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900956 证券简称:东贝B股 编号:2014-031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特别提示:
● 本次会议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 本次会议无新提案提交表决;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14年10月16日下午14: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数为11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20,670,01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35%,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大会由公司董事长杨百昌先生主持。
(二)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11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人数 | 9 |
网络投票股东人数 | 2 |
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20,670,015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120,632,815 |
网络投票股东持有股份总数(股) | 37,200 |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5% |
其中:现场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51.33% |
网络投票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 0.02% |
二、提案审议情况
(一)《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签署重要合同书》的议案;黄
石东贝机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关联股东回避了表决,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计入本次议案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内,本议案表决情况如下;同意股数3,032,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79%。其中内资股为2,400,000股,外资股为632,815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37,200股。
其中:参加公司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的中小投资者对有关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同意股数3,032,81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股数的98.79%。其中内资股为2,400,000股,外资股为632,815股。)弃权股数0股,反对股数37,200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会议由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秦桂森律师,凌宇光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载有公司董事签名的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及会议记录
(二)、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为本公司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黄石东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