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丁建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寇光武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青林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 | 38,362,779,707.53 | 31,143,678,760.30 | 23.1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77,955,393.42 | 9,677,924,314.51 | 6.20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01,156,726.03 | 2,431,011,526.18 | 64.59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 | 17,760,200,636.82 | 15,374,222,330.96 | 15.5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2,097,858,933.12 | 2,336,775,291.69 | -10.22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2,000,812,526.32 | 2,243,089,455.41 | -10.8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0.85 | 26.55 | 减少5.70个百分点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7 | 1.08 | -10.19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 | - | -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 | 58,584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0 | 1,091,880,317 | 50.50 | 0 | 质押 | 390,000,000 | 国有法人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0,100,000 | 31,400,000 | 1.45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179,142 | 26,839,826 | 1.24 | 0 | 未知 | 未知 | |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 0 | 25,254,585 | 1.1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3,851,000 | 25,199,000 | 1.1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1,249,994 | 21,399,994 | 0.99 | 0 | 未知 | 未知 |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5,008,996 | 20,000,000 | 0.92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994,938 | 14,617,244 | 0.68 | 0 | 未知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0 | 14,425,278 | 0.67 | 0 | 未知 | 未知 |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0 | 12,990,415 | 0.60 | 0 | 未知 | 未知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1,091,880,317 | 人民币普通股 | 1,091,880,317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1,4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1,400,000 |
中国建设银行-鹏华价值优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6,839,826 | 人民币普通股 | 26,839,826 |
烟台冰轮股份有限公司 | 25,254,585 | 人民币普通股 | 25,254,585 |
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重阳对冲1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25,199,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5,199,000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大盘成长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21,399,994 | 人民币普通股 | 21,399,994 |
交通银行-富国天益价值证券投资基金 | 20,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0,000,000 |
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 | 14,617,244 | 人民币普通股 | 14,617,244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六组合 | 14,425,278 | 人民币普通股 | 14,425,278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12,990,415 | 人民币普通股 | 12,990,415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账款较期初增加33,525万元,增长31.55%,主要为随着销售收入的增加,尤其是收款账期较长的海外销售增加,导致本期应收账款增加较多所致。
2)其他应收款较期初增加9,140万元,增长106.00%,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能源贸易有限公司尚未收到的出口退税款。
3)存货较期初增加95,863万元,增长42.32%,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准备投产提前储备原料,且上年年末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大修导致的在产品MDI等存货较少,导致本期存货增加较多所致。
4)长期应收款较期初增加5,082万元,增长38.27%,主要为员工的购房借款增加所致。
5)在建工程较期初增加629,309万元,增长77.59%,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投入增加所致。
6)长期待摊费用较期初增加1,227万元,增长89.44%,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热电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宁波榭北热电有限公司的开办费增加所致。
7)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增加6,172万元,增长41.36%,主要为计提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项目金额增加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增加73,605万元,增长36.92%,主要为随着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采购金额增加,应付票据也相应增加。
9)应交税费较期初减少51,694万元,下降187.81%,主要为期末增值税进项税留抵额较多所致。
10)其他应付款较期初增加22,491万元,增长122.51%,主要为子公司万华化学(烟台)销售有限公司向烟台万华合成革集团有限公司借款,且公司本期计提的大修费和运费增加所致。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74,470万元,增长58.00%,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12)长期借款较期初增加479,565万元,增长60.77%,主要为公司工程项目所需长期资金增加,公司增加了银行借款。
13)专项应付款较期初减少37万元,为子公司万华化学(佛山)容威聚氨酯有限公司技术研发本期使用科技研发经费所致。
14)资本公积较期初增加1,943万元,增长64.66%,主要为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增加所致。
15)专项储备较期初增加85万元,为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用。
16)财务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9,210万元,增长38.30%,主要为本期美元升值且上年同期贬值,影响本期美元借款的汇兑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17)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增加1,406万元,增长38.42%,为本期应收账款增长幅度大于上年同期应收账款增长幅度,计提的坏账准备相应增加。
18)公允价值变动收益较上年同期减少420万元,为上年同期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转出公允价值变动,以及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19)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360万元,增长91.52%,主要为上年同期子公司万华化学(北京)有限公司出售交易性金融资产产生投资损失所致。
20)所得税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27,830万元,增长47.32%,主要为随着子公司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及科研项目的结束并转入稳定生产阶段,公司长远定位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为生产基地,不再承担科研任务,不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的条件,企业所得税税率调整为25%所致。
2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157,015万元,增长64.59%,主要为本期应收票据贴现业务所致。
2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减少357,703万元,下降82.01%,主要为万华烟台工业园项目的付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2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上年同期增加232,751万元,增长141.13%,主要为本期取得的银行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公司控股股东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于欧洲匈牙利布达佩斯时间2011年1月31日收购了匈牙利BorsodChem公司96%的股权,由于BorsodChem公司(以下简称"BC公司")与万华化学形成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万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包括但不限于预计未来12月不会出现正常性的经营性亏损、BC公司具备可持续性经营条件)的18个月内,万华化学有权要求万华实业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BC公司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同时万华实业承诺在BC公司的运营状况显著改善以后的18个月内,提出以适当的方式解决与万华化学业务合并的议案,且在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时,万华实业将予以回避表决。"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临2011-01号公告。
上述承诺在履行期限内,截止目前还未达到需要履行承诺的条件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部分业务进行了追溯调整,将原在长期股权投资核算的截止2014年7月末账面价值为2,000万元的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合并报表年初数也相应进行了调整。公司在其他方面没有涉及准则变动需要进行会计调整的事项。
3.5.1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 交易基本信息 | 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 |||
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在被投资单位持股5% | 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合计 | - | 0.00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0.00 |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的说明
公司对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股权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执行新会计准则由长期股权投资转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列报,对利润和所有者权益等其他报表项目无影响。
股票简称:万华化学 股票代码:600309 公告编号:临2014-25号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14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6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丁建生召集,会议应参加董事11人,实际参加董事11人,公司 4名监事收悉全套会议资料,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法定人数,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赞成票11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财政部 2014 年修订的 《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以及颁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等具体准则要求,公司拟于2014年7月1日起执行上述企业会计准则,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对期初数相关项目及其金额做出相应调整。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本公司的具体影响如下: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 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具体调整事项如下:
调整内容 |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 | 影响金额(元) | |
2013年12月31日 | 2014年9月30日 | ||
将在“长期股权投资——红塔创新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长期股权投资 | -20,000,000.00 | -20,000,000.00 |
执行上述会计准则,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及本期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 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 39 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40 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 41 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中关于职工薪酬、财务报表列报、合并财务报表、公允价值计量、合营安排及与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相关业务及事项,已按上述准则的规定进行核算与披露,新准则的实施不会对公司2013年度及本期财务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