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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行卡网上直销优惠费率的公告
    201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工行卡网上直销优惠费率的公告

    为满足广大投资者的理财需求,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决定在2014年10月22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对投资者持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以下简称为“工行卡”)通过本公司网上直销申购、定投或转换旗下开放式基金的费率享4折优惠。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适用基金范围

    本公司所管理的已开通网上直销交易方式的开放式基金。

    二、优惠费率

    投资者使用工行卡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申购或定投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申购费率享4折优惠 (即实收申购费率=原申购费率×0.4)。优惠后的费率如果低于或等于0.6%,则按0.6%执行;原申购费率低于0.6%的,则执行该基金原申购费率。

    投资者使用工行卡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办理基金转换业务,转换业务中的申购补差费率和赎回费率均享4折优惠。

    投资者使用工行卡在网上直销交易系统充值现金宝,并通过现金宝申购、定投本公司旗下前端收费模式的开放式基金,其申购费率、定投费率享1折优惠。

    本公司可对上述费率进行调整,并依据相关法规要求进行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三、本公告有关基金网上直销交易业务的解释权归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四、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详请:

    本公司官方网站:http://www.rtfund.com

    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电话: 400-883-8088,0755-26948088

    本公司客户服务邮箱:service@mail.rtfund.com

    五、风险提示

    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投资者申请使用网上交易业务前,应认真阅读有关网上交易协议、相关规则,了解网上交易的固有风险,投资者应慎重选择,并在使用时妥善保管好网上交易信息,特别是账号和密码信息。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份额转换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2日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3]129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在达到封闭期提前到期触发条件或最长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具体转型安排详见《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触发封闭期提前到期条款及转换运作方式的公告》。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在上述过渡期的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将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且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3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基金份额的转换

    1、基金份额转换规则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该日为份额转换基准日),对登记在册的每一份基金份额,以每个份额持有人持有份额的资产净值为基础,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份额,份额持有人无需支付转换基金份额的费用。

    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的过渡期结束日为2014年10月29日,因此,份额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0月30日。

    2、份额转换方式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本基金转换成“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

    在份额转换基准日日终,以份额转换后1.000元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准,基金管理人将根据基金份额转换比例对转换基准日登记在册的基金份额实施转换。

    3、份额转换计算公式

    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份额转换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1.000

    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后“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转换前基金份额数×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

    基金份额的转换比率保留到小数点后12位,转换后的基金份额数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折算后的份额数以注册登记机构的记录为准,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4、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按本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应当自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起 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三、风险提示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在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型后的“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资产。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比例不低于投资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债券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上述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开放集中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3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基金注册登记机构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申购起始日--
    集中赎回期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
    转换转入起始日--
    转换转出起始日--
    定期定额投资起始日--

    2 集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集中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为集中赎回期内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的交易时间

    3 日常申购业务

    本基金暂不开放申购业务,在本基金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4 集中赎回业务规则

    4.1 赎回份额限制

    本基金不设最低赎回份额和最低持有份额限制,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全部或部分基金份额赎回。

    4.2 赎回费率

    集中赎回期内赎回基金份额不收取赎回费。

    4.3 其他与赎回相关的事项

    由于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的管理费于集中赎回期的前一日一次性计提,集中赎回开放期第一天的基金份额净值与前一日的基金份额净值相比将会下降,具体管理费收费标准详见基金合同约定。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在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同时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具体转换规则详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公告。

    5 日常转换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转换业务。

    6 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本基金未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

    7 基金销售机构

    7.1 场外销售机构

    7.1.1 直销机构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包括本公司的直销柜台(指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机构理财部机构销售及服务深圳小组、北京小组、上海小组)和网上直销。

    7.1.2 场外非直销机构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中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深圳腾元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城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新时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7.2 场内销售机构

    本基金无场内销售机构。

    8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的披露安排

    本基金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将在每个开放日的次日,通过本公司网站、基金份额发售网点以及其他媒介,披露开放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9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9.1 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集中赎回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者欲了解本基金的详细情况,请仔细阅读本基金《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投资者可通过本公司网站(www.rtfund.com)查阅相关法律文件。

    9.2 咨询方式

    投资者可以通过拨打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 400‐883‐8088(免长途电话费)、0755‐26948088,或登陆本公司网站 www.rtfund.com 了解相关情况。

    9.3 风险提示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于在集中赎回期内未赎回的基金份额,在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末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转型后的“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资产。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比例不低于投资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债券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上述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投资有风险,敬请投资者在投资基金前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基金法律文件,了解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者在做投资决策前认真考虑、谨慎决策。

    特此公告。

    融通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10月22日

    关于融通通源一年目标

    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触发封闭期提前到期条款及转换运作方式的公告

    公告日期:2014年10月22日

    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中国证监会2013年10月11日证监许可[2013]1294号文准予注册募集。《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于2013年12月31日正式生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本基金在达到封闭期提前到期触发条件或最长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2014年10月17日、2014年10月20日及2014年10月21日的份额累计净值分别为1.101元、1.100元及1.100元,即本基金累计份额净值已于2014年10月21日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将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转型后本基金合同、托管协议和招募说明书分别变更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和《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调整的内容包括转型后的基金名称、投资目标、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策略以及基金费率等。自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失效,《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基金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

    基金主代码:000394

    基金运作方式:契约型

    基金合同生效日:2013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

    二、封闭期提前到期及转换运作方式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封闭运作,不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达到封闭期提前到期触发条件或最长封闭期期满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封闭期内,在基金的累计份额净值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后,本基金提前结束封闭期,自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本基金进入过渡期。

    本基金最长封闭期为1年,即本基金合同生效日起至基金合同生效日年对日的期间,若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内未触发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则本基金在最长封闭期结束后的下一工作日起进入过渡期。

    根据实际运作情况,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3年12月31日,最长封闭期结束日为2014年12月31日,在本基金的最长封闭期内,本基金2014年10月17日、2014年10月20日及2014年10月21日的份额累计净值分别为1.101元、1.100元及1.100元(2014年10月18日及2014年10月19日为非工作日),即本基金已于2014年10月21日触发“连续3个工作日不低于1.10元”的封闭期提前到期条件,实际封闭期结束日为2014年10月21日。

    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提前结束封闭运作并进入过渡期,过渡期结束后的下一日起,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三、过渡期及转型安排

    1、过渡期安排

    过渡期包括变现期及集中赎回开放期,具体安排如下:

    (1)变现期

    过渡期起始日(2014年10月22日)起不超过5个工作日的期间为变现期,基金管理人在变现期对不满足转型后“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投资范围的基金资产进行变现(因流通受限而无法变现的情形除外)。

    根据本基金的实际运作情况,基金管理人决定设置1个工作日的变现期,即变现期为2014年10月22日。

    (2)集中赎回开放期

    根据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管理人决定在过渡期内设置5个工作日的集中赎回期,即过渡期内的集中赎回期为2014年10月23日—2014年10月29日,具体安排详见《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集中赎回业务的公告》。

    2、基金的转型及份额转换

    上述赎回开放期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过渡期结束日,过渡期结束日的下一日(2014年10月30日)起,原“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将自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份额,基金份额净值调整为1.000元,具体转换规则详见《融通通源一年目标触发式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转换的公告》。

    3、份额转换后的基金运作

    基金份额全部转换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之日起,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届时的实际情况安排基金份额的集中申购,集中申购时间最长不超过1个月,管理人将于集中申购开始前2个工作日公告集中申购期及申购相关安排,本基金在集中申购期间不开放赎回。“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日常申购、赎回自集中申购期结束后不超过 1 个月的时间开始办理,具体开始日期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基金的投资目标、投资策略、投资范围、投资限制、投资管理程序等将按《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执行,基金管理人将在6 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

    四、基金费用

    根据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转型前后的管理费、托管费、销售服务费的设置不同,具体费率安排如下: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1)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管理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管理费按照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大小进行分段设置,一次性计提,在封闭期到期日前不计提管理费。

    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X计提管理费
    X≥1.102%×F0
    1.09≤X<1.10(X-1.08)×F0
    1.04≤X<1.091%×F0
    1.03≤X<1.04(X-1.03)×F0
    X<1.030

    其中X为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的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F0为本基金合同生效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跨过各档临界值时管理费的收取原则:基金份额累计净值跨过各档临界值时,扣除高档管理费时的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不能低于扣除低档管理费时的份额持有人实际收益。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管理费在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前一日计提,并在集中赎回开放期开始后的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给管理人。

    (2)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管理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4%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4%÷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基金管理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1)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托管费

    本基金在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2)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的托管费

    本基金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 0.14%的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0.14 %÷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

    3、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在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前,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在转型为“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后,销售服务费的年费率为 0.30%。

    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R÷当年天数

    H 为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R 为销售服务费年费率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

    4、其他

    其他基金费用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执行。

    五、风险提示

    本基金转型后的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债券型基金,投资于具有良好流动性的金融工具,包括国内依法发行上市的短期融资券、超级短期融资券、国家债券、金融债券、次级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中期票据、可分离交易可转债的纯债、资产支持证券、回购和银行存款等金融工具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他债券资产。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直接在二级市场买入股票、权证等权益类资产,也不参与一级市场新股申购和新股增发。同时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不参与可转换债券以及可分离交易可转债投资(纯债部分除外)。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为:投资于债券资产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资产的 80%,其中投资于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的比例不低于投资于非现金基金资产的80%,该债券基金持有现金或到期日在一年以内的政府债券占基金资产净值的比例不低于 5%。上述所指短融包括短期融资券和超级短期融资券、剩余期限在1年之内的中期票据、公司债、企业债。

    融通通源短融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为较低风险、较低收益的债券型基金产品,其风险收益水平高于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混合型基金和股票型基金。投资者在选择自动转换为该基金或申购该基金前,敬请仔细阅读更新后的《基金合同》及《招募说明书》,充分了解相关投资风险。

    投资者欲了解更多详细情况,可拨打本公司的客户服务电话400-883-8088进行咨询。

    特此公告。

    融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