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11报喜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2154 证券简称:报喜鸟 公告编号:2014——040
债券代码:112050 债券简称:11报喜01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1报喜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重要提示:
1、根据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 2011年11月22日发布的《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2011年公司发行的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12050,以下简称“11报喜01”或“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2、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1报喜01”。截至2014年10月10日,“11报喜01”的收盘价为101元/张,高于回售价格。因此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4、投资者回售申报日: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16日。
5、回售资金到帐日:2014年11月24日。
现将发行人关于 “11报喜01”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11报喜01”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2011年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1报喜01
3、债券代码:112050
4、发行总额:人民币3亿元
5、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6、债券期限:5年期,债券持有人有权在债券存续期间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
7、票面利率:7.00%,债券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在“11报喜01”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选择不上调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2年的票面年利率仍为7.00%,并在债券存续期后2年(2014年11月24日至2016年11月23日)固定不变。
8、起息日:债券存续期间每年的11月24日为该计息年度起息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2年起每年的11月24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为上一计息年度的付息日。
10、付息方式:本期公司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
11、信用级别: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2014年6月,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跟踪评级,维持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期债券于2011年12月1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11报喜0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风险提示: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11报喜01”。截至2014年10月10日,“11报喜01”的收盘价为101元/张,高于回售价格。因此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3、回售申报日:2014年10月14日至2014年10月16日。
4、回售价格:人民币100元/张(不含利息)。以10张(即面值1,000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1,000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1,000元。
5、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申报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回售申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不能撤销。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直至本次回售实施完毕后相应债券被注销。
6、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申报日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不回售,同意继续持有“11报喜01”。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14年11月24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2013年11月24日至2014年11月23日期间利息,利率为7.00%。付息每手债券面值1,000元的“11报喜01”派发利息为7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56.0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63.00元。
3、付款方式:发行人将依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登记结果对“11报喜01”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回售申报日的交易
“11报喜01”在回售申报日将继续交易。
五、关于本次回售所付利息缴纳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法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个人利息收入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号)等规定,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应缴纳10%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非居民企业债券持有者如需获取完税证明,请于2014年11月30日前(含当日)填写附件列示的表格传真至联系地址,并请将原件签章后寄送至本公司证券部。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六、“11报喜01”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志泽
联系地址:浙江永嘉瓯北镇报喜鸟工业园六楼证券部
联系人:方小波、谢海静
联系电话:0577-67379161
传真:0577-67315986转8899
邮编:325105
2、保荐人(主承销商):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宜四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60号润枫德尚6号楼3层
联系人:江珊
联系电话:010-64818575
传真:010-64818501
邮编:100101
3、托管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深圳市深南中路1093号中信大厦18楼
联系人:丁志勇
电话:0755-25941405
传真:0755-25987133 或 25987132-1405
邮政编码:518031
特此公告。
浙江报喜鸟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5日
附件
债券持有人信息 | 中文 | 英文 |
在其居民国(地区)名称 | ||
在中国境内名称(如有) | ||
在其居民国(地区)地址 | ||
国(地区)别 | ||
应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情况 | ||
证券账户号码 | ||
付息债权登记日持债数(张) | ||
应纳所得税金额(人民币:元) | ||
联系人信息 | ||
姓名 | ||
电话 | ||
传真 | ||
联系地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