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2014-10-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399 证券简称:抚顺特钢 编号:2014-024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大股东股权解冻及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本公司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4司冻132号)及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2014、2012)甘查字第 2182、295、245和1905 号《协助执行通知书》。大连市甘井子区人民法院依据(2014、2012)甘民初字第392、3536、2056和2057号《民事调解书》,解除冻结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持有本公司 55,000,000 股,解冻日期为 2014 年10 月 10 日。
本公司又于同日接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股权质押登记及质押登记解除通知》(2014质冻1010-3),出质人为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质权人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和平广场支行,质押股数为出质人所持有的本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55,000,000 股,质押登记日为 2014 年10 月 10 日。
东北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共计257,987,86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9.61%。本次质押股份数占东北特殊钢集团有
限责任公司股本比例 21.32%。
特此公告。
抚顺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 年 10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