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37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14:00以现场会议结合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从9月30日起以传真和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应到董事七人,实到董事七人。会议由董事长陆致成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550万股,若公司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控股”)、南京传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传略”)、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瑞森”)、天津硅谷天堂阳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硅谷天堂”)、新疆硅谷天堂嘉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硅谷天堂”)六名投资者。
认购比例为:泰豪集团认购3,968万股,海外控股认购3,968万股,南京传略认购3,306万股,南京瑞森认购1,322万股,天津硅谷天堂认购992万股,新疆硅谷天堂认购992万股。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15 日。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56元(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所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发行对象泰豪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对上述审议事项均回避表决。
三、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5号——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拟定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四、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定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编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六、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由于发行对象泰豪集团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七、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1、同意泰豪集团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回避对该议案的表决。
2、同意海外控股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同意南京传略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同意南京瑞森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同意天津硅谷天堂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同意新疆硅谷天堂与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确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事宜的顺利进行,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一)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制订和实施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具体方案,并全权负责办理和决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规模、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时机、具体申购办法以及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有关的事宜;
(二)代表公司进行所有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谈判,制作、准备、修改、完善、签署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全部文件资料,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三)办理向相关监管部门申请本次非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的审批事宜并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如有)对具体方案做适当调整(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
(四)选择及聘任合格的专业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律师、审计机构等参与本次非公开发行事宜;
(五)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实际结果,对公司注册资本和实收资本增加涉及的《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修改、办理验资手续及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六)在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登记、股份限售及上市事宜;
(七)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在公司股东大会决议范围内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使用项目的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八)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采取所有必要的行动,决定/办理其他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的具体事宜。
如法律法规、证券监管部门对非公开发行政策有新的规定,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时,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有关政府部门和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包括对本次发行申请的审核反馈意见)、市场情况和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对本次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调整并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九、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未来三年资金需求和经营规划,制订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
十、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提议10月31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如下事项:
1、审议《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审议《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审议《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5、审议《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6、审议《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8、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9、审议《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5-2017)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38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万晓民先生主持,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对照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资格、条件的要求,经认真自查,监事会认为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发行方式
本次发行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择机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14,550万股,若公司的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则本次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为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外控股”)、南京传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传略”)、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南京瑞森”)、天津硅谷天堂阳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天津硅谷天堂”)、新疆硅谷天堂嘉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新疆硅谷天堂”)六名投资者。
认购比例为:泰豪集团认购3,968万股;海外控股认购3,968万股;南京传略认购3,306万股,南京瑞森认购1,322万股,天津硅谷天堂认购992万股,新疆硅谷天堂认购992万股。
认购方式: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发行价格
1、定价基准日:本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4年10月15 日。
2、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7.56元(计算公式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上述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所有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上市地点
在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募集资金用途
为了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发展,本次拟通过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其中5亿元偿还银行贷款,其余全部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新老股东共享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定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等相关规定拟定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同意公司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事项编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以上议案均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39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
重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14,55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亿元。
●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外,全部资金将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 发行价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4 年10月15日)。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7.56元/股。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有公司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予以回避。
●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的方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公司拟向包括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在内的不超过十名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14,550万股,募集资金总金额不超过11亿元。在扣除发行费用外,拟将全部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非公开发行泰豪集团拟以现金认购3,968万股。2014年10月14日,公司与泰豪集团签署了附带生效条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由于泰豪集团为本公司第二大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黄代放先生在董事会会议表决时予以回避。
二、关联方介绍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南昌市青山湖小区清华科技楼
法人代表:李华
成立日期: 1993年4月
注册资本:200,000,000元
主营业务:主要从事股权投资等业务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泰豪集团拟以现金方式参与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3,968万股股票。2014年10月14日,公司与泰豪集团签署了附带生效条件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
四、关联交易协议主要内容
(一)签约方
发行人(甲方):泰豪科技
认购人(乙方):泰豪集团
(二)发行方案
1、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股票全部采用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六个月内实施。
2、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为 1.00元。
3、发行价格: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为定价发行,发行价格为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九十,即 7.56 元/股。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发行价格(认购价格)相应进行调整。
4、发行对象: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泰豪集团、中国海外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南京传略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硅谷天堂阳光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新疆硅谷天堂嘉鸿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六名投资者。
5、发行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14,550 万股。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发生派息、送股、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而调整发行价格(认购价格)的,发行数量也将根据发行价格的调整进行相应调整。
6、限售期安排:本次认购的股份自本次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得转让。
7、认购价款支付:公司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且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认股款缴纳通知(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将认购价款一次性足额缴付至甲方在缴款通知中指定的银行账户。
(三)协议生效条件
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成立,并在满足下列全部条件后生效:
(1)甲方董事会批准本协议;
(2)本次非公开发行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3)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
(四)违约责任
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的约定、义务或责任、陈述或保证,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
乙方如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和甲方发出的缴款通知缴付认购价款,除应继续履行认购价款缴付义务外,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补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如因可归责于甲方的原因致使其未能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将乙方认购的股票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股票登记手续,除应继续履行乙方认购股票的登记义务外,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3,000万元,如果所支付的违约金不能补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本协议项下约定的本次发行事宜如未获得(1)甲方董事会通过;或/和(2)甲方股东大会通过;或/和(3)中国证监会及/或其他有权主管部门(如需)的核准,不构成甲方违约。
五、进行关联交易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的规定,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发行股票价格为7.56元/股(系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六、关联交易目的及对公司影响
(一)本次交易的目的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
通过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可以降低资产负债率,减少财务费用,增强抗风险能力;同时,本次融资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营运资金规模和持续融资能力,为公司顺利实现战略布局提供资金支持,是公司全面提升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本次发行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充实资金储备,加大研发力度,聚焦优势产业,进而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1、 可补充流动资金,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经过近几年的发展,公司智能电力、装备信息等主要业务板块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但进一步的发展受到流动资金不足的制约。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为公司技术研发、产能提升和市场拓展等各项经营活动提供资金支持,更好地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需要。
2、 可优化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降低财务风险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后,可明显改善公司资产负债率、流动比率等偿债指标,优化财务结构,减少利息支出,降低公司财务风险,从而为公司未来持续健康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3、 有利于增强公司持续融资能力
本次非公开发行后总资产和净资产规模显著提升,财务风险得以降低,资金实力得以增强,有利于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和持续融资能力。
4、 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促进公司健康发展
本次非公开发行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有利于优化公司股权结构和治理结构,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发展和企业价值的提升。
七、董事会审议程序及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事项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会议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定价方式体现了公平、公允、公正原则,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切实可行,符合公司既定的发展战略;在审议该等议案时,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该关联交易议案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先认可,并且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该关联交易的实施有利于公司发展,符合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备查文件目录
1、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
3、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泰豪集团有限公司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之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4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重大事项,根据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于2014年9月11日起停牌,并于9月18日、9月25日、10月9日分别披露了重大事项继续停牌公告。
201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上述决议的具体内容以及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预案详见公司于2014 年10月1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
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 2014 年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股票代码:600590 股票简称:泰豪科技 编号:临2014-041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2014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召开时间:2014年10月31日(周五)
●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4日(周五)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是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0月31日(周五)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9:30-11:30和13:00-15:00。
(3)股权登记日:2014 年10月24日(周五)
4、现场会议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军工大厦一楼会议室。
5、表决方式: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时限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但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公司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通过相应的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表决票数,将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以及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的表决票数一起计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权总数。
二、会议审议事项
序号 | 议案 | 是否为特别决议事项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是 |
2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是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是 |
2.2 | 发行方式 | 是 |
2.3 |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是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是 |
2.5 | 发行价格 | 是 |
2.6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是 |
2.7 | 上市地点 | 是 |
2.8 | 募集资金用途 | 是 |
2.9 |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是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是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是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是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否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是 |
7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是 |
7.1 | 关于公司与泰豪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7.2 | 关于公司与海外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7.3 | 关于公司与南京传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7.4 | 关于公司与南京瑞森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7.5 | 关于公司与天津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7.6 | 关于公司与新疆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是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是 |
9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否 |
三、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4年10月24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理人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四、出席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证券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加盖印章或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卡、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持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
2014年10月28日、29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3、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五、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地点:江西南昌国家高新开发区泰豪大厦B座五楼
邮编:330096
联系人:杨洁芸
电话:(0791)88110590
传真:(0791)88106688
六、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四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表决权,以投票方式同意/否决/弃权股东大会上的各项决议:
本人对于有关议案的表决未做出具体指示,委托代理人可自行酌情对该议案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名称(盖章/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注册登记号: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代理人签名: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
2.2 | 发行方式 | |||
2.3 |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
2.5 | 发行价格 | |||
2.6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
2.7 | 上市地点 | |||
2.8 | 募集资金用途 | |||
2.9 |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
7.1 | 关于公司与泰豪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2 | 关于公司与海外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3 | 关于公司与南京传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4 | 关于公司与南京瑞森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5 | 关于公司与天津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7.6 | 关于公司与新疆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
9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附件2:
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下称“上交所”)交易系统参加投票。此附件为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说明。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0月31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总提案数:23个
一、投票流程
1、投票代码
投票代码 | 投票简称 | 表决事项数量 | 投票股东 |
738590 | 泰豪投票 | 23 | A股股东 |
2、买卖方式:均为买入。
3、表决方式:
(1)一次性表决方法:
如需对所有事项进行一次性表决,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格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23号 | 本次股东大会的所有23项提案 | 99.00元 | 1股 | 2股 | 3股 |
(2)分项表决方法:
序号 | 议案内容 | 申报价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总议案 | 以下所有议案 | 99.00 | 1股 | 2股 | 3股 |
1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1.00 | 1股 | 2股 | 3股 |
2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2.00 | 1股 | 2股 | 3股 |
2.1 |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 2.01 | 1股 | 2股 | 3股 |
2.2 | 发行方式 | 2.02 | 1股 | 2股 | 3股 |
2.3 | 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 2.03 | 1股 | 2股 | 3股 |
2.4 | 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 2.04 | 1股 | 2股 | 3股 |
2.5 | 发行价格 | 2.05 | 1股 | 2股 | 3股 |
2.6 | 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 2.06 | 1股 | 2股 | 3股 |
2.7 | 上市地点 | 2.07 | 1股 | 2股 | 3股 |
2.8 | 募集资金用途 | 2.08 | 1股 | 2股 | 3股 |
2.9 | 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 2.09 | 1股 | 2股 | 3股 |
2.10 |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 2.10 | 1股 | 2股 | 3股 |
3 | 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3.00 | 1股 | 2股 | 3股 |
4 |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的议案 | 4.00 | 1股 | 2股 | 3股 |
5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的议案 | 5.00 | 1股 | 2股 | 3股 |
6 | 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 6.00 | 1股 | 2股 | 3股 |
7 | 关于公司与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合同的议案 | 7.00 | 1股 | 2股 | 3股 |
7.1 | 关于公司与泰豪集团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1 | 1股 | 2股 | 3股 |
7.2 | 关于公司与海外控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2 | 1股 | 2股 | 3股 |
7.3 | 关于公司与南京传略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3 | 1股 | 2股 | 3股 |
7.4 | 关于公司与南京瑞森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4 | 1股 | 2股 | 3股 |
7.5 | 关于公司与天津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5 | 1股 | 2股 | 3股 |
7.6 | 关于公司与新疆硅谷天堂签署附条件生效的《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 7.06 | 1股 | 2股 | 3股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 8.00 | 1股 | 2股 | 3股 |
9 | 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14-2016)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 1股 | 2股 | 3股 |
4、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二、投票举例
1、若某A股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全部提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90 | 买入 | 99.00元 | 1股 |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90 | 买入 | 1.00元 | 1股 |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发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90 | 买入 | 1.00元 | 2股 |
4、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进行分项表决,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第1号提案《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 | 买卖方向 | 买卖价格 | 买卖股数 |
738590 | 买入 | 1.00元 | 3股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单项方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全部议案的表决申报。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本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证券代码:600590 证券简称:泰豪科技 公告编号:2014-043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股东增持,不触及要约收购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豪集团”、“信息披露义务人”)于2014年10月14日与本公司签订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认购3,968万股,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泰豪集团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由18.84%上升至20.74%,成为公司的第一大股东。
1、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名称 | 泰豪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地 | 南昌市青山湖小区清华科技楼 |
法定代表人 | 李华 |
注册资本 | 2亿元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营业执照注册号 | 360000110004215 |
经营范围 | 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和综合技术服务;地源、水源、空气源热泵产品和空调产品的开发、制造、销售及工程设计、安装、节能改造等综合技术服务;汽车(含小轿车)、五金交电化工产品的销售、服务;产业投资及其管理、咨询、综合技术服务;建设工程项目的投资,物业管理、房屋出租。(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经营期限 | 1993年4月20日至2043年4月19日 |
2、权益变动方式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前,泰豪集团持有上市公司18.84%的股份,泰豪集团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黄代放持有上市公司0.40%的股份,合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96,269,76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9.24%。
本次泰豪科技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 14,548万股,发行价格为 7.56 元/股,发行完成后股本总额为64,580.57万股。泰豪集团拟以现金29,998.08万元认购泰豪科技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3,968万股。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泰豪集团共直接持有泰豪科技13,393万股,与其实际控制人黄代放合计持有泰豪科技13,594.98万股,合计持股比例为21.05%。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前,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持有本公司20.67%的股份,第二大股东泰豪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黄代放合计持有本公司19.24%的股份,公司无实际控制人。本次发行完成后,泰豪集团及其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股份的比例将上升至21.05%,泰豪集团成为第一大股东,原第一大股东同方股份的持股比例将下降为16.01%,公司仍处于无实际控制人的状态。
信息披露义务人将在股份认购合同签订后3日内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泰豪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