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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监会严控
    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
    2014-10-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

      ⊙记者 卢晓平 ○编辑 孙忠

      

      在保监会在全国范围内对保险中介市场进行全面清理整顿进入第二阶段之际,保监会再次下发文件,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

      保监会近日起对《关于严格规范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称,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不得销售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法律、行政法规及相关规定对非保险金融产品有销售资质要求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在销售前符合相应的资质要求;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等。

      此前,有个别保险公司和营销员,利用公司平台和个人以往的营销知名度,帮助一些企业和私募基金公司等机构销售产品,向保险客户推销未经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保监会及时发现隐情,将风险消灭在萌芽状态。

      保监会对此如此敏感是源于此前的上海泛鑫案件。潜逃高管虽然已经抓获,但影响恶劣。多名泛鑫事件的受害者,称自己是通过银行网点,经银行的理财客户经理推荐而购买的泛鑫公司自制的理财产品。

      6月底,上海保险监管部门发布紧急通知,要求该地区保险公司对其业务人员参与销售非保险类理财产品行为进行全面自查,着力规范和清理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不当销售行为。此次自查的范围为:保险机构及从业人员是否参与非保险类理财产品销售,参与销售的理财产品名称、类型、发行主体、资质要求、销售数量、佣金比例等。

      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的乱象,也波及大型险企。9月17日,新华保险上海分公司就发布澄清公告坦诚:发现个别公司及人员假借公司名义推介、销售非公司保险产品的第三方公司理财产品。 

      保监会表示,近年来,一些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及其保险销售(经纪)从业人员向客户直接推介销售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非保险金融产品,或者以介绍客户等方式间接从事销售活动,在满足客户多层次金融需求的同时,也暴露出销售行为不规范、金融风险交叉传递等问题,有的甚至已经构成金融诈骗和非法集资。

      为此,保监会设立了三道防线。

      保监会在《征求意见稿》中指出,要做到销售资格和业务规范。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对分支机构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进行统一授权和集中管理,禁止分支机构擅自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此外还应当向客户进行充分的信息披露和风险提示,不得采取违背客户意愿搭售产品的方式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不得向客户销售超出其需求和风险承受能力的非保险金融产品。

      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应当就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建立专门的业务台账,实行单独核算,将相关资金与自有资金、保险资金等进行有效隔离,并妥善保管与销售活动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

      另外,在集中力量排查风险并做好规范和处置工作方面,保监会要求各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要严格采取抽查基层机构、访谈从业人员和客户等多种方式,持续深入排查销售非保险金融产品风险,确保不留死角。

      涉嫌非法集资的,要立即停止销售,及时报告,有效处置风险;而暂未发现风险苗头的,要停止销售,处理好善后事宜,消除风险隐患。

      最后,保监局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保监会表示,保监局要切实担负监管责任,各保监局要建立健全非保险金融产品销售风险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完善应急预案,确保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报告、早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