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42版)
2、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8、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8.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未发现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8.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8.3.期末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8.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8.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8.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本报告中涉及比例计算的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的业绩
本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9日,基金业绩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
1 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数据来源:长安基金 中证指数
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需符合基金合同要求。本基金在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有关投资比例的约定。
数据来源:长安基金中证指数
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2年3月9日。截止6个月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已符合基金合同约定。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 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合同生效后的信息披露费用;
4、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6、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7、基金财产拨划支付的银行费用;
8、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 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 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管理费率为1.50%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本基金年托管费率为0.25%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法定节假日、休息日结束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或不可抗力情形消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
3、上述(一)中3到7项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 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之前的律师费、会计师费和信息披露费用等不得从基金财产中列支,基金收取认购费的,可以从认购费中列支。
(五) 基金管理费和基金托管费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降低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无须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基金管理人必须依照有关规定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前在指定媒体和基金管理人网站上刊登公告。
(六) 基金税收
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一)“重要提示”部分
更新了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的截止日期信息。
(二)“第三部分基金管理人”部分
1、更新了基金管理人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股权结构。
2、更新了基金管理人主要人员情况。
(三)“第四部分基金托管人”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情况。
(四)“第五部分相关服务机构”部分
1、更新了直销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更新了代销机构方面信息。
(五)“第九部分基金的投资”部分
更新了基金投资组合报告,报告期自2014年1月1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止。
(六)“第十部分基金的业绩”部分
更新了基金的业绩,报告期截止2014年6月30日止。
(七)“第二十部分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部分
更新了基金托管人注册资金。
(八)“第二十二部分其他应披露事项”部分
更新了2014年3月10日至2014年9月9日期间涉及本基金的相关公告。
长安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1日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B | 采矿业 | - | - |
C | 制造业 | 31,124,665.90 | 56.90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E | 建筑业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6,100.00 | 0.01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1,812,000.00 | 3.31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11,247,500.00 | 20.56 |
J | 金融业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P | 教育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S | 综合 | - | - |
合计 | 44,190,265.90 | 80.79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1 | 002023 | 海特高新 | 270,000 | 5,157,000.00 | 9.43 |
2 | 002312 | 三泰电子 | 250,000 | 5,092,500.00 | 9.31 |
3 | 002292 | 奥飞动漫 | 80,477 | 2,953,505.90 | 5.40 |
4 | 300206 | 理邦仪器 | 120,000 | 2,547,600.00 | 4.66 |
5 | 002253 | 川大智胜 | 100,000 | 2,495,000.00 | 4.56 |
6 | 300273 | 和佳股份 | 80,000 | 2,456,000.00 | 4.49 |
7 | 300253 | 卫宁软件 | 60,000 | 2,431,800.00 | 4.45 |
8 | 600372 | 中航电子 | 100,000 | 2,267,000.00 | 4.14 |
9 | 600352 | 浙江龙盛 | 120,000 | 1,938,000.00 | 3.54 |
10 | 300326 | 凯利泰 | 50,000 | 1,874,000.00 | 3.43 |
序号 | 名称 | 金额 |
1 | 存出保证金 | 341,207.51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164,422.20 |
3 | 应收股利 | - |
4 | 应收利息 | 4,815.39 |
5 | 应收申购款 | 8,723.87 |
6 | 其他应收款 | - |
7 | 待摊费用 | - |
8 | 其他 | - |
9 | 合计 | 519,168.97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过去三个月 | 4.67% | 1.28% | 1.06% | 0.70% | 3.61% | 0.58% |
过去六个月 | 2.12% | 1.48% | -5.06% | 0.83% | 7.18% | 0.65% |
过去一年 | 21.74% | 1.66% | -1.60% | 0.94% | 23.34% | 0.72% |
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今(2012年03月09日-2014年6月30日) | 29.90% | 1.43% | -14.45% | 1.01% | 44.35% | 0.4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