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36版)
(4)息差策略。通过正回购,融资买入收益率高于回购成本的债券,从而获得杠杆放大收益。
(5)期权策略。本基金投资的主要含权债为可转换债券,因此该策略主要适用于可转换债券。可转换债券是介于股票和债券之间的投资品种,兼具股性和债性的双重特征。本基金利用宏观经济变化和上市公司的盈利变化,判断市场的变化趋势,选择不同的行业,再根据可转换债券的特性选择各行业不同的转债券种。本基金利用可转换债券的债券底价和到期收益率来判断转债的债性;利用可转换债券溢价率来判断转债的股性,在市场出现投资机会时,优先选择股性强的品种,获取超额收益。
在选择可转换债券品种时,本基金将与公司的股票投研团队积极合作,对发行可转债的上市公司的基本面做出价值分析,力求选择被市场低估的品种,来构建本基金可转换债券的投资组合。
3、股票投资策略
(1)一级市场申购策略
我国现行的新股、可转债及可分离债的发行制度为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发挥资金优势和专业估值优势提供了机会。申购决策主要考虑一、二级市场溢价率,中签率和申购机会成本三个方面。
可转债的定价关键是选取合适的定价模型和参数(主要分析波动率、正股价格等),在定价过程中充分考虑对应市场的平均估值水平和近期发行的可转债估值水平,以契合当期的投资环境。
(2)二级市场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的股票类资产作为整体基金投资组合管理的重要工具之一,为投资者提供适度参与股票市场、获取市场收益的机会。
本基金认为,带有政府壁垒优势、技术壁垒优势、市场与品牌壁垒优势特征的企业具有持续竞争力和成长力,具有收益高、波动小的特点,通过中长期投资,可以获得长期、稳定的预期回报,符合稳健、收益的要求。
4、权证投资策略
权证为本基金辅助性投资工具,投资原则为控制下跌风险、实现保值和锁定收益。如果市场上存在持有股票的认沽权证时,在预期市场下跌但由于各种原因导致股票无法顺利卖出时,可以使用认沽权证来保护股票的价值。如果市场上存在拟持有股票的认购权证,且价格相对于价值出现大幅折让时,可以使用认购权证来获得标的股票的头寸暴露。
权证定价主要以基于无套利原理推导的布莱克-斯科尔斯模型(Black-Scholes)为基础,该模型在境外期权、权证市场多年发展过程中已经得到了充分的检验。
第九部分业绩比较基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存续期间内,3年期定期存款利率随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利率水平的调整而调整。
本基金选择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主要考虑如下:
1、本基金是债券型基金,主要投资于各类固定收益类金融工具,强调基金资产的稳定增值,以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符合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2、本基金通过累计权利费率结构等安排,鼓励持有并长期投资,稳健投资。以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作为业绩比较基准与目标客户群的预期持有期限相一致。
3、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容易被广大投资者理解和接受。
4、1%与本基金力争超越业绩比较基准,获得持续超额收益的投资目标一致。
综上所述,选择三年期定期存款利率(税后)+1%作为本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能比较贴切体现和衡量本基金的投资周期、投资目标、投资策略以及投资业绩。
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指数或标准时,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而无需召开持有人大会。
第十部分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为债券型基金,预期收益和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属于中低风险/收益的产品。
第十一部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博时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投资组合报告所载数据截至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 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17,656,130.70 | 10.41 |
| 其中:股票 | 17,656,130.70 | 10.41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131,390,191.60 | 77.50 |
| 其中:债券 | 131,390,191.60 | 77.50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7,537,909.93 | 4.45 |
| 7 | 其他资产 | 12,946,318.27 | 7.64 |
| 8 | 合计 | 169,530,550.50 | 100.00 |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矿业 | - | - |
| C | 制造业 | 2,743,982.62 | 2.67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7,658,268.08 | 7.46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 J | 金融业 | 7,253,880.00 | 7.07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 | - |
| 合计 | 17,656,130.70 | 17.20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0016 | 民生银行 | 788,000 | 4,893,480.00 | 4.77 |
| 2 | 600820 | 隧道股份 | 800,000 | 3,880,000.00 | 3.78 |
| 3 | 601989 | 中国重工 | 569,291 | 2,743,982.62 | 2.67 |
| 4 | 601186 | 中国铁建 | 559,928 | 2,581,268.08 | 2.52 |
| 5 | 601318 | 中国平安 | 60,000 | 2,360,400.00 | 2.30 |
| 6 | 002482 | 广田股份 | 100,000 | 1,197,000.00 | 1.17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 序号 | 债券品种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 比例(%) |
| 1 | 国家债券 | - | - |
| 2 | 央行票据 | - | - |
| 3 | 金融债券 | - | - |
| 其中:政策性金融债 | - | - | |
| 4 | 企业债券 | 85,827,020.00 | 83.63 |
| 5 | 企业短期融资券 | - | - |
| 6 | 中期票据 | - | - |
| 7 | 可转债 | 45,563,171.60 | 44.40 |
| 8 | 其他 | - | - |
| 9 | 合计 | 131,390,191.60 | 128.03 |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数量(张)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35,000 | 25,372,950.00 | 24.72 |
| 2 | 122212 | 12京江河 | 121,000 | 11,749,100.00 | 11.45 |
| 3 | 122204 | 12双良节 | 110,000 | 10,976,900.00 | 10.70 |
| 4 | 122197 | 12华天成 | 108,000 | 10,724,400.00 | 10.45 |
| 5 | 122164 | 12通威发 | 103,000 | 10,269,100.00 | 10.01 |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投资国债期货交易。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1.1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除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石化转债)外,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月12日发布公告称,国务院对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处理报告作出批复,同意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认定是一起特别重大责任事故;同意对事故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建议,对中国石化及当地政府的48名责任人分别给予纪律处分,对涉嫌犯罪的15名责任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该债券投资决策程序的说明:
根据我司的基金投资管理相关制度,以相应的研究报告为基础,结合其未来增长前景,由基金经理决定具体投资行为。
11.2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投资超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11.3其他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人民币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169,137.91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0,297,679.22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2,467,009.40 |
| 5 | 应收申购款 | 12,491.74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2,946,318.27 |
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 序号 | 债券代码 | 债券名称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的 净值比例(%) |
| 1 | 110015 | 石化转债 | 25,372,950.00 | 24.72 |
| 2 | 113005 | 平安转债 | 9,013,471.60 | 8.78 |
| 3 | 110024 | 隧道转债 | 8,632,000.00 | 8.41 |
| 4 | 113001 | 中行转债 | 2,544,750.00 | 2.48 |
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的情况。
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二部分基金的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1、博时天颐债券A类: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年2月29日-2012年12月31日 | 4.42%% | 0.19% | 4.64% | 0.01% | -0.22% | 0.18% |
|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3.68% | 0.59% | 5.25% | 0.02% | -8.93% | 0.57% |
| 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 4.67% | 0.33% | 2.60% | 0.02% | 2.07% | 0.31% |
| 2012年2月29日-2014年6月30日 | 5.28% | 0.43% | 12.49% | 0.02% | -7.21% | 0.41% |
2、博时天颐债券C类:
| 阶段 | 净值增长率① | 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2年2月29日-2012年12月31日 | 4.01% | 0.19% | 4.64% | 0.01% | -0.63% | 0.18% |
| 2013年1月1日-2013年12月31日 | -4.06% | 0.59% | 5.25% | 0.02% | -9.31% | 0.57% |
| 2014年1月1日-2014年6月30日 | 4.49% | 0.33% | 2.60% | 0.02% | 1.89% | 0.31% |
| 2012年2月29日-2014年6月30日 | 4.27% | 0.42% | 12.49% | 0.02% | -8.22% | 0.40% |
第十三部分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与基金运作有关的费用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本基金终止清算时所发生费用,按实际支出额从基金财产总值中扣除。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0%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7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C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40%。
本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资产净值的0.40%年费率计提。
计算方法如下:
H=E×0.40%÷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核对一致后,由基金托管人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资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
销售服务费主要用于本基金持续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等各项费用。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8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或摊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二、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1、申购费用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
本基金对通过直销中心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者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对于首次购买A类基金份额的客户,按本次申购金额选取适用申购费率;对于非首次购买A类基金份额的客户,按本次申购金额加上当前账户余额市值后的值来选取适用申购费率;如果达到固定费率标准,则比较由费率计算出来的费用和固定费用,取其中小者作为申购费用。
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申购本基金A类份额的养老金客户申购费率见下表:
| A类基金份额 | |
| 金额(M) | 前端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32% |
| 100万元≤M<500万元 | 0.16% |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04% |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其他投资者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见下表:
| A类基金份额 | |
| 金额(M) | 前端申购费率 |
| M<100万元 | 0.80% |
| 100万元≤M<500万元 | 0.40% |
| 500万元≤M<1000万元 | 0.10% |
| M≥1000万元 | 1000元/笔 |
| C类基金份额 | |
| 申购费率 | 0% |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投资者承担,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不列入基金财产。
2、赎回费用
表: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结构
| A类基金份额 | |
| 持有年限(天) | 赎回费率 |
| 0-29 | 0.75% |
| 30-364 | 0.10% |
| 365-729 | 0.05% |
| 730及以上 | 0 |
注:1年指365天。
| C类基金份额 | |
| 赎回费率 | 持有期限少于30日的基金份额,赎回费率为0.75%;持有期限不少于30日(含30日)的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用 |
3、转换费用
基金转换费用由转出基金赎回费和申购费补差两部分构成,其中:申购费补差具体收取情况,视每次转换时的两只基金的申购费率的差异情况而定。基金转换费用由基金持有人承担。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验资费、会计师和律师费、信息披露费用等费用;
4、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后,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基金销售费率等相关费率。
调高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调低基金管理费率、基金托管费率或基金销售费率等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2个工作日在至少一种指定媒体上公告。
五、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第十四部分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管理人于2014年4月14日刊登的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补充和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三、基金管理人”中,对基金管理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2、在“四、基金托管人”中,对基金托管人的基本情况进行了更新;
3、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内容,各新增代销机构均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列示;
4、在“八、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5、在“九、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合同生效开始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的数据及列表内容,数据内容截止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
6、在“二十一、其它应披露的事项”中根据最新情况对相关应披露事项进行了更新:
(1)2014年08月2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增加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2)2014年07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3)2014年07月18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
(4)2014年07月0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继续参加交通银行网上及手机银行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4年05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开放式基金参加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其定期定额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4年04月21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季度报告》;
(7)2014年04月15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增加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参加其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4年04月10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公司旗下部分基金增加江苏银行为代销机构的公告》;
(9)2014年04月03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关于博时旗下部分基金参加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个人电子银行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0)2014年03月29日,我公司分别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上公告了《博时天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3年年度报告(摘要)》;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