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14-10-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12 证券简称:锦龙股份 公告编号:2014-62
债券代码:112207 债券简称:14锦龙债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本公司”)根据股东大会授权,于2013年9月23日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清远分行(下称“中国银行清远分行”)和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银团贷款合同》,本公司向中国银行清远分行贷款人民币4亿元、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贷款人民币2.5亿元。根据相关合同的约定,本公司应将持有中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山证券”)33.0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本公司已于2014年5月13日将本公司持有的中山证券28.59%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 (详见本公司于2014年5月14日发布的相关公告)。本公司于近日办理了将本公司持有的中山证券4.4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的相关手续。至此,本公司已将持有的中山证券33.03%股权质押给中国银行清远分行。
特此公告。
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