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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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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6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14年10月14日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通讯方式(电话会议)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十四人,经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筹措资金、优化债务结构,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市场情况适时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规模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金额不超过95亿元。

    2、发行种类和方式

    发行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发行方式:多次发行。

    3、发行期限和利率

    债务融资工具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0年,发行利率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4、募集资金用途

    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归还到期借款,项目投资及补充流动资金等。

    5、决议的有效期

    关于本次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决议有效期为24个月。

    6、授权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处理与上述事项有关的事宜,具体包括:

    1) 在可发行的额度范围内,决定公司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境内市场的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超短期融资券和资产支持票据等;

    2) 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及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每次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的具体条款和条件以及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每次实际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金额、利率、期限、发行时间、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募集资金的具体用途、发行配售安排等;

    3) 根据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实际需要,委任各中介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并签署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所有文件,并代表公司向相关监管部门办理每次债务融资工具的申请、注册或备案等所有手续;

    4) 办理与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相关、且上述未提及到的其他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收购四个房地产项目公司股权的议案

    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UG基金”)投资了本公司位于沈阳、西安、杭州、扬州的四个项目。按照协议约定,到2014年年底左右该批项目陆续达到UG基金退出条件,董事会同意公司通过股权收购方式使其退出。

    董事会同意公司以合计约26,138万美元的实际总收购价购买UG基金持有的金地集团扬州置业发展有限公司35%和杭州金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49%的股权,以及UG基金和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持有的沈阳金地滨河房地产置业有限公司、西安筑家置业有限公司100%股权。收购价是根据第三方评估公司第一太平戴维斯使用市场比较法进行物业评估的结果,并参考项目实际收益情况而得。

    董事会授权公司收购瑞银/金地中国房地产基金一期控股有限公司和金地商置集团有限公司所持有的上述项目公司股权,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事宜。

    三、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同日公告的《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号:2014-047)。

    特此公告。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8日

    股票代码:600383 股票简称:金地集团 公告编号:2014-047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提供网络投票

    ●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4年11月4日上午9:30

    网络投票时间:2014年11月4日9:30至11:30、13:00至15:00

    二、会议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

    三、会议召集人: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

    五、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事项

    本公司股票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相关投资者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关于融资融券业务试点涉及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有关事项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2年第二次修订)》以及转融通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4日9:30-15:00,网址为:www.sseinfo.com。

    六、出席人资格: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2014年10月28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因故不能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受托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议题:

    1、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见决议公告。

    八、出席现场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资本运营部,邮编:518048

    2、登记时间:2014年10月29日—11月3日,工作日每天上午9点至下午5点

    3、登记办法:

    股东及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可采取专人送达、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符合上述条件的法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登记时应提供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持股凭证;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另外提供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

    4、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九、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强路金地商业大楼,邮编:518048

    十、联系人姓名:张晓瑜、唐燕

    联系电话:0755-82039509 传真:0755-82039900

    十一、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会议交通、食宿自理。

    特此通知。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8日

    附件一:授权委托书样式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___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个人)出席贵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 受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有效期: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指示:

    附件二: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参加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操作程序

     一、投票流程

    1、 投票代码

    沪市挂牌投票沪市挂牌投票简称表决事项数量投票股东
    738383金地投票1A股股东

    2、表决方法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一项议案,按以下方式申报:

    议案序号决议内容委托价格
    1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1.00元

    3、在“申报股数”项填写表决意见

    表决意见种类对应申报股数
    同意1股
    反对2股
    弃权3股

    4、买卖方向:均为买入

     二、投票举例

    1、股权登记日(2014年10月28日)A 股收市后,持有“金地集团”A 股(股票代码600383)的投资者拟对本次网络投票的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3买入1.00元1股

    2、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3买入1.00元2股

    3、如某 A 股投资者需对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关于公司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投票代码买卖方向买卖价格买卖股数
    738383买入1.00元3股

    三、投票注意事项

    1、对同一事项不能多次进行投票,出现多次投票的(含现场投票、委托投票、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2、对于股东未投票或投票不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规定的,按照弃权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