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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一、重要提示

    1.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会议,应当单独列示该董事姓名及未出席原因。

    未出席董事姓名未出席董事职务未出席原因的说明被委托人姓名
    罗绍德独立董事工作原因甘功仁

    1.3公司负责人许淑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建国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文立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

    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6,096,739,486.026,057,743,926.870.6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4,067,846,463.023,685,060,837.0910.39
    总股本1,091,747,528.001,091,747,528.000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931,222.16468,057,595.0031.59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2,620,334,761.923,003,590,853.59-12.7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36,267,380.73558,642,012.8731.8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669,140,890.45467,150,684.6043.2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9.1516.90增加2.25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740.51231.64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6740.51231.6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610.4343.24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股东总数(户)68,677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

    报告期内

    增减

    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

    状态

    数量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0245,880,77622.52 质押227,000,000境内非国有法人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894,29047,905,7104.39 未知 其他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6,270,82023,364,6172.14 未知 其他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700,00015,700,0001.44 未知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014,339,4671.31 未知 其他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3,840,14413,208,9321.21 未知 其他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4,500,15510,258,8900.94 未知 其他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09,474,1770.87 未知 其他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2,778,5088,500,0000.78 未知 其他
    常州黑钻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00,0007,500,0000.69 未知 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245,880,776人民币普通股245,880,776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聚丰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47,905,710人民币普通股47,905,710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证券投资基金23,364,617人民币普通股23,364,617
    中国建设银行-长城品牌优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15,700,000人民币普通股15,700,000
    中国工商银行-广发策略优选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14,339,467人民币普通股14,339,467

    中国银行-华夏回报二号证券投资基金13,208,932人民币普通股13,208,932
    永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保险产品10,258,890人民币普通股10,258,890
    中国工商银行-南方成份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9,474,177人民币普通股9,474,177
    交通银行-华夏蓝筹核心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LOF)8,500,000人民币普通股8,500,000
    常州黑钻石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7,500,000人民币普通股7,500,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中,公司第一大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与其他无限售条件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也不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上市公司持股变动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3.1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期末数期初数(或上年同期数)比例说明
    货币资金1,333,380,463.15881,239,597.0951.31%主要是公司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以及货款回笼增加影响所致。
    应收账款297,788,288.71203,244,657.2546.52%主要是本期制药公司销量增长影响所致。
    其他应收款37,805,976.29113,155,448.43-66.59%主要是收回云南特安呐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股权预付款影响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02,000,000.00-100.00%主要是本期赎回到期的理财产品影响所致。
    在建工程545,104,828.89272,123,767.68100.32%主要是中恒肇庆项目和中恒南宁项目的在建工程投入增加影响所致。
    应付账款44,018,330.1882,942,648.88-46.93%支付到期的货款增加影响所致。
    预收款项30,519,180.20373,579,808.51-91.83%主要是制药公司预收货款结转销售收入影响所致。
    应付职工薪酬14,544,490.2310,055,789.5144.64%主要是制药公司计提9月份薪酬影响所致。
    应交税费150,443,400.3762,995,790.31138.82%主要是制药公司计提本期税费增加影响所致
    其他流动负债4,633,000.001,900,000.00143.84%主要制药公司一年内计入损益的递延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未分配利润1,734,591,966.491,291,345,861.2934.32%主要是本期净利润增长影响所致。
    营业收入2,620,334,761.923,003,590,853.59-12.76%本期制药公司主打产品血栓通(冻干)系列销量较去年同期增长约30%,营业收入下降主要是制药公司销售模式调整影响所致。
    销售费用1,038,094,461.511,710,952,078.42-39.33%主要是制药公司销售模式调整及本期促销费用同比减少影响所致。
    管理费用147,456,322.92109,517,267.1034.64%主要是本期的研发费用、计入费用的税金及无形资产摊销的增加影响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529,384.02606,975.99151.97%主要是本期计提资产减值增加影响所致。
    投资收益21,219,335.737,888,153.22169.00%主要是本期收到的理财产品收益增加影响所致。
    营业外支出47,760,514.6818,940,342.22152.16%主要是本期对外捐赠比去年同期增加影响所致。
    所得税费用130,276,185.4999,530,593.0830.89%主要是本期利润增加计提的所得税费用相应增加影响所致。
    净利润736,267,380.73558,563,726.9831.81%主要是本期销量增长影响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23,857.01-78,285.89-69.53%合并报表范围变动影响所致。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5,931,222.16468,057,595.0031.59%主要是制药公司销售数量增长和原材料采购金额降低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8,198,149.47-457,198,992.65-128.04%主要是收回理财产品本息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91,988,505.5728,087,421.09-1139.57%主要是同期向银行借款减少,偿还到期贷款增加影响。

    3.2重要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进展情况:

    2014 年 1 月 23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于 1 月 30 日取得了中国证监会第 140084 号《受理通知书》,并于 3 月 12 日取得中国证监会第 140084 号《反馈意见通知书》。

    5 月 20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中止审核的申请,并于 5 月 30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第 140084 号《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通知书》,同意对公司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行政许可申请中止审查。

    8 月 8 日,公司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关于申请恢复审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的文件。8 月 15 日, 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了第 140084 号《恢复审查通知书》,恢复对公司非公开发行申请的审查。

    9 月 17 日,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申请进行了审核。根据审核结果,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申请获得审核通过。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中国证监会的书面核准文件,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予以核准的正式文件后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二、国海证券股权解禁出售的进展情况:

    公司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证券”)股票 130,008,793 股,占国海证券总股本的 5.63%,该股票已于 2014 年 8 月 9 日解除限售。根据公司经营及资金需求情况,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通过大宗交易、二级市场竞价或两者相结合的方式择机出售所持的国海证券股票 130,008,793 股。

    2014 年 7 月 23 日公司召开中恒集团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以 9 票赞成表决通过了《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8 月 29 日,公司召开中恒集团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99.88%的赞成比例投票通过了《中恒集团关于拟在限售期满后出售国海证券股票的议案》。

    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尚未出售所持有的国海证券股票,该事项未对公司前三季度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3.3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

    承诺方承诺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中恒实业(或许淑清)及中恒实业(或许淑清)所控制的企业、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将不以任何形式实际经营与中恒集团的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竞争或者构成竞争威胁的业务活动,包括在中国境内外投资、收购、兼并或受托经营管理与中恒集团主营业务或者主要产品相同或者相似的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经济组织。2014-01-18
    解决关联交易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将采取措施尽量减少与中恒集团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将按照“等价有偿、平等互利”的原则,依法与中恒集团签订关联交易合同,参照市场通行的标准,公允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2014-01-18
    其他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针对中恒集团目前正在进行的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承诺:在上述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申请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中恒实业承诺认购不低于发行总数22.52%的股份数量,并且该次所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2013-10-22
    解决同业竞争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清理完毕现有房地产项目的尾盘及个别在建房地产项目后,公司及下属企业将不再从事新的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保证不从事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构成竞争的任何业务或活动。2014-01-18

     其他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中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司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摊薄即期回报的,应当承诺并兑现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的要求,针对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集团”)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确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中恒集团控股股东广西中恒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恒实业”)向中恒集团全体股东承诺如下: 以中恒集团完成本次发行前的最近一个完整会计年度的基本每股收益(以下简称“基期EPS”)为基数,若本次发行导致完成发行当年的基本每股收益(以下简称“发行当期EPS”)低于基期EPS,则中恒集团可以按照以下方法无偿使用中恒实业的资金。 一、中恒集团可无偿使用中恒实业的资金的金额确定方法中恒集团可无偿使用中恒实业的资金的金额=(基期EPS-发行当期EPS)×本次发行前中恒集团股份总数在中恒集团完成本次发行当年的年度利润分配中:如果中恒实业可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高于或等于前述公式计算的中恒集团无偿使用资金总额,中恒集团将暂不向中恒实业支付按前述公式计算金额相等的现金分红;如果中恒实业可获得的现金分红总额小于前述中恒集团无偿使用资金总额,则由中恒实业以现金向中恒集团补足差额,该差额由中恒实业在完成本次发行当年的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于中恒集团指定账户。若中恒实业未在承诺期限内向中恒集团指定账户支付差额现金,则在中恒实业未完成履行承诺之前不得转让其持有的中恒集团股份直至其承诺履行。 二、中恒集团可无偿使用中恒实业的资金的使用期间确定方法无偿使用资金期间从完成本次发行当年的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开始,至发行后中恒集团年均EPS首次不低于基期EPS所在年度的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结束。发行后年均EPS首次不低于基期EPS所在年度的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后10个工作日内,中恒集团需将无偿使用的中恒实业资金支付于中恒实业指定账户,同时本承诺履行完毕。发行后年均EPS指以完成本次发行所在年度为第一年,连续若干年的基本每股收益的算术平均数。中恒集团无偿使用前述资金期间,无偿使用资金的相关孳息归中恒集团所有。2014-04-17 
    其他承诺股份限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恒集团持有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送转、配股后的限售股130,008,793股。中恒集团承诺,其所持有的国海证券股份自借壳上市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减持,承诺区间为2011年8月9日至2014年8月9日。该承诺在报告期内已履行完毕。2011年8月9日至2014年8月9日。
    其他承诺解除股份限售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知悉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证券交易所有关业务规则;2.公司转让所持的国海证券股份时,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对特定股东持股期限的规定和信息披露的要求,遵守公司关于持股期限的承诺;3.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出售解除限售后的股份数量每累计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时,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信息披露。2014年7月21日

    3.4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3.5.1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

    交易基本信息2013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013年12月31日
    长期股权投资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
    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将在“长期股权投资——梧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核算的股权投资,追溯调整至“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核算。6,701,718.00-6,701,718.006,701,718.006,701,718.00
    合计-    

    长期股权投资准则变动对于合并财务报告影响(一)的说明:

    该会计政策变更,仅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和长期股权投资两个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 2013 年度总资产、负债总额、净资产及净利润不产生任何影响。

    3.5.2准则其他变动的影响

    3.5.3其他

    公司名称 广西梧州中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许淑清

    日期 2014年10月20日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