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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4-10-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8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下午15: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36.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在募集资金到位前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用于募投项目的建设,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31.6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的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8-198 号),公司现拟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上述详细情况请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意见内容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09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

    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仪股份”或“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金额为1,431.66万元,符合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进行置换的规定。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36.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4年7月29日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予以验证。

    二、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预计总投资额募集资金投资额
    1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24,45324,453
    2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12,86512,865
    3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5,2685,268
    4偿还银行借款20,00020,000
    合计62,58662,586

    若募集资金不足,公司将通过自筹资金解决。在完成本次公开发行之前,公司已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以自筹资金对上述项目进行前期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该部分自筹资金。

    三、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8-198 号),截至2014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实际投资金额为1,431.66万元,公司拟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名称募集资金计划投资总额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金额本次拟置换预先投入金额
    智能现场仪表技术升级和产能提升项目24,4531,071.211,071.21
    流程分析仪器及环保监测装备产业化项目12,865360.45360.45
    合计37,3181,431.661,431.66

    四、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前期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2014-008号)。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 有关专项意见说明

    (一)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鉴证,并出具《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8-198号),认为公司编制的截止2014年8月31日的专项说明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如实反映了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情况。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以本次募集资金净额1,431.66万元置换预先己投入募投项目的等额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14年10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四)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川仪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已经公司2014年10月17日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鉴证报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川仪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的要求,本次置换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同意川仪股份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项目的自筹资金。

    六、本公告相关文件

    (一)《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二)《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三)《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独立意见》;

    (四)《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14〕8-198号);

    (五)《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18日

    证券代码:603100 证券简称:川仪股份 公告编号:2014-010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人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4年10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690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0,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72元,共计募集资金672,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626,537,836.07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4〕8-26号)。

    为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根据项目进展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并在募集资金到位之后予以置换。截至2014年8月3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实际投资金额为1,431.66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天健审〔2014〕8-198 号《关于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431.66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

    表决结果: 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09号)

    特此公告。

    重庆川仪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