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77 证券简称:宋都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4-069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数量为604,334,97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5.40%;
2、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一、 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取得的基本情况
2011年9月23日,我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1514号文,核准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及向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控股”)发行271,950,738股、向深圳市平安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置业”)发行75,541,872股、向郭轶娟发行30,216,749股股份购买相关资产。
2011年10月20日,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原“辽宁百科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宋都股份”)收到中登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明,分别向宋都控股、平安置业及郭轶娟非公开发行271,950,738股、75,541,872股、30,216,749股股份的相关证券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股份性质为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宋都控股和郭轶娟所持有的股票限售期为36个月,即2011年10月20日-2014年10月20日。
2012年6月29日,宋都股份实施《201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实施公告》,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转增股本,每10股转增10股。2012年7月9日,该方案实施完毕。宋都控股股份限售股份由271,950,738股增至543,901,476股;郭轶娟限售股份由30,216,749股增至60,433,498股。
二、 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的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为2014年10月22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为604,334,97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5.40%。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序号 | 限售股东名称 | 持有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数量(股) |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 | 质押、冻结的股份数量(股) | |
股份总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1 |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 543,901,476 | 543,901,476 | 543,901,476 | 49.86 | 533,858,358 |
2 | 郭轶娟 | 60,433,498 | 60,433,498 | 60,433,498 | 5.54 | 0 |
三、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后股份变动结构表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604,334,974 | 55.40 | -604,334,974 | 0 | 0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604,334,974 | 55.40 | -604,334,974 | 0 | 0 |
其中: 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543,901,476 | 49.86 | -543,901,476 | 0 | 0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60,433,498 | 5.54 | -60,433,498 | 0 | 0 |
4、外资持股 | |||||
其中: 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86,629,458 | 44.61 | 604,334,974 | 1,090,964,432 | 100 |
1、人民币普通股 | 486,629,458 | 44.61 | 604,334,974 | 1,090,964,432 | 100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090,964,432 | 100 | 604,334,974 | 1,090,964,432 | 100.00 |
四、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做出的相关承诺履行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1 | 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 | 本次认购上市公司之股份自登记至浙江宋都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郭轶娟各自账户之日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 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2 | 郭轶娟 | 不存在违背该承诺的情形 |
五、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经核查,海通证券认为:宋都控股、郭轶娟参与宋都股份2011年10月20日重大资产重组时非公开发行股份所形成的限售股份的解除限售、上市流通申请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宋都控股和郭轶娟严格履行了重大资产重组非公开发行时做出的限售承诺;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时间、解除限售数量符合有关规定。故宋都股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海通证券同意宋都股份本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上市流通。
六、其他事项
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东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本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情况,本公司及子公司也未对其发生违规担保的情况。
七、备查文件
1、关于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申请。
2、独立财务顾问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