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四年
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四年
第七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场内简称:富国天锋) | |
基金主代码 | 161019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05月07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配套法规、《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富国新天锋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09月30日 | |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21 |
基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11,871,504.0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935,752.04 | |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07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7次分红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收益每年最多分配12次;若每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基金每10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不低于0.05元,则基金须进行收益分配,并以该日作为收益分配基准日,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则可不进行收益分配。此收益分配方案经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0月21日 | |
除息日 | 2014年10月22日(场内) | 2014年10月21日(场外)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0月24日(场内) | 2014年10月23日(场外)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买入的基金份额享有本次分红权益,而权益登记日当天通过场内交易卖出的基金份额不享有本次分红权益。 |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不接受红利再投资,收益分配仅采用现金方式。 |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本公告发布当天(2014年10月16日)富国天锋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停牌一小时(9:30-10:30)。权益分派期间(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0月21日)暂停本基金跨系统转托管业务。敬请投资者留意。
2、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3、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
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
证券投资基金二0一四年
第一次收益分配公告
2014年10月16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 | 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 | ||
基金简称 | 富国纯债债券发起 | ||
基金主代码 | 100066 |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12年11月22日 | ||
基金管理人名称 |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
基金托管人名称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公告依据 | 《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富国纯债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其更新等 | ||
收益分配基准日 | 2014年09月30日 | ||
有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 本次分红为2014年度的第1次分红 | ||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 | 富国纯债债券发起A/B | 富国纯债债券发起C | |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 100066 | 100068 | |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 1.060 | 1.052 |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 5,731,032.56 | 7,552,593.08 | |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2,865,516.28 | 3,776,296.54 | |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 0.13 | 0.13 |
注:本基金合同约定,基金合同生效满3个月后,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季度收益分配次数最少一次,且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截至收益分配基准日可供分配利润的50%。此收益分配方案经本基金管理人计算后已由基金托管人中国工商银行复核。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 2014年10月20日 |
除息日 | 2014年10月21日 |
现金红利发放日 | 2014年10月23日 |
分红对象 | 权益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基金全体投资者。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申购基金份额享有红利分配权,权益登记日当天有效赎回基金份额不享有红利分配权。 |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 |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将以2014年10月21日的基金份额净值为计算基准确定再投资份额,自2014年10月23日起投资者可以查询、赎回。 |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规定,基金向投资者分配的基金收益,暂免征收所得税。 |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 | 本基金本次分红免收分红手续费。 选择红利再投资方式的投资者其红利所转换的基金份额免收申购费用。 |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对于未选择具体分红方式的投资者,本基金默认的分红方式为现金方式。
2、投资者可以在每个基金开放日的交易时间内到销售网点修改分红方式,本次分红确认的分红方式将以投资者在权益登记日之前(含权益登记日)最后一次选择的分红方式为准。
3、投资者可以登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fullgoal.com.cn或拨打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86、4008880688(全国统一,均免长途费)进行相关咨询。
4、风险提示:
本基金分红并不改变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也不会因此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