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41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
2、董事会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应出席会议董事6名,实际到会6名。
4、会议由董事长田益群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监事会成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及摘要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表决情况: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表决结果: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42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第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2014 年1月26日起陆续发布八项新准则,包括:
(1)新增会计准则三项:《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
(2)修订会计准则五项:《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根据财政部的要求,上述会计准则自2014年7月1日起在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第二,2014年7月23日,财政部发布了《财政部关于修改〈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的决定》,要求所有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根据前述规定,公司自2014年7月1日起施行上述会计准则。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是按照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制定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会计制度。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及《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等具体准则规定的起始日期开始执行。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中国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相关准则及其他有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公司对持有的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重大影响,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股权投资,作为按成本计量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进行核算,不作为长期股权投资核算,并对其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调整。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的规定,规范了职工薪酬的定义,短期薪酬会计处理规范,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规定,并引入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完整地规范职工薪酬的会计处理,公司按照该准则的要求进行做了适当的修改并在财务报表及附注中进行列示与披露。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的规定,修改财务报表中的列报,并将“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作为强制性披露内容,包括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分为两类列报:(1)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2)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项目。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的规定,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应当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该准则建立了判断控制存在与否的单一模型,规定对被投资方形成控制需要具备的三个要素为:(1)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2)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3)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根据该准则,公司已变更相应的会计政策要素以确认对被投资方是否具有控制权及是否应当被合并。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5、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的规定,规范了公允价值定义,明确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方法,根据公允价值计量所使用的输入值将公允价值计量划分为三个层次,并对公允价值计量相关信息的披露作出了具体要求。公司按要求对相应的会计政策进行了修订,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6、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的相关情况
《企业会计准则第40号-合营安排》规范了对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的认定、分类及核算。合营安排根据合营方在其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该准则要求合营方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共同经营则确认其资产(包括其对任何共同持有资产应享有的份额)、其负债(包括其对任何共同产生负债应承担的份额)、其收入(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应享有的份额)及其费用(包括其对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应承担的份额)。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7、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1号-在其他主体中权益的披露》的规定,规范并修改了企业对子公司、合营安排、联营企业以及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所享有的权益的相关披露要求,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8、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相关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公司按披露要求执行,该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无重大影响。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本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经独立董事签字的关于公司变更会计政策的独立意见;
3、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本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44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4年10月2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4年10月10日以书面形式发出。监事会主席张桂香女士主持会议,监事于进伟先生、方雷先生出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公司2014年三季度报告。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等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是符合规定的,执行会计政策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4年10月20日
证券代码:000679 股票简称:大连友谊 编号:2014—045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
有限公司股权解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今日我公司接控股股东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股权质押贷款已经偿还,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将2013年9月26日质押给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计3,600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于2014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解除质押手续。
同时,为解决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我公司无限售流通股3,60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10%)向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办理了质押贷款,上述质押自质押日期起至由债权人提出申请解除质押为止。上述有关质押登记手续于2014年10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
截至目前,大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大连友谊10,666万股无限售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9.92%,其中持有的10,101万股被质押,占公司总股本的28.34%。
特此公告。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4年10月21日
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制度》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大连友谊(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的议案经过认真审核,并听取公司管理层的说明后,依照本人的独立判断,现就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根据财政部自2014年1月26日起修订和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公司对会计政策进行了变更,并对涉及的业务核算进行了追溯调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独立董事:张启銮
李秉祥
于红兰
2014年10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