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1,880,163,232.14 | 1,705,227,634.00 | 10.26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382,490,978.36 | 742,298,261.82 | 86.2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0,703,421.21 | 117,917,685.92 | 19.32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 | 901,806,727.73 | 852,063,223.98 | 5.8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009,032.51 | 52,212,500.60 | 89.63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92,805,222.26 | 51,546,545.10 | 80.04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57 | 7.60 | 增加0.97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7 | 64.71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8 | 0.17 | 64.71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 | 17,481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 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 | 0 | 97,770,000 | 25.92 | 97,770,000 | 无 | 境外法人 | |
| 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 0 | 34,315,350 | 9.10 | 33,963,000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 华夏资本-工商银行-华夏资本定向增发-远策2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18,390,804 | 4.88 | 18,390,804 | 未知 | 未知 | |
| 南京瑞森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1,494,252 | 3.05 | 11,494,252 | 质押 | 11,490,000 | 未知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195,171 | 11,279,946 | 2.99 | 4,965,000 | 未知 | 未知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四组合 | 0 | 9,540,230 | 2.53 | 9,540,230 | 未知 | 未知 | |
| 兴业全球基金-上海银行-兴全定增42号分级特定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 | 0 | 8,965,517 | 2.38 | 8,965,517 | 未知 | 未知 |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0 | 7,200,000 | 1.91 | 7,200,000 | 未知 | 未知 | |
| 东吴基金-农业银行-东吴鼎利27号资产管理计划 | 0 | 6,896,552 | 1.83 | 6,896,552 | 未知 | 未知 |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9,903 | 5,626,953 | 1.49 | 0 | 未知 | 未知 |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零四组合 | 6,314,946 | 人民币普通股 | 6,314,946 |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行业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626,953 | 人民币普通股 | 5,626,953 |
| 交通银行-华安策略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385,979 | 人民币普通股 | 5,385,979 |
| 全国社保基金四一五组合 | 5,002,916 | 人民币普通股 | 5,002,916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17,542 | 人民币普通股 | 2,817,542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四组合 | 2,468,377 | 人民币普通股 | 2,468,377 |
| 富国基金公司-农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企业年金理事会 | 1,883,794 | 人民币普通股 | 1,883,794 |
| 中国银行-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 | 1,857,640 | 人民币普通股 | 1,857,640 |
| 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 | 1,76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760,000 |
|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699,976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9,976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在上述股东中,公司已知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之间,以及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友利投资有限公司与其他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其他股东之间公司未知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三、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资产负债表项目 | 期末数 | 期初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货币资金 | 149,068,781.34 | 85,315,566.94 | 74.73% | 主要系本期募集资金及广东东睦增资所致 |
| 预付账款 | 15,376,161.89 | 6,819,210.97 | 125.48% | 主要系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
| 在建工程 | 142,379,403.92 | 39,339,480.26 | 261.92% | 主要系公司二期及广东东睦新厂投入建设所致 |
| 短期借款 | 190,000,000.00 | 601,993,000.00 | -68.44% | 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2,000,000.00 | -100.00% | 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
| 长期借款 | 30,000,000.00 | 91,000,000.00 | -67.03% | 主要系公司偿还银行贷款所致 |
| 股本 | 377,215,517.00 | 205,500,000.00 | 83.56%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以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所致 |
| 资本公积 | 740,265,032.71 | 333,075,314.03 | 122.25% | 主要系本期公司定向增发,股本溢价所致 |
| 未分配利润 | 208,105,949.91 | 146,818,469.05 | 41.74% | 主要系本期公司利润增加所致 |
| 利润表项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 营业收入 | 901,806,727.73 | 852,063,223.98 | 5.84% | 主要系本期产品结构调整所致 |
| 管理费用 | 109,811,254.38 | 92,308,650.15 | 18.96% | 主要系本期工资、研发费用及税金增加所致 |
| 财务费用 | 15,808,501.22 | 37,966,260.74 | -58.36% | 主要系本期银行贷款减少所致 |
| 资产减值损失 | 976,946.41 | 137,852.82 | 608.69% | 主要系本期计提存货减值准备以及补提坏账准备所致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775,958.71 | 主要系本期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
| 营业外收入 | 10,004,478.63 | 4,563,525.33 | 119.23% | 主要系本期收到政府补助较多所致 |
| 所得税费用 | 14,876,412.41 | 9,545,128.20 | 55.85% | 主要系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
3.2 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报告期内,公司完成定向增发发行股票45,977,011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251,477,011股;报告期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51,477,011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5股,实施后公司总股本为377,215,517 股。
2、根据公司与宁波市明州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于2003年11月3日和2004年6月24日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本公司拟按每亩9万元的价格受让约552亩的土地使用权。截至2014年9月30日,公司支付土地款等共计3,628.00万元,其中已完工投入使用的厂区占地约118亩,但该等土地相关产权手续尚未办妥。根据甬政函[2013]55号文件,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政府拟将本公司实际占用的土地纳入2014年度的用地报批和土地供应计划内,预计2015年可办妥土地相关产权手续。
3、2014年9月24日,公司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股东柯树浩、柯昕签署了《关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拟以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受让柯树浩、柯昕分别持有的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合计60%的股权;2014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并决定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将该公司更名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由980万元人民币增加至3,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持有其60%的股权,自然人柯昕持有其40%的股权。截至本报告日,上述股权转让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3.3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主要股东——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事项,截至2011年2月22日,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履行完毕。鉴于当前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本公司股票,因此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特别承诺“(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将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即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在下列条件下才将自动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当政策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东睦股份股票之日起,或(2)2016年2月22日起,以孰先为原则。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临)2011-04。
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正严格履行上述特别承诺事项。
此外,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还将继续履行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特别承诺“(3)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承诺10年内持有宁波东睦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公司2014年前三季度的经营情况,预计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0%以上。
3.5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没有影响。
公司名称: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芦德宝
日期: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4-044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以书面形式向公司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应参加审议并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审议并表决董事9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全体监事也参与了相关议案的通讯审议。全体董事对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经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于2014年10月21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正文》也同时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二、审议通过《关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在完成股权转让法定程序,并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的正式更名前名称为“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该项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通过。
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登载的《关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4-045。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600114 股票简称:东睦股份 编号:(临)2014-045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年度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否
●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2013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6,1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为16,100万元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4年9月24日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股东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受让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2014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受让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1)批准公司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股东柯树浩先生和柯昕先生共同签署的《柯树浩、柯昕与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2)同意公司以合计人民币9,000万元受让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60%的股权;(3)决定在完成该项股权转让后将该公司更名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并将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980万元增加至人民币3,000万元,其中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1,212万元,自然人柯昕以人民币现金出资808万元;(4)推举芦德宝、曹阳、肖亚军为该公司董事候选人;(5)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该股权受让等相关事宜。有关上述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更名等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为了保证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降低财务费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文件要求,在确保运作规范和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作出如下计划:
1、在完成股权转让法定程序,并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的正式更名前名称为“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的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对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的担保事项,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后,在实际发生担保时公司将进行相应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9月22日,工商注册号为330521000000269,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80万元,住所为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曲园北路525号,经营范围:磁性材料、计算机用电感线圈、变压器制造,电子元件、耐火保温材料、磁性粉末销售;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2014年10月14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受让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部分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后,有关股权转让、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更名等事项正在办理之中。
根据湖州正立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2013年度财务经营情况的审计结果,该公司2013年度营业收入为115,653,964.06元,净利润为10,541,196.41元,2013年末的资产总额为127,661,763.97元,资产净额为48,998,044.63元,资产负债率为61.62%;2014年1-8月,该公司的营业收入为80,833,024.51元,净利润为8,827,210.00元,2014年8月31日的资产总额为133,493,647.73元,资产净额为53,323,610.61元,资产负债率为60.06%。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的议案》:
(1)在完成股权转让法定程序,并完成股东变更的工商登记后,为浙江东睦科达磁电有限公司(在完成工商登记的正式更名前名称为“浙江科达磁电有限公司”)提供年度担保的最高额度(综合授信)为6,000万元 ;
(2)提供担保的形式:信用保证、抵押或质押;
(3)提供担保的期限:董事会批准生效后三年;
(4)批准权限:根据《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该项担保最高额度(综合授信)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经董事会批准生效后,由公司董事长在董事会批准权限内实施担保审批。
有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14年10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同时披露的相关公告。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2013年度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16,1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为16,100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2,6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22,600万元。
2014年1-6月,公司累计对外担保发生额为6,0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累计发生额为6,000万元;截止2014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7,200万元,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担保余额为7,200万元。
公司无逾期担保的情况。
特此公告。
备查文件:
1、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