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69 证券简称:华侨城A 公告编号:2014-23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2014年10月16日,本公司控股的成都天府华侨城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成都华侨城”)同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金牛区政府”)和成都市鑫金农发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鑫金农投公司”)签订《成都市金牛区公开引进投资商组建项目公司投资环城生态区沙河源片区建设合作协议》,并将与鑫金农投公司共同组建项目公司——成都市华鑫环城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鑫投资公司”),由华鑫投资公司负责沙河源片区项目土地整理、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投融资。华鑫投资公司注册资金人民币1亿元,成都华侨城持有该公司80%股份,鑫金农投公司持有该公司20%股份。
(二)上述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通过。此项交易不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
(三)关联交易
本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
交易对手方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政府,不存在履约能力、信用状况等方面的风险。
(二)成都市鑫金农发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兴盛西路2号6栋B座8楼
法定代表人:向阳
职务:董事长、总经理
注册资本:壹亿壹仟万元
主营业务:农业项目投资、土地整理、投资管理、从事“新居工程”基础设施、公共设施项目的投资
注册地:成都市金牛区沙湾路65号金牛区政府大楼2-18号
股权结构:金牛区国资局全资企业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一)出资方式
自有资金和银行或金融机构贷款。
(二)标的公司
公司名称:成都市华鑫环城投资有限公司
拟注册地:金牛区
经营范围:农业项目投资、土地整理、投资管理、从事“新居工程”基础设施、城乡一体化建设、公共设施项目的投资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其中成都华侨城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80%,鑫金农投公司出资人民币2000万元,占公司股权的20%)
四、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投资项目
华鑫投资公司按土地整理包干价人民币41.7亿元进行项目投资,由金牛区政府指定的下属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土地整理工作,并按合同约定获取投资回报。
(二)违约条款
正式协议生效后60个工作日内,成都华侨城、鑫金农投公司完成华鑫投资公司注册及与区城乡功能发展中心签订投资协议。若60个工作日内未能完成华鑫投资公司组建及投资协议签订,双方可再协商延期,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书面通知其他相对方解除协议,解除方不向其他合同相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同时鑫金农投公司应当在协议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成都华侨城支付的诚意金。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目的:通过入股该项目公司,参与该项目的土地整理,为本公司带来回报,进一步丰富公司盈利模式。
(二)风险:华鑫投资公司股东会和公司章程尚未明确,华鑫投资公司的决策和管理或许存在双方意见不一致的情况,将会不同程度的影响公司决策和管理。金牛区政府严格按照成府发[2011]26号文件(成都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国土局等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引进社会资金进行一级土地整理意见的通知)的规定,向华鑫投资公司支付投资回报及资金成本,目前合同条款是基于现行政策而设定的,而未来政策是否会变化存在不确定性。
六、备查文件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执行委员会2014年第十次会议纪要》
特此公告。
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