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83版)
基金经理对投资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出具自我评估报告。金融工程部门就投资管理进行持续评估,定期提出评估报告,如发现原有的投资分析和投资决策同市场情况有较大的偏离,立即向主管领导和投资决策委员会报告。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基金经理和金融工程部门的评估报告,对于基金业绩进行评估。基金经理根据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意见对投资组合进行调整。
6.基金风险监控
监察稽核部对投资组合计划的执行过程进行日常监督和实时风险控制,包括投资集中度、投资组合比例、投资限制、投资权限等交易情况,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市场变化对基金投资组合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防范措施。
7.投资管理程序的调整
基金管理人在保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前提下,有权根据投资需要和环境变化,对投资管理的职责分工和程序进行调整,并在招募说明书或其更新中予以公告。
九、业绩比较基准
基金的业绩比较基准 =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是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在中证800指数的基础上,选择属于资源性行业中具有代表性的股票作为成分股编制而成,能够综合反映沪深证券市场中内地资源上市公司的整体表现。资源性行业包括综合性油气企业、油气的勘探与生产、煤炭与消费用燃料、铝、黄金、多种金属与采矿、贵重金属与矿石等行业;成分股是在资源性行业中选择市值规模排名居前、流动性较好、符合指数跟踪的一般要求的具有相当代表性的股票。
如果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编制单位变更或停止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的编制及发布、或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由其他指数替代、或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编制方法发生重大变更导致该指数不宜继续作为业绩比较基准的组成部分,本基金管理人可以依据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原则,履行必要手续后,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及时公告。如变更业绩比较基准需事先征得基金托管人同意。
十、风险收益特征
本基金是指数型股票基金,属于证券投资基金中的高风险、高收益品种,风险收益水平高于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
十一、基金投资组合报告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复核了本投资组合报告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投资组合报告截至时间为2014年6月30日,本报告中所列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 序号 | 项目 | 金额(元) | 占基金总资产的比例(%) |
| 1 | 权益投资 | 102,330,166.77 | 92.25 |
| 其中:股票 | 102,330,166.77 | 92.25 | |
| 2 | 固定收益投资 | - | - |
| 其中:债券 | - | - | |
| 资产支持证券 | - | - | |
| 3 | 贵金属投资 | - | - |
| 4 | 金融衍生品投资 | - | - |
| 5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其中:买断式回购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 - | |
| 6 | 银行存款和结算备付金合计 | 8,581,152.90 | 7.74 |
| 7 | 其他资产 | 14,618.54 | 0.01 |
| 8 | 合计 | 110,925,938.21 | 100.00 |
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1)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 代码 | 行业类别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A | 农、林、牧、渔业 | - | - |
| B | 采矿业 | 64,922,090.45 | 58.92 |
| C | 制造业 | 31,859,208.58 | 28.91 |
| D | 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 - | - |
| E | 建筑业 | - | - |
| F | 批发和零售业 | - | - |
| G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 - | - |
| H | 住宿和餐饮业 | - | - |
| I |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 - | - |
| J | 金融业 | - | - |
| K | 房地产业 | - | - |
| L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 | - |
| M |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 - | - |
| N |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 - | - |
| O |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 - | - |
| P | 教育 | - | - |
| Q | 卫生和社会工作 | - | - |
| R |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 - | - |
| S | 综合 | 5,548,867.74 | 5.04 |
| 合计 | 102,330,166.77 | 92.87 |
(2)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3.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 序号 | 股票代码 | 股票名称 | 数量(股) | 公允价值(元) | 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 |
| 1 | 601088 | 中国神华 | 761,359 | 11,070,159.86 | 10.05 |
| 2 | 600028 | 中国石化 | 1,370,521 | 7,222,645.67 | 6.55 |
| 3 | 600111 | 包钢稀土 | 362,956 | 7,132,085.40 | 6.47 |
| 4 | 601857 | 中国石油 | 859,750 | 6,482,515.00 | 5.88 |
| 5 | 600256 | 广汇能源 | 790,437 | 5,548,867.74 | 5.04 |
| 6 | 601899 | 紫金矿业 | 1,952,706 | 4,256,899.08 | 3.86 |
| 7 | 600547 | 山东黄金 | 183,027 | 2,833,257.96 | 2.57 |
| 8 | 600489 | 中金黄金 | 367,813 | 2,795,378.80 | 2.54 |
| 9 | 601168 | 西部矿业 | 477,118 | 2,609,835.46 | 2.37 |
| 10 | 600362 | 江西铜业 | 206,401 | 2,532,540.27 | 2.30 |
(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4.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7.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名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8.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9.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股指期货。
(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1)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尚未在基金合同中明确国债期货的投资策略、比例限制、信息披露等,本基金暂不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2)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3)本期国债期货投资评价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11.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1)声明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是否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013年6月1日,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本公司附属子公司洛阳紫金银辉黄金冶炼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郭志明因涉嫌经济犯罪,投案自首,于2013年5月31日被福建省上杭县公安局拘留审查。”
2013年7月20日,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年7月18日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接到哈密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发关于《新疆广汇新能源有限公司“4?6”爆炸燃烧事故已批复结案》的正式通知。
2013年8月27日,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公司于2013年8月 26日接到控股股东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通知,公司副总裁、董事会秘书李华林,公司董事、副总裁冉新权和公司总地质师王道富正接受相关部门调查。李华林、冉新权、王道富均因个人原因已辞去上述各自的职务,该辞任即日生效。”
2013年10月25日,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13年10月12日国家环境保护部通报了环保专项行动发现的72家环境违法企业名单,其中包含“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城门山铜矿”。
2014年1月12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因山东省青岛市“11.22”中石化东黄输油管道泄漏爆炸特别重大事故接受国务院事故调查组的调查处理结果。
本基金投资上述股票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持有的前十名证券的其余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
(3)其他资产构成
| 序号 | 名称 | 金额(元) |
| 1 | 存出保证金 | 6,796.47 |
| 2 | 应收证券清算款 | |
| 3 | 应收股利 | - |
| 4 | 应收利息 | 1,669.33 |
| 5 | 应收申购款 | 6,152.74 |
| 6 | 其他应收款 | - |
| 7 | 待摊费用 | - |
| 8 | 其他 | - |
| 9 | 合计 | 14,618.54 |
(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a.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b.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不存在流通受限情况。
(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十二、基金业绩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做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 阶段 | 份额净值增长率① | 份额净值增长率标准差②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③ | 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标准差④ | ①-③ | ②-④ |
| 2014年 (2014年1月1日至6月30日) | -8.03% | 1.19% | -8.18% | 1.19% | 0.15% | 0.00% |
| 2013年度 | -37.70% | 1.44% | -38.78% | 1.47% | 1.08% | -0.03% |
| 2012年度 (2012年3月8日至12月31日) | -6.10% | 1.23% | -10.29% | 1.53% | 4.19% | -0.30% |
| 自基金合同生效起至今(2014年6月30日) | -46.20% | 1.31% | -49.57% | 1.44% | 3.37% | -0.13% |
注:业绩比较基准= 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95%+活期存款利率(税后)*5%
十三、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财产划拨支付的银行费用;
4.基金合同生效后的基金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6.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有关的会计师费和律师费;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指数使用费用;
9.基金的开户费用、账户维护费用;
10.依法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上述基金费用由基金管理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参照公允的市场价格确定,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时从其规定。
(三)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75%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管理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在通常情况下,基金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0%年费率计提。计算方法如下:
H=E×年托管费率÷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首日起3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托管人,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致使无法按时支付的,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
3. 基金的指数使用费
本基金作为指数基金,需根据与指数所有人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签署的指数使用许可协议的约定向中证指数有限公司支付指数使用费。通常情况下,指数使用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万分之二的年费率计提,且下限为每季度人民币5 万元。计算方法如下:
H=E×万分之二/当年天数
H 为每日计提的指数使用费
E 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指数使用费从基金合同生效日开始每日计算,逐日累计,每季一次支付。
指数使用费的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划付指令,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季初10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中证指数有限公司。
如果指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和费率等发生调整,本基金将采用调整后的方法或费率计算指数使用费。基金管理人应及时按照《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规定在指定媒体进行公告。此项调整无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4.除管理费、托管费之外的基金费用,由基金托管人根据其他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的规定,按费用支出金额支付,列入或摊入当期基金费用。
(四)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以及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等不列入基金费用。基金合同生效前所发生的信息披露费、律师费和会计师费以及其他费用不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五)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可根据基金发展情况调整基金管理费率和基金托管费率。基金管理人必须最迟于新的费率实施日2日前在指定媒体上刊登公告。
(六)基金税收
基金和基金份额持有人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纳税义务。
十四、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更新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2014年4月22日公布的《民生加银中证内地资源主题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2014年第1号》进行了更新,本更新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2014年9月8日,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2014年6月30日,主要修改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对招募书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期以及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期进行了更新。
2、在“三、基金管理人”部分,更新了“(二)主要人员情况”中的相关信息。
3、对“四、基金托管人”部分,更新了相关信息。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对“(一)销售机构及联系人”的相关信息进行了更新。
5、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十二)基金投资组合报告”的相关信息。
6、在“十、基金业绩”中,对基金的业绩进行了更新。
7、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更新了本次更新内容期间的历次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十月二十三日


