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38 证券简称:新黄浦 编号:临2014-019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
六届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股东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中科创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上海中科创”)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关于提请召开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的函》及《关于对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改选暨推荐董事人选的议案》、《关于对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改选议案》。(详见10月8日刊登的公司临2014-018公告)。
就上述事项,公司于10月1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会审议并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公司经审查,认为中科创财富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中科创的本次请求存在主体资格瑕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查询的公司股东及持股明细,截至2014年9月28日(函件出具日),中科创财富持有公司5.93%的股份,上海中科创通过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有公司14.06%股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董事会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应当以书面形式向董事会提出;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的规定,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项下股票的股东权利应该由证券公司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包括提案、表决、配售股份的认购、请求分配投资收益等权利。而中科创财富仅持有公司5.93%的股份,未达到10%;目前中科创财富及上海中科创提供的资料以及登记结算公司查询的股东持股情况,无法佐证上海中科创于2014年9月28日有权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股东权利的相关证明文件。中科创财富和上海中科创应当提供有效的持股证明文件,证明其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适格主体资格。
深圳市中科创财富通网络金融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市中科创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不具备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适格主体资格。因此不同意组织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
公司董事会会遵照相关法律法规,适时启动董事会、监事会的换届工作,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信息披露。
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