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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4-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34 证券简称:实达集团 编号:第2014-051号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4年9月30日刊登了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公司2014-047号公告),现将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有关情况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公司拟于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点30分在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现场会议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下午13:3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15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四)会议的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网络投票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五)现场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会议室

    (六)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情况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请相关股东按照上交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进行投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议案如下:

    序号提议内容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7限售期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议案》
    6《关于与交易对象签署标的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4《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战略发展纲要的议案》

    三、会议出席对象

    (一)截至2014年10月9日(星期四)下午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二)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加会议办法:

    (一)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二)参会登记

    法人股东凭单位证明、法人代表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出席人身份证;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通过复印件邮寄、传真预登记或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15分钟前在会议现场完成登记。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公司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洪山园路68号招标大厦A座6楼

    邮政编码:350002

    联系电话:(0591)83709680

    传 真:(0591)83708128

    联 系 人:吴波、周凌云

    特此公告。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0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福建实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序号议 案表决意见
    同意反对弃权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2.5发行数量   
    2.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   
    2.7限售期   
    2.8上市地点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议案》   
    6《关于与交易对象签署标的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14《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战略发展纲要的议案》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注说明:

    1、本授权委托书委托期限自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结束时止;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2: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5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2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734实达投票23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的,按以下方式申报:

    表决序号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同意反对弃权
    1-14号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3项提案73873499.00元1股2股3股

    (2)分项表决方法:

    按以下方式申报:

    序号提议内容申报代码申报价格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7387341.00元
    2《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种类和面值7387342.01元
    2.2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7387342.02元
    2.3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7387342.03元
    2.4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7387342.04元
    2.5发行数量7387342.05元
    2.6募集资金规模和用途7387342.06元
    2.7限售期7387342.07元
    2.8上市地点7387342.08元
    2.9本次发行前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7387342.09元
    2.1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的有效期限7387342.10元
    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7387343.00元
    4《关于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议案》7387344.00元
    5《关于与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合同>及其<补充合同>的议案》7387345.00元
    6《关于与交易对象签署标的资产<股权转让协议>的议案》7387346.00元

    7《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构成关联交易的议案》7387347.00元
    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北京昂展置业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7387348.00元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具体事宜的议案》7387349.00元
    10《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73873410.00元
    1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73873411.00元
    1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73873412.00元
    13《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73873413.00元
    14《关于制订公司未来三年战略发展纲要的议案》73873414.00元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的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9日A股收市后,持有公司A 股股票的投资者对本次网络投票中1-23项提案全部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99.00元1股

    2、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1股

    3、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2股

    4、某 A 股投资者如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734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一)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三)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