息披露
  • 43:信息披露
  • 44:信息披露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归还公告
  •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2014年10月11日   按日期查找
    3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32版:信息披露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补充通知
    TCL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澄清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
    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到期归还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黑龙江北大荒农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内蒙古鄂尔多斯资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股东股份解除冻结的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大工程中标的公告
    北京万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荣盛房地产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4-10-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072 股票简称:德棉股份 公告编号:2014-L056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没有股东提出质询或建议。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会议召开情况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2014年9月18日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星期五)上午10: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2014年10月10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10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0月9日下午15:00至2014年10月10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会议中心

      (五)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吴联模先生

      (七)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1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0,33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235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30,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17.045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人,代表股份33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896%。

      中小股东(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1名,代表股份333,7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0.1896%。

      (九)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胡杰律师、章栋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以下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提交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情见2014年9月18日刊登在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大会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议案,经与会股东表决: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名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85,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5114%;反对148,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86%;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4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62%;反对148,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86%; 弃权4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52%。

      (三)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4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62%;反对148,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86%; 弃权4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52%。

      此议案属于特别决议表决事项,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 以上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部分纺织设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4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62%;反对148,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86%; 弃权4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5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011%;反对14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128%;弃权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61%。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设备租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4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62%;反对148,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4886%; 弃权41,0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1352%。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3011%;反对148,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4.4128%;弃权41,0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2861%。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0,144,50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3762%;反对189, 2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6238%; 弃权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0.0000%。

      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44,5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3011%;反对189,21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989%;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胡杰律师、章栋律师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浙经律师事务所关于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山东德棉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