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36版)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委托价格 |
总议案 | 对所有议案同一表决 | 100.00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1.00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3.00 |
3.1 | 股票种类和面值 | 3.01 |
3.2 | 发行数量 | 3.02 |
3.3 | 发行方式 | 3.03 |
3.4 |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3.04 |
3.5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3.05 |
3.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3.06 |
3.7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3.07 |
3.8 | 上市地点 | 3.08 |
3.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3.09 |
3.10 | 决议有效期 | 3.10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4.00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5.00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6.00 |
7 | 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 7.00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8.00 |
9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9.00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0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11.00 |
12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12.00 |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 委托数量 |
同意 | 1股 |
反对 | 2股 |
弃权 | 3股 |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请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后,当日下午13: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后,次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美盛文化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下午15:00至2014年11月5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丹峰
联系电话:0575-86226885
传真:0575-86288588
联系地址:浙江省新昌县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邮编:312500
2、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自理。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投票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序号 | 议案内容 | 表决意见 | ||
赞成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 |||
2 | 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 |||
3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 |||
3.1 | 股票种类和面值 | |||
3.2 | 发行数量 | |||
3.3 | 发行方式 | |||
3.4 | 发行对象与认购方式 | |||
3.5 | 发行价格与定价方式 | |||
3.6 | 发行股份的限售期 | |||
3.7 | 本次发行前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的分配方案 | |||
3.8 | 上市地点 | |||
3.9 |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数额和用途 | |||
3.10 | 决议有效期 | |||
4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 |||
5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 |||
6 | 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 |||
7 | 关于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书》的议案 | |||
8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相关事项的议案 | |||
9 | 关于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14-201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
10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11 | 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
12 |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
注:
1、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签署日至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结束。
2、请股东在选定项目下打“√”。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回执
截止2014年10月29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我单位(个人)持有“美盛文化”(002699)股票 股,拟参加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出席人姓名(或名称):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股东账户号:
持股数量:
股东名称(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40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983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余额包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35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20.19元,共计募集资金47,446.50万元,坐扣承销费用3,605.93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43,840.57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2年9月6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保荐费、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1,212.44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42,628.1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2〕294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21,068.43万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847.94万元;2014年1-6月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631.10万元,2014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59.6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24,699.5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07.63万元。
截至2014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036.23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概述
美盛文化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分二期实施,截至2014年6月30日,该项目已实际投资10,584.10万元,其中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公司管理层采取审慎态度,对二期项目实施方案进行了进一步完善,力求使募集资金的效益最大化,适时调整了建设进度,预计美盛文化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将于2015年9月30日前完工。
三、延期完成募投项目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生产经营的影响
公司本次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的延期完工,仅涉及募集资金投入时间安排,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已实施的项目造成实质性的影响。公司本次动漫服饰扩产建设项目一期项目已投入使用,目前公司将充分利用现有生产场所,合理组织生产,以满足订单的需求;同时公司将加快推进项目建设,争取能提前投产使用。因此,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调整对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及生产经营不会产生不利影响。
四、相关审议批准程序及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均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认为公司是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实施,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延期完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保荐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规规定。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美盛文化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延期完工是根据项目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没有调整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建设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完工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
证券代码:002699 证券简称:美盛文化 公告编号:2014-041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
复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盛文化”或“公司”)因筹划重大事项于2014年10月8日披露《停牌公告》,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8日开市起停牌。
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于2014年10月1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美盛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