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61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份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801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交易对方开源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北信瑞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华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金控(上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和安徽省铁路建设投资基金有限公司等七名机构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95,238,095股。上述非公开发行的95,238,095股人民币普通股已于 2014年10月1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权登记手续,上市日期为 2014年10月17日。公司总股本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前 1,016,837,350股增至1,112,075,445股。现将非公开发行后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15,650,588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前股份总数的60.55%,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上市后,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615,650,588股股份,占公司发行后股份总数的55.3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本次发行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产生实质性影响。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4日
股票代码:002267 股票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4-062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总经理辞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4日收到公司总经理侯峰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侯峰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由于侯峰先生辞职后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不足,因此该辞职申请自选举出新任董事后生效。
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其辞职申请,并对侯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地感谢。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4年10月15日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就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的
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作为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总经理辞职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一、经我们了解,侯峰先生因正常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总经理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二、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公司新任总经理选举产生
前,由公司董事长郝晓晨先生代行总经理职务。
我们认为侯峰先生的离任不会影响公司依法规范运作,亦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并对侯峰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感谢。
独立董事:何雁明、张俊瑞、李琳、李安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