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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中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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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年期届满与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2014-10-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1年11月23日生效,生效之日起3年内,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简称:天弘丰利,基金代码:164208,以下简称“本基金”)的基金份额划分为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A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利A,基金代码:164209)、天弘丰利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丰利B份额(基金份额简称:丰利B,基金代码:150046)两级份额。

      根据《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基金名称变更为“天弘丰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

      本基金份额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后,基金份额将申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一)丰利B封闭期届满日的提示

      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2014年11月24日是丰利B份额的封闭期届满日,同时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及份额转换基准日。丰利B将在该日日终,按照其对应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丰利B(150046)份额拟定于基金份额转换基准日终止上市,终止上市的详细信息基金管理人将另行公告。

      (二)基金转型时丰利A的处理方式

      本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后的3年期届满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后3年的对应日。如该对应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与丰利B的封闭期届满日为同一日。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转型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4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年期届满日前,基金管理人将提前公告并提示丰利A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可选择在3年内最后一个开放日赎回丰利A份额或默认届满日自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根据上述约定,本基金的最后一个开放日为2014年11月21日。

      (三)基金转型时的份额转换规则

      1、份额转换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后3 年期届满日,即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年后的对应日,如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本基金的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1月24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本基金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0 元。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0 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丰利A、丰利B 按照各自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

      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丰利A 份额(或丰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丰利A(或丰利B)的基金份额净值/1.0000

      丰利A(或丰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丰利A(或丰利B)的份额数×丰利A 份额(或丰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

      在进行份额转换时,丰利A、丰利B 的场外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外份额,且均登记在注册登记系统下;丰利B 的场内份额将转换成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场内份额,仍登记在证券登记结算系统下。

      在实施基金份额转换时,丰利A 份额(或丰利B 份额)的转换比率、丰利A(或丰利B)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丰利A、丰利B 的份额全部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份额之日起30 日内,本基金将上市交易,并接受场外与场内申购和赎回。份额转换后本基金上市交易、开始办理申购与赎回的具体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四)基金转型后基金的投资管理

      本基金转换为上市开放式基金(LOF)后,本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理念、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保持不变。

      投资者欲了解详情,请登录基金管理人网站:www.thfund.com.cn或拨打客服电话:400-710-9999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3日

      关于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

      增设C级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

      部分条款的公告

      为满足投资者的理财需求,提供更灵活的理财服务,根据《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的有关约定,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自2014年10月15日起增加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并相应变更基金合同的有关内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增设C级基金份额的基本情况

      1、增设C级基金份额后,本基金将分设A级基金份额、B级基金份额和C级基金份额,三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代码为420006(现有基金份额类别),B级基金份额代码为420106(现有基金份额类别),C级基金份额代码为000832(新增基金份额类别)。

      2、新增C级基金份额收取与A级、B级基金份额相同的管理费和托管费,收取的销售服务费为0.2%;C级基金份额不随持有时间或持有数量升级或降级为其他基金份额类别,且该份额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

      3、C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机构为天津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C级基金份额的单笔申购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追加申购单笔最低金额为人民币0.01元,单笔赎回不得少于0.01份,最低保留份额为0.01份。基金销售机构另有规定的,以基金销售机构的规定为准。

      5、C级基金份额目前暂不开通基金转换、基金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二、《天弘现金管家货币市场基金基金合同》修改内容

      (一)“第二部分 释义”中:

      修改释义:

      “基金份额分级:本基金分设A、B、C三级基金份额,三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用计提费率不同,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基金份额的升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达到上一级基金份额的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升级为上一级基金份额,C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级”

      “基金份额的降级:指当投资者在单个基金账户保留的某级基金份额不能满足该级基金份额最低份额要求时,基金注册登记机构自动将投资者在该基金账户保留的该级基金份额全部降级为下一级基金份额,C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降级”

      增加释义:

      “C级基金份额:指按照0.2%年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二)“第四部分 基金份额的分级”中

      “一、基金份额分级”修改为:

      “本基金根据投资者认(申)购的金额等级或其他条件,对投资者持有的基金份额按照不同的费率计提销售服务费用,因此形成不同的基金份额等级。本基金将设A级、B级和C级三级基金份额,三级基金份额单独设置基金代码,并单独公布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

      根据基金实际运作情况,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基金管理人可对基金份额分级情况进行调整并公告。”

      “三、基金份额的自动升降级” 修改为:

      “本基金各级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具体见招募说明书,C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

      基金管理人可以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并在履行相关程序后,调整基金份额升降级的数量限制及规则,基金管理人必须在开始调整之日前2日至少在一家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三)“第七部分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

      “三、申购与赎回的原则”第四条修改为:

      “(四)赎回遵循“先进先出”原则,即按照投资人认购、申购的先后次序进行顺序赎回。”

      (四)“第十六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中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中第三条修改为:

      “(三)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5%,对于由B级降级为A级的基金份额,应自其降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适用A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01%,对于由A级升级为B级的基金份额,应自其升级后的下一个工作日起享受B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C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C级基金份额不进行基金份额升降级。各级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销售服务费年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销售服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划出,由基金管理人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等。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五)“第十七部分 基金的收益与分配”中

      “三、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修改为:

      “(一)本基金中同级别的每份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二)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为红利再投资,免收再投资费用;

      (三)本基金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月支付”,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为“每日分配、按日支付”。本基金根据每日基金收益情况,以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为基准,为投资者每日计算当日收益并分配,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每月集中支付,C级基金份额每日进行支付。投资者当日收益分配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2位,小数点后第3位按去尾原则处理,因去尾形成的余额进行再次分配,直到分完为止;

      (四)本基金根据每日收益情况,将当日收益全部分配,若当日净收益大于零时,为投资者记正收益;若当日净收益小于零时,为投资者记负收益;若当日净收益等于零时,当日投资者不记收益;

      (五)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每月集中支付一次,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月累计收益支付时,其累计收益为正值,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其累计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时,其累计收益将立即结清;若累计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投资者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时,且剩余的基金份额足以弥补其当前账户未付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则不兑付账户未付收益,否则将按赎回比例结转账户当前未付收益,并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六)C级基金份额的收益每日进行支付,每日收益支付方式采用红利再投资(即红利转基金份额方式),投资者可通过赎回基金份额获得现金收益;若投资者在每日收益支付时,当日净收益为正值,则增加投资者基金份额;若当日净收益为负值,则缩减投资者基金份额;若投资者赎回全部基金份额时,其当日收益将立即结清;若当日收益为负值,则从投资者赎回基金款中扣除;若投资者赎回部分基金份额时,且剩余的基金份额足以弥补其账户当日收益为负时的损益,则不兑付账户当日收益,否则将按赎回比例结转账户当日收益,并进行赎回款项结算;

      (七)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个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八)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修改为:

      “本基金每日进行收益分配。每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及七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假日期间的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假日后首个开放日的各级基金份额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月(A级基金份额和B级基金份额)及每日(C级基金份额)例行对各级基金份额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月及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六)“第十九部分 基金的信息披露”中

      “五、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四)基金资产净值、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第二条中“按日结转份额的七日年化收益率=■”修改为:“七日年化收益率=■”。

      三、重要提示

      1、投资者可自2014年10月20日起办理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的申购和赎回业务,基金管理人于同日起开通该份额的快速赎回业务。投资者申请办理货币基金快速赎回业务,每人每笔申请份额下限为 0.01 元(含)。本公司有权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相应调整上述业务限制。

      2、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将于每日进行计算,并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网站和其他指定媒体披露各级基金份额开放日的每万份净收益和七日年化收益率。本基金C级基金份额按日计算并分配收益,基金管理人不另行公告基金收益分配方案。

      3、本基金增设基金份额并相应修订基金合同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此次修订已经履行了规定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修订内容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4、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增设C级基金份额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本基金管理人可以在法律法规和本基金合同规定范围内调整上述有关内容。投资者可登录本基金公司网站(www.thfund.com.cn)查阅修订后的基金合同全文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710-9999)获取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并不等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在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