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54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华恒盛”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0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陈成辉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现场实到7人,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内容以及召集、召开的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经与会董事会充分讨论、审议和书面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企业经营范围登记管理规定》,企业经营范围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有关规定选择类别,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对《公司章程》中第13条公司经营范围的内容作了修订。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详见2014年10月1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同意票7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审议通过了《公司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14年11月3日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事项进行表决审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2014年10月17日刊登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证券代码:002335 证券简称:科华恒盛 公告编号:2014-055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根据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决定于2014年11月3日召开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现场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4年11月3日下午14:5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2日—2014年11月3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15:00至2014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8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14年10月2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一)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
(二)本次会议拟审议:
1、审议《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各子议案需要逐项审议);
1.1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1.2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1.3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1.4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禁售期、行权期/解锁期、行权日/解锁日;
1.5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1.6授予与行权/解锁条件;
1.7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1.8会计处理方法;
1.9授予与行权/解锁的程序;
1.10预留权益的处理;
1.11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1.12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2、审议《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3、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4、审议《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以上议案均为特别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的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因此,公司独立董事作为征集人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上述所审议事项中议案1-3的投票权。
(三)披露情况:
其中议案1-3已经公司2014年8月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4年9月2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及相关公告;议案4已经公司2014年10月16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披露于2014年10月17日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三、现场会议的登记办法
(一)登记时间: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2:30-5:30)
(二)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14年10月31日(星期五)17:30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厦门火炬高新区火炬园马垄路457号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邮编:361006
传真:0592-5162166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并对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进行具体说明: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3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2335;投票简称:科华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 362335;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一,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元) |
100 | 总议案 | 100.00 |
1 |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0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1.01 |
1.2 | 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 1.02 |
1.3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1,03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禁售期、行权期/解锁期、行权日/解锁日; | 1.04 |
1.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1.05 |
1.6 | 授予与行权/解锁条件; | 1.06 |
1.7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1.07 |
1.8 | 会计处理方法; | 1.08 |
1.9 | 授予与行权/解锁的程序; | 1.09 |
1.10 | 预留权益的处理; | 1.10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1.11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1.12 |
2 |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2.00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3.00 |
4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4.00 |
本次股东大会投票,对于议案100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4)在“委托股数”项下输入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1股 | 2股 | 3股 |
(5)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操作具体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相关资料,设置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
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3:00 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 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时,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 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4年11月2日15:00至2014年11月3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注意事项
1、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的有效投票为准。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不符合上述规定的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
3、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如需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五、独立董事征集委托投票权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票激励计划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由独立董事刘志云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本次股东大会全部拟审议事项的投票权,使公司股东充分行使权利,表达自己的意愿。有关征集投票权的时间、方式、程序等具体内容见2014年10月17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股权激励的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报告书》。如股东拟委托公司独立董事刘志云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就本通知中的相关议案进行投票,请填写《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授权委托书》,并于本次现场会议规定时间送达。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董超
联系电话:0592-5160516
特此公告。
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_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提案以投票方式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本单位对本次会议表决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东账户:____________________ 持股数: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议案序号 | 议案名称 | 表决意见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1 |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 |||
1.1 | 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和范围; | |||
1.2 | 标的股票的来源和数量; | |||
1.3 | 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分配情况; | |||
1.4 | 激励计划的有效期、授予日、等待/禁售期、行权期/解锁期、行权日/解锁日; | |||
1.5 | 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 |||
1.6 | 授予与行权/解锁条件; | |||
1.7 | 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 | |||
1.8 | 会计处理方法; | |||
1.9 | 授予与行权/解锁的程序; | |||
1.10 | 预留权益的处理; | |||
1.11 | 公司/激励对象各自的权利义务; | |||
1.12 | 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 | |||
2 | 《关于<厦门科华恒盛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 |||
3 |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 | |||
4 | 《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