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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者需知晓的港股通股票存管、清算、及交收的问题
    2014-10-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联合公告》后,更多投资者对沪港通业务给予了关注。在过去几期的沪港通投教专栏里,我们为投资者集中解读了参与港股通交易的若干问题。为使投资者全面了解相关投资知识,在这一期,我们将集中介绍关于港股通股票存管、清算和交收的相关问题。

      一、中国结算《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规定了港股通的哪些内容?

      2014年9月2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国结算”)发布了《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登记、存管、结算业务实施细则》,对沪股通登记结算业务的结算参与人资格准入、责任义务和业务范围进行了明确,对港股通登记结算业务从账户设置、存管和托管、名义持有人服务、清算交收、风险管理和结算银行管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二、投资者如何查询所持有的港股通股票并打印持股证明书?

      投资者需要查询港股的持有及持有变动记录的,中国结算将参照A股做法为投资者提供查询服务,所需提交材料和办理流程参照中国结算A股相关业务规则。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持有记录,是港股通投资者享有该证券权益的合法证明。

      三、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是否可以提取纸面股票?

      不可以。投资者通过港股通持有的港股,只能通过港股通卖出并取回人民币现金,投资者不能要求存入或提取纸面股票,也不能在香港市场进行任何其他投资。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港股通投资者如何行使投资者权利?

      投资者持有的港股,由中国结算在香港结算开立证券账户,代所有港股通投资者名义持有并存管于香港结算,并最终以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的名义出现在港股上市公司的股东名册中。

      中国结算作为港股通投资者的名义持有人代其行使相关股东权利,并在充分征求投资者意愿后为后者提供港股通股票权益分派、投票等公司行为代理服务,从而充分保障投资者的权利。投资者可向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进行意愿申报,由中国结算根据从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处收集到投资者指示,并进行汇总后,再向香港结算办理。中国结算在向香港结算办理相关港股公司行为业务时,遵照香港结算相关业务规定。

      五、中国结算提供哪些名义持有人服务?

      目前,中国结算可提供的名义持有人服务包括:(1)现金红利派发、送股、股份分拆及合并、投票、公司收购及出具持有证明等服务;(2)依照有关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办理额度内供股、额度内公开配售和以股息权益选择认购股份的服务。

      六、中国结算如何办理港股通投票业务?

      中国结算办理投票业务,汇总申报期内港股投资者投票意愿后,向香港结算提交。港股通投资者各类票数总额超过投票登记日或者香港结算投票截止日持有数量的,中国结算以实际持有为基数按比例分配。具体办理流程,投资者可参照《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港股通存管结算业务指南》(http://www.chinaclear.cn/zdjs/editor

      _file/20140926163401589.pdf)

      七、收到港股通股票现金红利后,中国结算怎样完成业务处理?

      中国结算办理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3个港股通交易日内,进行换汇、清算、发放等业务处理。

      (1)投资者账户现金红利金额=每股红利金额×红利权余额,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

      (2)投资者账户应收零碎股现金=[(申报股利选择权的股份数量×每股红利金额)÷以股代息的价格-投资者账户应收股票股利(整数)] ×以股代息的价格,小于1分的尾数进行舍尾处理。

      提示投资者注意,根据国家税法和税收政策的相关规定,应缴纳红利所得税的港股通投资者的每股红利金额按照税后金额计算。

      八、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投资者权利时应关注哪些差异?

      香港上市公司的投票等公司行为和内地市场差异较大,因此,港股通投资者在行使权利时要关注以下差异:

      一是,由于中国结算需在汇总投资者的意愿后再向香港结算提交,所以,为确保在香港结算规定的时间内向其提交港股通投资者意愿征集结果,中国结算对投资者设定的意愿征集期比香港结算的征集期稍早结束;

      二是,在港股通股票投票方面,投票可以没有权益登记日,此时以投票截止日的证券持有为计算基准。投票数量超出持有数量的,按照比例分配持有基数。投资者对同一项议案,可以同时投赞成、反对和弃权票(如有);

      三是,在现金红利派发业务(包括含选择权的红利派发业务)中,由于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的外币红利资金后,中国结算要进行换汇、清算、对内发放等多项业务处理,港股通投资者收到上市公司现金红利的实际到账日要略晚于香港结算公布的派发日。此外,香港结算向中国结算派发的红利资金可能是美元、港币等外币,但中国结算派发给投资者的红利资金均为人民币;

      四是,送股业务及含股票股利选择权的红利业务派发的红股上市时间可能较香港市场延后。港股通股票发行人派发红股的,中国结算在收到香港结算派发红股到账当日或次日进行业务处理,相应红股可在处理日的下一港股通交易日上市交易。这样,港股通投资者红股可卖首日可能较香港市场晚一个港股通交易日。

      九、港股交易的T+2交收制度是怎么回事?

      港股通在证券交收时点上,实行T+2交收安排。T日买入港股的投资者,T+2日日终完成交收后才可获得相关证券的权益;T日卖出港股的投资者,T日和T+1日日终仍可享有关于证券的权益。

      提示投资者注意,T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T+1日,是指港股通交易日后第1个港股通交收日;T+2日,依此类推。

      十、港股交易实行T+2交收,投资者可能面临哪些风险?

      香港证券市场与内地证券市场在证券资金的交收期安排上存在差异,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因此,提示港股通投资者注意,其享有红利、送股等权益的最后交易日将与权益登记日相分离。一般来说,投资者至少需在投权登记日前两个交易日买入证券,方可享有相关证券的权益。在股权登记日及前一交易日买入证券,均不能享有相应的权益。因此,投资者在做出买入决定时需要特别关注相关上市公司公告及除净日等信息。

      此外,提醒投资者注意,因港股通交易的交收期为T+2日,已申报净买入但尚未完成交收或已申报净卖出但尚未在持有数量中扣减的港股无法用于质押。

      (本期专栏问答由中国结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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