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重要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次季报的董事会会议。
公司负责人韩旭、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苏立臣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程学功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二节 主要财务数据及股东变化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因会计政策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等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 是 √ 否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元) | 5,128,745,157.79 | 4,454,233,212.00 | 15.14%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746,107,857.64 | 1,631,688,315.98 | 7.01% |
| 本报告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年初至报告期末 | 年初至报告期末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营业收入(元) | 2,020,136,074.25 | 27.24% | 5,602,286,015.14 | 27.3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50,186,392.53 | 29.08% | 129,127,467.66 | 29.58%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51,638,236.26 | 31.82% | 131,293,091.29 | 31.2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 | -- | -290,617,048.11 | -32.77%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11.11% | 0.593 | 11.68%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3 | 11.11% | 0.593 | 11.68%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2.91% | -1.04% | 7.63% | -2.74%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项目 | 年初至报告期期末金额 | 说明 |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37,702.40 |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252,944.45 |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671,724.21 |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721,368.19 |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25.56 | |
| 合计 | -2,165,623.63 | --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将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二、报告期末股东总数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1、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6,739 |
| 前10名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张仁华 | 境内自然人 | 24.86% | 54,159,022 | 40,619,266 | 质押 | 16,000,000 |
| 韩旭 | 境内自然人 | 19.65% | 42,813,456 | 32,110,092 | 质押 | 23,350,000 |
| TB NATURE LIMITED | 境外法人 | 13.78% | 30,031,328 | |||
| 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85% | 8,396,194 | 质押 | 5,300,000 | |
| 平安大华基金-平安银行-平安信托-平安财富*创赢一期3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67% | 8,000,000 | 8,000,000 |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国有法人 | 2.48% | 5,405,158 |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2.28% | 4,963,357 | |||
| 宿迁人合安泰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 | 4,000,000 | 4,000,000 | ||
| 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 | 4,000,000 | 4,000,000 |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1.84% | 3,999,903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份数量 | 股份种类 | |
| 股份种类 | 数量 | ||
| TB NATURE LIMITED | 30,031,328 | 人民币普通股 | 30,031,328 |
| 张仁华 | 13,539,756 | 人民币普通股 | 13,539,756 |
| 韩旭 | 10,703,364 | 人民币普通股 | 10,703,364 |
| 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8,396,194 | 人民币普通股 | 8,396,194 |
| 全国社保基金一一五组合 | 5,405,158 | 人民币普通股 | 5,405,158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均衡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4,963,357 | 人民币普通股 | 4,963,357 |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999,903 | 人民币普通股 | 3,999,903 |
| 融通新蓝筹证券投资基金 | 2,999,914 | 人民币普通股 | 2,999,914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883,738 | 人民币普通股 | 2,883,738 |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美丽30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2,338,142 | 2,338,142 |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股东中韩旭和张仁华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 ||
| 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
公司前10名普通股股东、前10名无限售条件普通股股东在报告期内是否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 是 √ 否
公司股东在报告期内未进行约定购回交易。
2、报告期末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 适用 √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一、报告期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资产负债表项目
货币资金期末数为31,064.06万元,比期初数减少52.07%,主要原因是:销售增加及国庆放假提前备货,采购货物加大所致;
应收票据期末数为20,279.74万元,比期初数减少46.53%,主要原因是:本期公司将部分库存银行承兑用于贴现;
应收账款期末数为326,656.8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7.50%,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导致应收账款增加;
预付款项期末数为9,092.70万元,比期初数增加54.45%,主要原因是:1、基本基药、医疗器械供应商预付货款较多,2、国庆放假提前备货采购加大;
其他应收款期末数为5,023.76万元,比期初数增加288.5%,主要原因是:招标押金及交纳的质量保证金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期末数为486.37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12.35%,主要原因是:待抵扣进项税增加;
无形资产期末数为7,663.0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1.94%,主要原因是:青岛德新康医药有限公司本期新购土地增加;
长期待摊费用期末数为599.06万元,比期初数增加64.67%,主要原因是:租赁仓库的装修改造费增加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期末数为5,982.2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49.63%,主要原因是:增发项目预付的工程、设备款增加;
应付票据期末数为29,694.54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8.35%,主要原因是:给供应商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增加;
预收款项期末数为140.07万元,比期初数减少66.36%,主要原因是:期初预收账款较大;
应付利息期末数为169.82万元,比期初数减少34.09%,主要原因是:期初借款中有部分借款利息是采取到期一次性支付的方式,导致期初应付利息较大;
股本期末数为21,789.52万元,比期初数增加100%,主要原因是:本期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所致;
未分配利润期末数为47,109.75万元,比期初数增加32.08%,主要原因是:本期经营实现的利润增加。
(2)利润表项目
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长30.47%,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税金及附加增加;
销售费用同比增长42.78%,主要原因是:销售收入增长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另外器械业务拓展导致销售费用增加;
管理费用同比增长47.19%,主要原因是:随着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后勤服务人员增加,济南药品现代物流项目、烟台药品现代物流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计提折旧增加;
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长107.64%,主要原因是:其他应收款、应收账款增加相应计提的坏账准备增加;
营业外收入同比增长112.77 %,主要原因是:处置固定资产增加;
营业外支出同比增长431.02%,主要原因是:本期对外捐赠增加所致。
(3)现金流量表项目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89.29%,主要原因是:收到的企业往来款项较去年同期减少;
支付的各项税费同比增长33.39%,主要原因是:随着业务的增长,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等税费相应增长;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增长45.36%,主要原因是:支付的企业往来款项较去年同期增加;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与同比增长67.30%,主要原因是:募投项目投资增长;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上期发生额1,650.29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收购公司支付的股权转让款;
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以及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权益性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减少35.59%,主要原因是: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增资款较去年同期减少;
借款所收到的现金同比增长79.02%,主要原因是:随着销售规模扩大相应的借款增加;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上期发生34,602.33万元,主要原因是:上期收到建设银行资产收益权转让借款3亿元;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同比增长122.66%,主要原因是:本期偿还到期短期借款较上年同期增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同比减少长80.07%,主要原因是:本期办理银行承兑汇票缴纳的保证金减少。
二、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4年7月2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2014年7月18日201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有关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公司同时提供网络投票方式以方便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此次对现金分红政策调整的条件和程序合规、透明。
| 重要事项概述 | 披露日期 | 临时报告披露网站查询索引 |
| 为落实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原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了完善。 | 2014年07月19日 | http://www.cninfo.com.cn/ |
三、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承诺事由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 | 承诺期限 | 履行情况 |
| 股改承诺 | 无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
| 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
| 首次公开发行或再融资时所作承诺 | 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发起人股东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自瑞康医药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医药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医药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瑞康医药股份。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股份回购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6月10日 | 自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 | 韩旭、张仁华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青岛睿华方略医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4年6月11日履行完毕,报告期内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 |
| 发起人股东TB NATURE LIMITED | 自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瑞康股份回购本公司或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瑞康股份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 2011年06月10日 | 自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A股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 | 承诺已于2012年6月10日履行完毕,承诺履行期间,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 | |
| 公司控股股东韩旭、张仁华 | 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1、本人目前在中国境内外未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瑞康医药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2、本人将来也不在中国境内外直接或间接从事或参与任何在商业上对瑞康医药构成竞争的业务及活动,或拥有与瑞康医药存在竞争关系的任何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权益,或以其他任何形式取得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的控制权,或在该经济实体、机构、经济组织中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人员;3、本人愿意承担违反上述承诺而给瑞康医药造成的全部损失。 | 2011年06月10日 | 直至不再为公司控股股东、本人不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止。 | 承诺目前正在履行中,报告期内未出现不遵守承诺的情况。 |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无 | ||||
| 承诺是否及时履行 | 是 | ||||
| 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及下一步计划(如有) | 不适用 | ||||
四、对2014年度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4年度预计的经营业绩情况: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值且不属于扭亏为盈的情形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幅度 | 25.00% | 至 | 35.00% |
| 201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万元) | 17,944.36 | 至 | 19,379.91 |
| 201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万元) | 14,355.49 | ||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本业绩预计是根据公司经营计划目标,在充分考虑公司现实业务各项基础、经营能力,在市场、国家政策等因素无重大变化的假设前提下,本着求实稳健的原则而预计,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业绩稳步增长。 | ||
五、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不存在证券投资。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50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14年10月17日发出会议通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于2014年10月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韩旭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监事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经有效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业务(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业务等),在该额度内每次办理授信业务时,不再另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法人代表韩旭、总裁张仁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有效期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烟台莱山支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信贷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增加“医疗器械租赁和技术服务;仓储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的经营范围。
本议案以9票同意,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51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7日以书面形式发出,2014年10月21日上午在烟台市机场路326号公司四楼会议室以现场投票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志华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审议,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的议案》
经审核,《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1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状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以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本决议生效之日起向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塔山支行申请办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贰亿元的授信业务(该额度内可循环使用,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理业务等),在该额度内每次办理授信业务时,不再另出具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法人代表韩旭、总裁张仁华提供个人连带责任担保。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授信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有效期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烟台莱山支行申请办理期限为一年,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壹亿元的信贷业务。同意授权公司总裁张仁华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信贷业务,包括在银行授信的一年期限内签署与上述业务相关的全部合同、承诺书等文件。必要时,公司总裁张仁华有权转委托他人履行上述职责。
本议案以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鉴于公司增加经营范围,需要对公司章程的相应条款进行修改。增加“医疗器械租赁和技术服务;仓储服务;经济贸易咨询 ”的经营范围。
本议案以3票同意,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052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于 2014年11月6日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公司于2014年10月22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1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集人: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本次会议的开始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下午15时,会期半天。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1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15:00至2014年11月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机场路326号公司会议室
5、股权登记日:2014年11月3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 2014 年 11月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14 年10月22日在巨潮网资讯上披露的董事会决议及相关文件。
三、现场会议登记
1、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应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能证明法人代表资格的有效证件或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个人股东应持有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授权代理还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格式附后)、委托人及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3)股东为QFII的,凭QFII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在登记截止前用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5)出席会议者可在登记时间内亲自或委托代表人在会议登记地点进行登记,
也可于2014年10月29日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地点:拟出席会议的股东到公司证券部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在 2014 年 11 月5日 17:00 之前送达公司证券部。来信请寄: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 264004(信封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
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行使表决权,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89
2、投票简称:瑞康投票
3、投票时间:2014年11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30至11:30和13:00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在投票当日,瑞康投票 “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 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如下表:
| 议案序号 | 议案内容 | 对应的申报价格 |
| 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1.00 |
(3) “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表决意见种类 | 对应的申报股数 |
| 同意 | 1股 |
| 反对 | 2股 |
| 弃权 | 3股 |
(4)本次股东大会共有一项议案。
(5)同一议案的投票以第一次有效申报为准,不得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4年11月5日15:00,结束时间为2014年11月6日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为: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投资者登陆深交所网站(网址:http://www.szse.cn)、互联网投票系统(网
址:http://wltp.cninfo.com.cn)或其它相关系统开设“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
进行服务密码的申请。投资者申请服务密码,须先在“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再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
投资者在“深交所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如果注册成功,系统将返回一个校验号码。校验号码的有效期为七日。
投资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激活服务密码,申报规定如下:买入“369999”证券,证券简称为“密码服务”;“申购价格”项填写 1.00 元;“申购数量”项填写网络注册返回的校验号码。服务密码可以在申报五分钟后成功激活。
(2)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交所认证中心(网址:http://ca.szse.cn)申请数字证书。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2、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机场路 326 号,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
邮编:264004
电话:0535-6737695
传真:0535-6737695
电子信箱:zhoubin@realcan.cn
特此公告。
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2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山东瑞康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14年11月6日召开的201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本授权书指示行使投票,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委托人姓名(名称):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营业执照号码):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签发日期:
| 审议事项 | 表决意见 | |||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 议案1 |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 |||
注:1、请在选项上打“√”,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或不选无效;
2、如委托人未对投票作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002589 证券简称:瑞康医药 公告编号:2014-53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