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A股代码:600096 A股简称:云天化 编号:临2014-047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否决提案的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未有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日的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昆明滇池路1417号公司总部会议室
(二)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6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721,869,788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63.93%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 25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股) | 47,189,894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4.18% |
(三)大会主持情况及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他盛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方式和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2人;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2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在任高管2人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股) | 比例 (%)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比例 (%) | 是否 通过 |
1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 768,829,632 | 99.97 | 207,150 | 0.03 | 22,900 | 0.00 | 是 |
2 | 关于公司担保变更的议案 | 768,721,332 | 99.96 | 231,450 | 0.03 | 106,900 | 0.01 | 是 |
3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增加3亿元对外融资担保的议案 | 768,736,647 | 99.96 | 216,135 | 0.03 | 106,900 | 0.01 | 是 |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需要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低于5%以下股份的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计票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 序号 | 议案内容 | 同意 票数(股) | 比例 (%) | 反对 票数(股) | 反对 比例(%) | 弃权 票数(股)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的议案 | 88,650,078 | 99.74 | 207,150 | 0.23 | 22,900 | 0.03 |
2 | 关于公司担保变更的议案 | 88,541,778 | 99.62 | 231,450 | 0.26 | 106,900 | 0.12 |
3 |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云南天安化工有限公司增加3亿元对外融资担保的议案 | 88,557,093 | 99.64 | 216,135 | 0.24 | 106,900 | 0.12 |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伍志旭、刘涛律师与会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如下: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昆明)律师事务所关于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A股代码:600096 A股简称:云天化 编号:临2014-048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吸收合并
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的
债权人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优化管理结构,降低管理成本,提高运营效率,公司拟依法定程序对全资子公司云南云天化国际化工有限公司实施吸收合并。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临2014-044号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权人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收到本通知书的自本次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可凭有效债权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吸收合并将按照法定程序实施。
债权人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本公司仍将按照相关债权文件的约定按时偿还债务。
本公司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 申报时间
2014年10月17日至2014年11月30日。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日为准。
2. 联系方式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滇池路1417号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650228
联系人:曹再坤 张攀英
电话:0871-66242239
传真:0871-64318015
特此公告。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