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封面
  • 2:要闻
  • 3:财经新闻
  • 4:公司
  • 5:市场
  • 6:市场
  • 7:评论
  • 8:艺术资产
  • 9:专版
  • 10:信息披露
  • 11:信息披露
  • 12:信息披露
  • 13:信息披露
  • 14:信息披露
  • 15:信息披露
  • 16:信息披露
  • 17:信息披露
  • 18:信息披露
  • 19:信息披露
  • 20:信息披露
  • 21:信息披露
  • 22:信息披露
  • 23:信息披露
  • 24:信息披露
  • 25:信息披露
  • 26:信息披露
  • 27:信息披露
  • 28:信息披露
  • 29:信息披露
  • 30:信息披露
  • 31:信息披露
  • 32:信息披露
  • 33:信息披露
  • 34:信息披露
  • 35:信息披露
  • 36:信息披露
  • A1:基金周刊
  • A2:基金·基金一周
  • A3:基金·市场
  • A4:基金·投资
  • A5:基金·视点
  • A6:基金·焦点
  • A7:基金·专访
  • A8:基金·封面文章
  • A10:基金·海外
  • A11: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2:基金·投资者教育
  • A13:基金·特别报道
  • A14:基金·晨星排行榜
  • A15:基金·互动
  • A16:基金·人物
  •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  
    2014年10月20日   按日期查找
    12版:信息披露 上一版  下一版
     
     
     
       | 12版:信息披露
    安徽省司尔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4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广东冠昊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完成的公告
    更多新闻请登陆中国证券网 > > >
     
     
    上海证券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经上海证券报社授权,中国证券网独家全权代理《上海证券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中国证券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中国证券网联系 (400-820-0277) 。
     
    稿件搜索:
      本版导航 | 版面导航 | 标题导航 收藏 | 打印 | 推荐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受限开放期业务的公告
    2014-10-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4年10月2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
    基金代码000277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开放式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0月22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等

    申购起始日2014年10月22日
    赎回起始日2014年10月22日

    注:(1)根据本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 在首个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在第二个及以后的运作周期中,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为该运作周期首日的每一个半年度对日;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为1个工作日。如遇自动赎回期顺延;如顺延后该日属于自由开放期,则该月受限开放期取消。2014年10月22日为本基金的受限开放期。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

    (2)本基金为定期开放的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注册登记机构为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托管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投资者应及时通过本基金销售网点、致电博时一线通95105568(免长途话费)或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查询其申购、赎回申请的确认情况。

    2、本次受限开放期申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本次受限开放期的时间为2014年10月22日,共1个工作日。具体办理时间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但基金管理人根据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要求或基金合同的规定公告暂停申购、赎回时除外。

    基金合同生效后,若出现新的证券交易市场、证券交易所交易时间变更或其他特殊情况,基金管理人将视情况对前述开放日及开放时间进行相应的调整,但应在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投资者的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即大于或等于0,小于或等于5%)。

    在每个受限开放期,本基金将对净赎回、净申购数量进行控制。确保净赎回数量占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的比例在[0,5%]区间内。如净赎回数量占比超过特定比例,则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全部确认,对赎回申请的确认按照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额度(即该受限开放期上一日基金份额总数乘以5%)加计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占受限开放期的实际赎回申请的比例进行部分确认,确保净申购数量不大于零;如净申购数量大于零,即发生净申购时,则对受限开放期的赎回申请全部确认,以赎回申请份额为上限对受限开放期的申购申请进行部分确认。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对上述原则进行调整。基金管理人必须在新规则开始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本基金的每个受限开放期仅为1个工作日,且在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基金份额持有人可能面临因不能全部赎回基金份额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

    4、申购业务

    (1)申购数量限制

    通过代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1000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通过直销机构购买的,首次单笔最低购买金额不低于2万元,追加购买最低金额为100元;在受限开放期,因为申赎比例限制导致投资人购买金额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以登记机构最终确认的购买金额为准。

    基金管理人可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调整上述规定申购金额和赎回份额的数量限制。基金管理人必须在调整实施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并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的说明。

    (2)申购费率

    本基金的基金份额采用前端收费模式收取基金申购费用。

    投资者的申购费用如下:

    表格:投资者申购本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

    金额(M)前端申购费率
    M<100万元0.90%
    100万元≤M<300万元0.60%
    300万元≤M<500万元0.08%
    M≥500万元1000元/笔

    (3)申购金额的计算方式

    净申购金额=申购金额/(1+申购费率)

    申购费用=申购金额-净申购金额

    申购份额=净申购金额/申购当日基金份额净值

    申购份额的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5、赎回业务

    (1)赎回数量限制

    在本次受限开放期,本基金仅有限度地确认申购、赎回申请,具体参见上文“3、受限开放期的净赎回比例说明及相关风险提示”说明。

    (2)赎回费率

    本基金受限开放期的赎回费率为1.00%。

    (3)赎回金额的计算方式

    赎回总金额=赎回份额(T日基金份额净值

    赎回费用=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率

    净赎回金额=赎回总金额?赎回费用

    赎回金额计算结果均按照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误差产生的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产生的收益归基金财产所有。

    6、基金销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机构(含直销中心及直销网上交易)。

    投资者如需办理直销网上交易,可登录本公司网站www.bosera.com参阅《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上交易业务规则》办理相关开户、申购和赎回等业务。

    (2)场外非直销机构

    序号代销机构申购、赎回业务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5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6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7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北京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0汉口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东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万银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
    13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4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5中国国际期货有限公司
    16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7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7、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封闭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至少每周公告一次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在开放期内,基金管理人应当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8、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详细阅读刊登在2013 年8月23日的《上海证券报》和2013年8月29日的《中国证券报》上的《博时双月薪定期支付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亦可通过本公司网站或相关代销机构查阅相关资料。

    特此公告。

    博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