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4-051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薛蕴春先生和陈广明先生、独立董事王德勇先生、周世虹先生和安广实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时运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追认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14-053)。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4-052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4年10月17日上午在公司总部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5人,实际出席监事5人,其中监事程长祥先生和袁国语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牛曙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书面表决,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追认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2014-053)。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阅了《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根据《证券法》68条的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并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2)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证券简称:安徽水利 证券代码:600502 编号:2014-053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追认2011、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二十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201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批准公司向控股股东安徽省水利建筑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水建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蚌埠瑞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瑞康”)购买商品和出售商品,2011、2012年实际执行中超过批准的交易额度,其中总额3618.18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尚未被追认。
2014年10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追认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的议案》,对2011、2012年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予以追认,关联董事赵时运、杨广亮、霍向东、许克顺回避了该项议案的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未超过3000万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2013年)经审计净资产的5%,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本次关联交易经公司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对本次日常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日常关联交易是因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符合有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二)2011、2012年度超额部分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及实际执行情况
单位:万元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11年预计发生 | 2011年实际发生 | 超出预计 |
| 购买商品 | 蚌埠瑞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购买材料 | 2000 | 2064.56 | 64.56 |
| 出售商品 | 销售材料 | 0 | 2019.00 | 2019.00 | |
| 关联交易类别 | 关联人 | 交易内容 | 2012年预计发生 | 2012年实际发生 | 超出预计 |
| 购买商品 | 蚌埠瑞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 销售材料 | 0 | 1534.62 | 1534.62 |
| 合计 | 3618.18 |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蚌埠瑞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蚌埠瑞康”)
注册地址:蚌埠市黑虎山路 21 号
法定代表人:徐友修
注册资本:1000 万元,全部为水建总公司出资。蚌埠瑞康系本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经营范围:商品混凝土、新型砂浆系列产品、各类混凝土型材、新型墙体材料的生产、销售;机电产品开发、生产销售;专用车辆租赁。
(二)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蚌埠瑞康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水建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与本公司为同一母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 条第(二)项规定,蚌埠瑞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关系。
(三)履约能力分析
蚌埠瑞康专业从事商品混凝土的生产、销售,规模大、实力强,具有较高的专业经验和技术水准,能够保证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公司与蚌埠瑞康的关联交易有充分的履约保障。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间发生的各项关联交易均按照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按照市场公允价格确定,不会损害上市公司的利益。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进行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和购买商品混凝土,能保证公司建筑工程所用商品混凝土质量稳定、使用方便,保证工程质量,可降低公司经营风险,不会损害公司利益。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的关联交易,遵循公允原则,依照市场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利益,也没有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且向关联方出售水泥和购买商品混凝土的交易金额占公司采购的比例较低,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安徽水利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安徽水利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四年十月十七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