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重要提示
1.1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审议季度报告。
1.3 公司负责人曹培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周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英辉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1.4 本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二、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股东变化
2.1 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 总资产 | 261,839,336,095.00 | 260,274,853,102.00 | 0.6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6,794,158,448.00 | 61,747,779,816.00 | 8.17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4,066,446,441.00 | 31,808,911,287.00 | -24.34 |
| 年初至报告期末 (1-9月) | 上年初至上年报告期末 (1-9月) | 比上年同期增减 (%) | |
| 营业收入 | 94,627,497,267.00 | 99,237,917,261.00 | -4.65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9,995,549,682.00 | 9,186,673,504.00 | 8.80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0,024,905,230.00 | 9,964,496,036.00 | 0.61 |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5.32 | 15.76 | 减少0.44个百分点 |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5 | 9.23 |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71 | 0.65 | 9.23 |
2.2 截止报告期末的股东总数、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股东总数(户)95,259 | A股94,704户,H股435户,ADR120户 |
|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 内增减 | 期末持 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0 | 5,066,662,118 | 36.05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3,536,020 | 2,885,396,837 | 20.53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0 | 1,561,371,213 | 11.11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603,000,000 | 4.29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0 | 472,000,000 | 3.36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0 | 416,500,000 | 2.96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1,249,586 | 388,619,936 | 2.76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0 | 374,467,500 | 2.66 | 0 | 无 | - | 国有法人 |
|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0 | 301,500,000 | 2.15 | 0 | 质押 | 265,750,000 | 国有法人 |
| 汇丰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 | 46,491,920 | 200,379,760 | 1.43 | 0 | 无 | - | 境外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 种类 | 数量 | ||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5,066,662,118 | 人民币普通股 | 5,066,662,118 |
|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 2,885,396,837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885,396,837 |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1,561,371,213 | 人民币普通股 | 1,561,371,213 |
| 河北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603,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000,000 |
| 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 | 472,000,00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472,000,000 |
| 江苏省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416,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16,500,000 |
| 辽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88,619,936 | 人民币普通股 | 388,619,936 |
| 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74,46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74,467,500 |
| 大连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301,5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01,500,000 |
| 汇丰代理人(香港)有限公司 | 200,379,760 | 境外上市外资股 | 200,379,76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中国华能集团公司、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中国华能集团香港有限公司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公司未知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 ||
*此处华能集团持股总数包括华能资本服务有限公司所持股份6,246,664股。
三、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重大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a. 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
1、预付账款较期初上升162.11%,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预付采购款项增加;
2、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资产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由于本公司于2014年初完成处置陆岛码头和罗源湾码头公司;
3、递延所得税资产较期初上升34.27%,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内部资产交易增值形成递延所得税资产;
4、衍生金融负债较期初上升327.74%,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中新电力燃料掉期合约公允价值下降;
5、应付票据较期初上升524.24%,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采购设备和煤炭的票据结算量增加;
6、应付账款较期初下降37.40%,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燃料采购本期结算量增加;
7、应交税费较期初下降142.23%,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待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
8、应付股利较期初上升482.34%,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宣告派发上年度股利;
9、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的负债较期初下降100%,主要由于本公司于2014年初完成处置陆岛码头和罗源湾码头公司;
10、长期应付款较期初上升422.68%,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发生融资租赁业务。
b. 合并利润表项目
1、资产减值损失较上年同期下降36.59%,主要由于本公司之子公司本期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同比减少;
2、投资收益较上年同期上升77.50%,主要由于公司之联营、合营企业投资回报增加;
3、其他综合收益较上年同期增加194.81%,主要由于本公司本期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同比增加;
c. 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
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较上年同期下降38.40%,主要由于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发生变化。
3.2 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承诺背景 | 承诺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华能国际电力开发公司 | 华能开发处置电厂时,本公司在是否购置方面具有优先选择权;在开发30万千瓦以上的燃煤电厂时,公司在相关重组协议的条款及条件下为唯一开发人;对于30万千瓦以下或其他电厂,除非公司书面表示无意对其进行开发,否则开发权应属于公司;华能开发同时表示其在中国境内从事电力开发业务方面,不会与公司进行竞争。 | 该承诺长期有效并正在履行中。 | 否 | 是 |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华能集团在转让其电力资产、权益以及开发电力项目时,公司具有优先选择权。 | 该承诺长期有效并正在履行中。 | 否 | 是 |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为进一步避免与华能国际的同业竞争,2010年9月17日,华能集团进一步承诺:将华能国际作为华能集团常规能源业务最终整合的唯一平台;对于华能集团位于山东省的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盈利能力改善且条件成熟时注入华能国际。华能集团在山东省开发、收购、投资新的常规能源业务项目时,华能国际具有优先选择权;对于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用5年左右时间,将该等资产在符合上市条件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承诺时间:2010 年9月17日;承诺期限:5年 | 是 | - |
| 其他承诺 | 解决同业竞争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3.对于华能集团在其他省级行政区域内的非上市常规能源业务资产,华能集团承诺在2016年年底前,将该等资产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条件(资产、股权权属清晰,注入以后不会降低华能国际每股收益,无重大违法违规事项,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参股股东放弃优先受让权)时注入华能国际,以支持华能国际的持续稳定发展; 4.华能集团将继续履行之前作出的支持下属上市公司发展的各项承诺。 | 承诺时间:2014年6月28日至2016年12月31日 | 是 | - |
3.3 执行新会计准则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本公司已于2013年年度财务报告和2014年中期财务报告提前执行新颁布或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
2014年第三季度报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