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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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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东方双债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周净值公告
    深圳市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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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长盛同辉深证100等权重指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摘要
    2014-10-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49版)

    (2)组合构建方法

    本基金采用完全复制法,按照成份股在深证100等权重指数中的基准权重构建股票投资组合。当预期成份股发生调整,成份股发生配股、增发、分红等行为,以及因基金的申购和赎回对本基金跟踪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效果可能带来影响,导致无法有效复制和跟踪标的指数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市场情况,采取合理措施,在合理期限内进行适当的处理和调整,以力争使跟踪误差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3)组合调整

    本基金所构建的股票投资组合原则上根据深证100等权重指数成份股组成及其权重的变动而进行相应调整。同时,本基金还将根据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中的投资比例限制、申购赎回变动情况、股票增发因素等变化,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实时调整,以力争实现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深证10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之间的高度正相关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使本基金的股票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①定期调整

    根据深证100等权重指数的调整规则和备选股票的预期,对股票投资组合及时进行调整。

    ②临时调整

    A.当上市公司发生增发、配股等影响成份股在指数中权重的行为时,本基金将根据各成份股的权重变化及时调整股票投资组合;

    B.根据本基金的申购和赎回情况,对股票投资组合进行调整,从而有效跟踪深证100等权重指数;

    C.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成份股在深证100等权重指数中的权重因其它原因发生相应变化的,本基金将做相应调整,以保持基金资产中该成份股的权重同指数一致。

    ③其他调整

    针对我国证券市场新股发行制度的特点,本基金将参与一级市场新股认购,认购的非成份股将在规定持有期之后的一定时间以内卖出。

    (4)投资绩效评估

    在正常市场情况下,本基金力争年跟踪误差不超过4%。如因指数编制规则调整或其他因素导致跟踪误差超过上述范围,基金管理人应采取合理措施避免跟踪误差进一步扩大。

    3.债券投资策略

    本基金管理人将基于对国内外宏观经济形势的深入分析、国内财政政策与货币市场政策等因素对债券市场的影响,进行合理的利率预期,判断债券市场的基本走势,久期控制下的资产类属配置策略。在债券投资组合构建和管理过程中,本基金管理人将具体采用期限结构配置、市场转换、信用利差和相对价值判断、信用风险评估、现金管理等管理手段进行个券选择。

    本基金债券投资的目的是在保证基金资产流动性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基金资产,提高基金资产的投资收益。

    4.权证投资策略

    在法律法规许可时,本基金可基于谨慎原则对权证进行投资,即根据权证合理价值与其市场价格间的差幅即“估值差价”以及权证合理价值对定价参数的敏感性,结合标的股票合理价值考量,决策买入、持有或沽出权证。

    第十一部分 基金的业绩比较标准

    本基金业绩比较基准:95%×深证100等权重指数收益率+5%×一年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税后)。

    本基金认为,该业绩比较基准目前能够有效地反映本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如果今后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者有更权威的、更能为市场普遍接受的业绩比较基准推出,或者是市场上出现更加适合用于本基金的业绩基准的股票指数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可以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变更业绩比较基准。本基金变更业绩比较基准应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媒体上及时公告。

    第十二部分 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

    从基金资产整体运作来看,本基金为股票型基金,属于高风险、高收益的基金品种,基金资产整体的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高于货币市场基金、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

    从投资者具体持有的基金份额来看,在分级运作期内,由于基金收益分配的安排,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A份额将表现出低风险、收益稳定的明显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低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长盛同辉深100等权重B份额则表现出高风险、高收益的显著特征,其预期收益和预期风险要高于普通的股票型基金份额。

    第十三部分 基金的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数据摘自本基金2014年第2季度报告(以下简称“本报告”)。

    基金管理人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报告所载数据内容自2014年4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序号项目金额(元)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1权益投资115,587,212.2595.13
     其中:股票115,587,212.2595.13
    2固定收益投资--
     其中:债券--
     资产支持证券--
    3贵金属投资--
    4金融衍生品投资--
    5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6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5,881,627.564.84
    7其他资产35,875.310.03
    8合计121,504,715.12100.00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指数投资部分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矿业3,875,120.623.20
    C制造业62,420,967.5951.62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087,991.731.73
    E建筑业895,350.960.74
    F批发和零售业974,711.040.81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6,817,511.965.64
    J金融业11,064,643.099.15
    K房地产业5,213,322.004.31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580,596.312.13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208,977.032.65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242,188.001.85
    S综合1,141,917.030.94
     合计102,523,297.3684.78

    (2)积极投资部分

    代码行业类别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A农、林、牧、渔业--
    B采掘业--
    C制造业6,152,606.895.09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E建筑业--
    F批发和零售业--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H住宿和餐饮业--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929,328.004.90
    J金融业--
    K房地产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981,980.000.81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O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P教育--
    Q卫生和社会工作--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S综合--
     合计13,063,914.8910.80

    3、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0559万向钱潮248,1632,551,115.642.11
    2000783长江证券218,8982,101,420.801.74
    3002202金风科技212,4932,016,558.571.67
    4300024机 器 人66,6561,959,686.401.62
    5002405四维图新113,7501,890,525.001.56
    6002008大族激光107,9481,871,818.321.55
    7000061农 产 品187,1141,727,062.221.43
    8000625长安汽车135,0281,662,194.681.37
    9000750国海证券155,6081,470,495.601.22
    10000581威孚高科54,4961,469,757.121.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数量(股)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1002465海格通信86,7731,382,293.891.14
    2300124汇川技术42,9901,341,288.001.11
    3002373联信永益54,6611,289,999.601.07
    4300017网宿科技19,9421,272,299.601.05
    5002252上海莱士18,8501,193,205.000.99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2)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股指期货投资。

    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注: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无国债期货投资。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本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无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记录,无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2)声明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是否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3) 其他资产构成

    序号名称金额(元)
    1存出保证金4,390.49
    2应收证券清算款-
    3应收股利-
    4应收利息1,237.75
    5应收申购款-
    6其他应收款-
    7待摊费用30,247.07
    8其他-
    9合计35,875.31

    (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序号股票代码股票名称流通受限部分的公允价值(元)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流通受限情况说明
    1002252上海莱士1,193,205.000.99重大事项停牌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第十四部分 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成立以来的业绩如下:

     净值增长率①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①-③②-④
    2012年9月13日(基金合同生效日)至2012年12月31日7.10%1.28%1.14%1.45%5.96%-0.17%
    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1.66%1.37%-3.01%1.38%1.35%-0.01%
    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6月30日-4.90%1.16%-5.45%1.13%0.55%0.03%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0.16%1.30%-7.25%1.32%7.41%-0.02%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第十五部分 基金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9.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允许的前提下,本基金可以从基金财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具体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在相关公告中载明;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0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2%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支付日期顺延。

    3.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 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第十六部分 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主要更新内容如下:

    一、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招募说明书内容的截止日期及有关财务数据的截止日期。

    二、在“第一部分、绪言”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三、在“第二部分、释义”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四、在“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相关情况。

    五、在“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服务机构的相关信息。

    六、在“第十二部分、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七、在“第十三部分、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自基金成立以来的本基金业绩表现数据。

    八、在“第二十七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招募说明书更新期间所涉及的相关信息披露。

    第十七部分 签署日期

    本招募说明书(更新)于2014年9月29日签署。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