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销售代理协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16日起开始代理销售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代码:A类:000820,C类:000821),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2014年10月17日起开始代理销售华安中证高分红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A类基金份额(基金代码:A类:000820)。投资者可到上述代销机构在全国的营业网点办理上述基金的认购及其他相关业务。
详情请咨询: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66
网址:www.boc.cn
(2)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95555
网址:www.cmbchina.com
(3)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户服务电话:40088-50099
网址:www.huaan.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管理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法律文件,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十六日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2014年第10期)
投资组合构建情况说明的公告
华安月月鑫短期理财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2014年第10期已于2014年9月26日开始正式运作,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10期的运作期为2014年9月26日至2014年10月29日。本基金管理人已于2014年10月9日完成对本期产品的投资组合构建,截至2014年10月9日基金资产中各大类资产比例如下:
本基金2014年第10期投资组合构建情况 | |
资产类别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债券投资 | 5.31% |
买入返售证券 | 94.03% |
其他各项资产 | 0.66% |
合计 | 100.00% |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将来表现。 本公告中的投资组合构建情况及其他相关信息不构成对基金运作期实际收益的承诺或保证。
特此公告!
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